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西北大學正式發布賈淺淺(通報稱賈某某)學術不端核查通報,認定其多篇公開發表論文存在大面積段落抄襲、引用標注缺失、一稿多發,碩士學位論文核心論據照搬他人成果,最終作出撤銷碩士學位、撤銷副教授職稱、解除聘用關系、注銷教師資格的全套處罰,并同步追責相關審核、指導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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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處理結果,與此前中國人民大學蔣方舟碩士論文造假事件形成完整對照,兩件同為文壇知名青年創作者的學術風波,串聯起公眾人物治學失范、高校學風監管、流量光環消解學術底線的共性問題。
兩起事件有著高度相似的輿論底色:當事人均自帶公眾光環,早早被文壇與媒體貼上青年文學代表標簽。蔣方舟以“天才少女”身份年少成名,長期依靠寫作IP積累大眾知名度,進入人大讀研后,其碩士論文被清華教授肖鷹實名舉報,查實9處直接照搬境外期刊原文、虛假注釋、文獻頁碼編造,屬于刻意規避規范的系統性學術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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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淺淺依托家庭文壇資源,順利入職高校成為副教授,多篇核心期刊論文直接拼接多位學者研究成果,甚至挪用其父賈平凹早年評論文字,全文原創占比極低,大量段落未標注引用來源,屬于粗放式照搬抄襲。二人都因公眾身份放大爭議,舉報證據一經公開便迅速登上熱搜,大眾普遍質疑“流量身份是否成為學術違規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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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調查處置流程上,兩校均經歷輿論發酵、首輪核查、二次深度復核的完整鏈條,卻也曾出現階段性結論引發爭議的插曲。
蔣方舟事件中,人大初次核查僅認定注釋疏漏、治學粗心,未定性學術不端,引發全網雙重標準質疑;在完整外文溯源證據、持續輿論監督推動下,校方重啟專項調查組,最終推翻前論,依規撤銷碩士學位,蔣方舟公開發文致歉接受全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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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淺淺事件同樣如此:3月網友集中舉報抄襲證據,4月西北大學宣布成立專班調查,歷時三個月,經過第三方查重鑒定、省內外多輪專家交叉評議,完整核驗16篇學術成果,最終出具詳實通報,清晰區分重度抄襲、引用不規范兩類問題,作出從學位到教職的全鏈條追責,同時對把關失職的導師、期刊審核人員同步問責,體現高校維護學術誠信的統一尺度。
二者違規形式雖有差別,但核心根源高度一致:長期依靠創作流量、行業資源獲得優待,弱化了學術敬畏之心。
蔣方舟擅長大眾散文創作,長期活躍于媒體專欄,對待需要嚴謹注釋、文獻考據的學位論文,存在敷衍僥幸心理,刻意省略外文文獻引用標注,甚至編造參考文獻頁碼;賈淺淺深耕文學評論賽道,手握高校教職、項目基金,卻將學術寫作等同于隨筆創作,忽視學術論文原創、引注的硬性規范,直接搬運前人研究成果填充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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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都混淆了文學創作與學術研究的邊界:文學寫作允許化用、抒情發揮,而學術論文必須恪守“凡引用必標注”的底線,任何形式的文字搬運、觀點挪用,都屬于觸碰紅線的學術不端。
兩起事件接連落地,也給高校學風建設、公眾人物治學敲響警鐘。過去大眾容易形成刻板印象:知名創作者主業是文學寫作,學術論文瑕疵可以從輕包容。
但人大、西北大學兩份官方通報明確統一標準:無論是否擁有公眾知名度、行業資源,學術規范對所有在校學生、教職人員一視同仁,不存在特殊豁免權。蔣方舟被撤銷學位、賈淺淺失去高校教職,兩套處罰方案釋放清晰信號:流量光環、文壇人脈不能掩蓋治學疏漏,學術誠信是所有科研從業者不可逾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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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完整脈絡,蔣方舟與賈淺淺的學術風波互為鏡像,共同折射當下文壇、高校存在的漏洞:行業過度追捧流量型青年創作者,部分院校職稱、學位評審環節把關寬松,助長敷衍治學風氣。
唯有高校持續收緊核查標準、媒體理性區分文學創作與學術研究、公眾摒棄“名人可特殊對待”的雙重標準,才能真正守住純粹、公平的學術土壤,讓治學敬畏取代流量浮躁。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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