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 年,紐約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實驗室里,一塊半裹在巖石里的化石剛露出一點骨骼,古生物學家就認出這是從未見過的巨型食肉恐龍:寬大的下頜,鋒利的片狀牙齒,體型遠超此前發現的所有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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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知道,這并不是霸王龍的第一個名字,甚至不是第二個。在一百多年的學術爭論里,它幾乎換了好幾個名字,還差點被徹底改名。
1874 年,科羅拉多州一名學生登山時,撿到了一顆粗壯的牙齒化石,將它送給了知名古生物學家查爾斯?馬什。但當時沒人意識到這是什么重要的東西,這顆牙齒也就被暫時擱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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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美國西部陸續出土了更多類似的大型食肉恐龍化石,正是 19 世紀末著名的 “骨戰” 時期:馬什和愛德華?德林克?科普為了爭奪恐龍命名優先權,瘋狂競賽,15 年間就描述了超過 130 種新恐龍,但這種爭強好勝也導致了大量錯誤分類。
1890 年,一名化石收藏家從懷俄明州寄來了一塊大型股骨和幾根腿骨,馬什推測這是一種巨型食肉恐龍,將其命名為 “大型仿鳥恐龍”。但他后來又錯誤地描述這種恐龍是 “角龍最可怕的天敵”,卻完全沒意識到,這和 1874 年的那顆牙齒屬于同一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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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 年,科普也在研究同樣的恐龍化石,他從南達科他州得到了兩塊磨損嚴重的脊椎骨,誤將其當成新的角龍類恐龍,命名為 “巨型多孔脊椎”。直到很久之后他才發現,自己命名的這種恐龍,和馬什兩年前命名的其實是同一種。
更尷尬的是,在整個 “骨戰” 期間,馬什和科普是僅有的兩個給這種恐龍命名的學者。直到 1902 年,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化石獵人巴納姆?布朗,被派往西部尋找三角龍化石,卻意外發現了更完整的巨型食肉恐龍遺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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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在當地牧場主幫助下,在蒙大拿州出土了一具部分完整的霸王龍骨架。化石包裹在堅硬的砂巖里,光是野外挖掘就花了兩個夏天,回到博物館后清理巖石包裹的工作又耗時良久。
就在這時,布朗收到消息:卡內基博物館的團隊也發現了類似的巨型食肉恐龍化石。為了不被搶了先機,紐約的團隊沒等化石完全清理完畢,就匆忙發表了研究成果。1905 年 10 月 4 日,奧斯本正式將這種恐龍命名為 “暴君蜥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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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還有個烏龍:奧斯本之前曾將另一種植食恐龍的裝甲遺骸,當成了這種食肉恐龍的一部分,還命名了 “強大的帝王蜥蜴”,直到后來才發現那套裝甲屬于完全不同的植食動物。
按照國際動物命名規則,最早發表的合法學名具有優先權,但前提是這個學名有效。那為什么霸王龍的名字沒能被更早的名字取代?
首先,馬什當年把這種恐龍歸類到仿鳥恐龍屬里,而仿鳥恐龍的特征是長腿、細長脖子、無牙喙,和霸王龍完全不符,分類錯誤導致這個學名本身就不合法。再加上后來馬什的原始標本丟失,無法確認他當年描述的物種到底是什么,這個名字自然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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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科普命名的 “巨型多孔脊椎” 呢?他用的是磨損嚴重的脊椎骨作為模式標本,無法清晰展示這種恐龍的獨特特征,而且后來其中一塊標本也丟失了,同樣無法作為合法分類依據,這個名字也無效。
那后來發現的 “強大的帝王蜥蜴” 呢?1906 年,霸王龍的頭骨被完全清理出來后,古生物學家發現這和 “強大的帝王蜥蜴” 其實是同一種恐龍,而且 “暴君蜥蜴王” 的描述更早,所以仍然擁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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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命名爭論一直持續了近百年,直到 1990 年代末,有科學家試圖用 “巨型多孔脊椎” 取代 “暴君蜥蜴王”,畢竟這個名字比 1905 年的早了 13 年。但就在這時,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修改了規則:2000 年 1 月 1 日起,對于已經使用超過 50 年的知名學名,可以豁免優先權規則,直接保留。
霸王龍的名字能保留下來,全靠規則的一次修改,它已經被使用了超過 95 年,完全符合保護條件,這次改名風波也就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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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就在這項新規則生效的同一年,人們在耶魯大學皮博迪博物館的藏品堆里,發現了那枚 1874 年被馬什收下的霸王龍牙齒化石,它才是人類發現的第一塊霸王龍化石,但在 126 年里都沒被正確識別。
直到今天,霸王龍仍然是最廣為人知的恐龍之一,而圍繞它的命名爭論,也反映了古生物學研究里的嚴謹和意外。這些名字不只是代號,更是幫助科學家厘清物種演化關系的重要工具,也讓我們看到,我們對這些遠古生物的認知,從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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