“截至目前,全紅安縣已有6家儲配充裝站和28家供應站,市場已遠趨飽和。”湖北黃岡市紅安縣的杜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稱,令他們不解的是,縣發改局曾3次對同一儲備充裝站項目批復同意建設,“前兩次遭舉報后已撤銷,目前再次被舉報。”
現狀——
全縣有6家儲配充裝站28家供應站,市場已遠趨飽和狀態
作為紅安縣燃氣協會理事成員的杜先生介紹說,截至現在,全縣共有6家儲配充裝站和28家供應站,“全年平均每天供應液化氣大約17噸,全年供應6000噸左右。”
2026年3月22日,紅安縣政府官網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底,全縣戶籍人口61.88萬,“在這樣的情況下,全縣燃氣市場已遠趨飽和。”
杜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這些年來,全縣的液化氣價格一直比較穩定,呈良性循環發展,相較周邊縣市價格偏低,“我們規定一瓶13公斤的液化氣,價格一般控制在110元至125元之間。”
舉報——
紅安縣發改局兩次對同一項目批復同意建設,遭縣燃氣協會兩次舉報后撤銷
杜先生說,2024年1月,紅安縣住建局向縣發改局報送了《關于申請批復紅安縣石油液化氣儲配充裝站建設項目建議書的函》和項目建議書文本,同年1月12日,紅安縣發改局以10號文件的形式回復稱,“經研究,原則同意建設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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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在杜先生提供的該文件上看到,批復介紹說,項目地址位于紅安縣杏花鄉建蘇村,計劃占地面積39.61畝,總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擬建設2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氣地上式儲罐6臺,200立方米殘液回收罐1臺,灌裝間及壓縮機房各1座,倉庫2座,7層綜合辦公服務樓1座等,項目估算總投資8609.8萬元。
杜先生說,縣住建局作為建設主體向縣發改局申報立項,既當執法者又當經營者,涉嫌違規,縣燃氣協會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
杜先生提供的一份蓋有紅安縣燃氣管理辦公室公章的《關于紅安燃氣協會舉報紅安縣石油液化氣儲備充裝站項目不合規的處理情況匯報》介紹稱,2024年6月,該協會向湖北省住建廳及黃岡市住建局舉報該項目不合規,“我單位依據省住建廳及市住建局現場調查獲悉,該項目確實存在不合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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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還介紹說,一是紅安縣未編制發布《紅安縣燃氣專項規劃》(2022-2035),因無規劃,所以該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二是該項目本是老站遷建項目,卻被定義為新建項目由住建局作為建設單位上報;三是該項目未考慮紅安液化氣市場的實際情況而盲目擴大場站規模,“目前我單位已暫停該項目的申報工作,并就此項目的暫停申報事宜向縣政府做出匯報。”
2024年6月24日,紅安縣發改局作出《關于撤銷紅安縣石油液化氣儲配充裝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復》的決定稱,當初縣住建局向他們申請審批的該項目申報材料中存在主體確認不明、缺少相關手續等問題,經研究,根據行政單位依法行政、有錯必究的原則,該局決定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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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還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同年9月25日,紅安縣發改局以290號文件的形式對曾被撤銷的該項目重新作出批復,又同意建設該項目,但這一次的報送單位變成了“紅安縣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總投資估算為6609.8萬元。
他說,他們還是不服,又向相關部門舉報。
記者查詢紅安縣政府官網得知,2025年5月13日,紅安縣發改局稱,經研究,該局決定撤銷290號文,項目建設單位須立刻終止原項目批復事項的執行,不得以原批復為依據繼續開展項目建設有關工作。
再次——
同一地點的燃氣建設項目第三次批復同意建設,再遭舉報
2026年5月27日,紅安縣發改局以98號紅頭文件作出《關于湖北祖宏燃氣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氣儲配充裝站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稱,經研究,同意建設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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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該批復同意建設的地點與前兩次批復的地點相同,建設工期皆是12個月,但此次批復的占地面積為17.84畝,項目總投資為5266.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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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再次換了個申報單位,與前兩次批復同意建設的項目相同,只是規模變小了。”杜先生說,縣燃氣協會聯合當地一家燃氣公司第三次向相關部門舉報。
6月26日,紅安縣政府行政復議局以紅頭文件回復他們說,他們不服紅安縣發改局作出的那份批復,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決定予以受理。”
記者通過企查查檢索發現,湖北祖宏燃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1日,注冊資本100萬元,原名叫紅安縣祖宏燃氣有限公司。
回應——
紅安縣發改局承認98號文件系其所發,評審專家稱全縣設6個液化氣站較合理
那么,紅安縣燃氣協會的杜先生所言是否屬實?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紅安縣發改局求證,辦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回應稱,該98號文確實是他們發的,但具體情況要問該局審批股,該股一名姓方的負責人未就記者的相關問題作出回應。
記者以申請建儲配充裝站名義咨詢了紅安縣住建局,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要問他們的下屬單位即紅安縣燃氣事業發展中心(原紅安縣燃氣管理辦公室)。該中心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回應說,他們只負責最后發證,對其他情況不清楚,“以前的事不是我經手的,我不知道。”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落款時間為2022年9月6日的《關于紅安縣燃氣行業安全現狀的評估報告》稱,專家組的建議是全縣設置6個液化氣站從布局上看比較合理,但6個站要分2至3批按湖北省住建廳要求整改合格,“據悉紅安縣的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9.4%,液化氣從個數上控制,要控制在科學的銷售半徑上,不能讓一瓶氣在運輸上運行幾十公里,增加了營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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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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