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2026財年結束,巴基斯坦拖欠中巴經濟走廊發電項目的款項達到約4230億巴基斯坦盧比,涉及18個能源項目,折合近15億美元。
這不是一筆突然冒出來的新賬,而是幾年間購電費用逐月累積、利息和滯納金不斷滾動之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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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方這次提出的方案很有講究:不是請求免除全部欠款,而是希望中方企業放棄約1700億盧比的逾期付款利息和滯納費用。
先把超過2600億盧比的購電本金還上,長期拖欠產生的附加費用一筆勾銷,說白了,本金我認,利息你免,咱們重新開始。
中資金融機構和發電企業沒有接受這個方案,巴基斯坦媒體自己披露,中方企業不愿修改已經簽署的合同,也不愿免除長期累積的逾期費用。
相關企業此前就表示過,這類讓步超出企業自身權限,需要由巴方直接與中國有關方面協商,企業層面沒法拍板。
中企態度硬,賬本往桌上一攤就清楚了,薩希瓦爾電站被拖欠約850億盧比,卡西姆港電站約760億盧比,胡布電站約540億盧比,塔爾煤電項目約540億盧比。
其他輸電、水電和煤電項目也有大量應收款趴在賬上,遲遲到不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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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電廠不是擺在沙漠里的模型,它們每天要買煤、買天然氣、維護機組、償還建設期留下的銀行貸款。
燃料商不會因為你是“巴鐵”就賒賬,銀行也不會因為項目帶著“中巴經濟走廊”的牌子就免掉當期利息。巴方希望利息消失,電廠的支出可一樣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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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到巴基斯坦投資電站,不是去開慈善機構,合同簽得明明白白,每度電的價格、付款周期、逾期罰息都寫在條款里。
發了電,電費就該按時到賬;賬期拖了,利息就該照規矩算。這是商業邏輯,不是感情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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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會說,中巴關系不是一般的國與國關系,能不能通融一下?問題是,關系再好,銀行賬本上的數字不會自己消失。
中資銀行給項目放貸時,審核的是項目本身的還款能力和巴方的購電承諾,不是審核兩國關系的親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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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簽署的中巴經濟走廊能源框架協議,巴基斯坦政府有義務及時結清購電費用。
協議寫得很清楚,不能以電費收不上來、配電公司虧損或消費者欠費為理由,把經營風險全部推給發電企業。發了電就得付錢,這條底線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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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還要求巴方建立能夠覆蓋21%電費賬單的循環基金,為中資項目提供付款保障。
意思是說,不管下游收沒收到電費,這筆基金要先兜底,確保發電企業的現金流不出現長時間斷裂,設計思路沒問題,但執行層面出了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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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方在2022年確實設立了能源循環賬戶,可每月提款規模被限制在40億盧比。
項目持續發電,應付款每月都在增加,賬戶釋放的資金根本追不上賬單增長的速度,池子挖好了,水龍頭卻被擰得細細的,欠款自然越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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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電力系統自身的問題同樣棘手。配電損耗高、電費收繳不足、政府補貼遲遲不到位、融資成本不斷攀升,幾股力量攪在一起,形成一種叫“循環債務”的東西。
鏈條很簡單:用戶沒足額交費,配電公司沒錢給購電機構,購電機構再拖欠發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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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結果是,人人手里都捏著一張欠條,卻找不到那個真正該掏錢的人,發電企業發完電,拿到手的是一個承諾和一個延期通知。
承諾說會還,延期通知說還得再等等,等來等去,應付賬款就變成了長期掛賬,巴方原本設計了一條出路,希望用約1.25萬億盧比的銀行融資來化解電力行業的循環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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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是用期限更長、利率更低的新貸款替換舊債務,把整個賬本重新梳理一遍,但由于逾期費用問題始終談不攏,這筆融資一直沒能得到充分使用。
現在巴基斯坦又在尋求最高約100億美元的低息外部融資,希望用新資金置換現有電力債務,可舊賬還沒算清楚,新貸款能不能順利進來本身就是個未知數。
債權人看的就是履約記錄,一筆拖了幾年的電費掛在那里,誰借錢都得掂量一下。
也就是說,巴基斯坦老百姓每交100盧比電費,有30多盧比不是在買電,而是在為過去欠下的債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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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13年,巴基斯坦消費者還要通過電費承擔約306億美元的發電項目債務,并支付用于消化循環債務的附加費。
這筆錢會逐月出現在電費單上,不管用戶愿不愿意,也不管當年的電到底是誰用的,債務不會消失,只會在賬單上換一種方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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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方希望中方放棄逾期利息,本質上是想為國內電價和財政壓力騰出一點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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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爭議并不意味著中巴整體關系發生逆轉,2026年5月,雙方仍然宣布繼續推進中巴經濟走廊升級、瓜達爾港建設和交通基礎設施合作。
政治互信可以延續,項目合作也可以推進,但欠下的電費不會因為關系好就自動變成對外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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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不是提款機,這句話聽著直白,卻是國際商業合作最底層的邏輯。
中國企業出海投資,要養活國內的生產線,要對銀行還本付息,要給員工發工資。巴方遇到困難可以商量還款節奏,但不能指望一張口就把利息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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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方的處境本身也值得多說一句,電力系統積弊不是一年兩年形成的,線路老化、偷電嚴重、電價倒掛、補貼錯配,每一項都是歷史留下來的老毛病。
中資電站按時發電,電也送進了國家電網,可到了收費環節鏈條就斷了,這不是發電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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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按照合同發電,巴基斯坦配電系統收不上來電費,最后卻希望發電企業減免利息來填坑。
鏈條末端的問題讓鏈條起點的企業來承擔代價,這種賬怎么算都說不通。誰的責任誰擔,這是商業常識,也是合作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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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4230億盧比的總欠款和1700億盧比的利息爭議。
中國企業沒有說不給商量余地,但也明確劃了紅線:已經簽署的合同必須被尊重,長期累積的逾期費用不能說免就免。商業合作可以靈活,但不能靈活到合同條款變成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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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媒體的報道本身也提供了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巴方輿論并沒有一邊倒地指責中國“不夠朋友”,相當一部分分析承認問題出在巴方自己的電力系統上。
自己家里水管漏水泡了地板,不能找鄰居索賠,這個道理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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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經濟走廊搞了這么多年,公路修了,港口建了,電站發電了,合作成果實實在在擺在眼前。但越是長線合作,越要把賬算清楚。
今天不清不楚免掉一筆利息,明天就可能冒出一筆更大的糊涂賬,親兄弟,明算賬,算得清才能走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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