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別簡稱對照: CNIPA(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EPO(歐洲專利局)、JPO(日本特許廳)、MOIP(韓國知識產權部)
本周聚焦
制度競爭的主戰場,不在發言席上
WIPO大會周的制度觀察:制度影響力的競爭不只發生在正式談判中,也通過關鍵組織位置、雙邊審查流程和可借鑒的政策工具展開。三者的影響程度并不相同
EPO-CNIPA雙邊PPH試點公布
EPO宣布自8月1日啟動與CNIPA的雙邊PPH試點。申請人可基于一局可授權結論請求另一局加快審查——這是本周最具操作價值的制度信號
MOIP發布AI創意設計指南
就本期檢索到的五局公開文件而言,該指南較系統地處理了AI輔助設計中的權屬與人工貢獻證明問題
前USPTO副局長Laura Peter獲任WIPO副總干事
將自10月1日起擔任WIPO專利與技術部門副總干事。這是潛在的組織影響入口,但職位本身不是影響結果
JPO發布PPH 20周年論壇回顧
論壇實際于6月12日舉行。PPH網絡已擴展至約46個審查局,核心議題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提升
核驗
符合申請對應、權利要求對應和程序時點等條件的申請人,可在8月1日后基于PPH請求EPO加快審查
檢查
使用AI參與設計的企業,應檢查創作記錄、人工貢獻證明和合同權屬條款的覆蓋范圍
跟蹤
Laura Peter任職后PCT工作組會議議程,但短期內不應對規則變化產生預期
一分鐘
三條傳導路徑的證據強度并不對稱。PPH已形成可執行影響;AI設計指南形成了潛在外溢能力;WIPO人事僅形成影響條件
他局啟示
制度工具競爭的核心不是誰先發布,而是誰能被采用。MOIP指南在國際傳播范圍內的實際輻射效果,需等待英語版本和國際引用數據驗證
事件日歷
7月7-15日 WIPO大會 | 8月1日 EPO-CNIPA PPH試點啟動 | 8月 NET/AI路線圖季度評估 | 10月1日 Laura Peter就任
本期說明
本期納入治理信號43條(CNIPA 26、MOIP 10、EPO 3、USPTO 3、JPO 1),以各局在觀察周期內公開發布的信息為采集口徑。事件發生日與信息發布日存在差異時,已在正文中分別標注
本期觀察周期為2026年7月6日至7月12日,正值WIPO成員國大會第68屆系列會議在日內瓦舉行(7月7-15日)。本刊以各局在窗口內公開發布的信息為采集口徑;事件發生日與信息發布日存在差異時,已在正文中分別標注。本期共納入治理信號43條(CNIPA 26、MOIP 10、EPO 3、USPTO 3、JPO 1)。
本周主判斷
本周最容易被高估的,是WIPO大會上的公開發言。
表態制造聲量,制度安排改變行為。判斷一項治理偏好是否形成影響,不能只看誰發了言、誰獲得了職位,而要看它是否進入組織議程、固化為跨主體流程,或者被其他主體吸收到規則與實踐中。
本周三類信號的證據強度并不相同。EPO與CNIPA的雙邊PPH具有明確生效日期,已開始影響申請人的程序準備,并將在8月1日后形成可執行選擇;韓國AI創意設計指南提供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治理工具,但其外部傳播和采用情況仍待驗證;Laura Peter進入WIPO管理層,只提供了影響議程的位置條件,尚不能證明具體政策影響已經發生。
崗位提供入口,流程改變行為,制度擴散則需要外部吸收。
主稿 本周主稿 / 制度競爭的主戰場,不在發言席上
本周最容易被高估的,是WIPO大會上的公開發言。
表態制造聲量,制度安排改變行為。判斷一項治理偏好是否形成影響,不能只看誰發了言、誰獲得了職位,而要看它是否進入組織議程、固化為跨主體流程,或者被其他主體吸收到規則與實踐中。
本周三類信號的證據強度并不相同。EPO與CNIPA的雙邊PPH具有明確生效日期,已開始影響申請人的程序準備,并將在8月1日后形成可執行選擇;韓國AI創意設計指南提供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治理工具,但其外部傳播和采用情況仍待驗證;Laura Peter進入WIPO管理層,只提供了影響議程的位置條件,尚不能證明具體政策影響已經發生。
崗位提供入口,流程改變行為,制度擴散則需要外部吸收。
一、雙邊流程:即將生效的制度安排
EPO與CNIPA的雙邊PPH試點,是本期證據最充分的制度協作案例。
2026年7月6日,EPO宣布自8月1日啟動與CNIPA的雙邊PPH試點。申請人可基于一局作出的可授權結論,請求另一局加快對應申請的審查。這項安排的直接價值是增加中歐申請的加速通道。PPH直接改變的是審查節奏,不影響授權標準,因此不能據此承諾授權結果。PPH申請的實際授權表現可能與普通申請不同,但這通常與案件篩選有關,不能被解釋為授權門檻降低。從宣布到啟動不足一個月,至少在這一案例中,雙邊技術合作表現出較短的制度轉化周期。
為什么說這是"已經發生的制度影響"?因為它滿足三個條件:有明確的生效日期和基本適用條件,申請人可以據此提前核驗適用性并調整程序安排(核驗申請族關系后提出請求)。在本文重點比較的三個案例中,PPH試點的可執行性最強。
CNIPA同周還與奧地利專利局簽署了更新版合作諒解備忘錄,并延長了與波蘭專利局的聯絡員機制。三類安排分別對應框架合作、日常聯絡和審查協同,構成三個層級的雙邊合作工具。它們是否屬于統一規劃下的合作網絡,仍需通過后續連續性動作判斷。
二、制度工具:等待驗證的外溢能力
MOIP于7月9日發布"人工智能活用創意設計指南"。就本期檢索到的五局公開文件而言,該指南較系統地處理了AI輔助設計中的權屬與人工貢獻證明問題——不是圍繞"AI能否成為權利主體"展開,而是處理"利用AI進行設計時,誰擁有知識產權、如何證明人工貢獻"的實務問題。
制度工具的影響力邏輯不同于雙邊協議。雙邊流程一旦完成制度化并進入實施,參與方即可據此采取行動;制度工具的外部價值,則取決于是否被其他主體關注、引用、采用或改進。制度工具的影響力,不在發布,而在采用。當前,這份指南已經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政策表達,但其外部傳播仍未得到驗證:后續應區分三個層次:是否具備跨語言傳播條件,是否獲得外部引用,以及是否被其他機構采用或改造。前兩者只能證明可見度,第三者才意味著制度外溢真正發生。
同周,MOIP還對外傳播其知識產權行政體系的政策敘事(7月10日),并通過區域知識產權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系列報道展示國內實踐。三類信號分屬不同工作層面,是否已形成統一的國際影響力策略,仍需觀察。
三、組織位置:尚未兌現的影響入口
前USPTO副局長Laura Peter獲任命為WIPO專利與技術部門副總干事,任期六年,自2026年10月1日履職。專利與技術部門負責PCT體系管理和專利法律協調。
這項任命的意義,不在于證明USPTO的治理理念已經進入WIPO,而在于說明,國際組織的關鍵崗位本身就是制度制度競爭的一部分。Peter在審查效率和數字化轉型方面的經驗,能否轉化為項目、預算或議題優先級,仍需等待履職后的具體動作。
國際人事安排是制度競爭的一個維度,但它處于"條件"層面,遠未達到"影響"層面。這不意味著人事任命不重要——它提供了一個組織入口,但不能被當作制度影響已經發生的證據。
同周,USPTO局長Squires在WIPO大會發表演講。在本期納入的USPTO信號中,WIPO發言和人事任命占據主要位置。這是否構成戰略重心變化,仍需結合后續國內政策動作(如ODP注冊制實施效果、專利積壓削減報告)觀察。
關鍵動作 本周信號分級與對應動作
動作一:核實EPO-CNIPA雙邊PPH適用條件
- 信息等級
: 可執行(8月1日起生效)
- 讀者動作
:已獲CNIPA可授權結論且存在歐洲申請的企業,提前核驗申請族關系、權利要求對應性和程序時點
動作二:檢查AI設計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 信息等級
: 參考
- 讀者動作
:使用AI參與設計的企業檢查創作記錄、人工貢獻證明和合同權屬條款覆蓋范圍
動作三:區分觀察類信號并持續跟蹤
- 信息等級
:? 觀察(兩項)
- 讀者動作
:WIPO大會發言關注AI和數據治理表述,但區分表態與規則;Laura Peter任職后關注PCT工作組議程變化,但崗位只是入口,影響要靠后續項目和規則驗證
判斷更新 編輯臺 / 三條判斷更新
01
技術性雙邊機制比多邊談判更容易產生短期治理效果。EPO-CNIPA PPH從宣布到啟動不足一個月,而IP5框架下的NET/AI路線圖仍處于季度評估周期。合作節奏的差異本身就是制度選擇的結構性事實——涉及廣泛共同規則的議題通常需要多邊協調;條件成熟、利益較一致的事項,則可能先通過雙邊機制落地。
02
制度工具的競爭,核心不在于誰先發布,而在于誰能被采用。MOIP的AI指南是五局中較早系統回應AI輔助設計權屬問題的文件。但"先發布"只是第一步,其國際輻射效果取決于是否存在英語版本、是否被其他知識產權局引用、是否成為行業實踐參考。
03
國際組織職位是影響力的入口,但職位本身不是影響結果。Laura Peter的任命提供了位置,但沒有證明立場會被帶入,更沒有證明立場會變成規則。但從組織位置到具體政策影響之間,還隔著WIPO成員國機制、預算分配和議程設置等環節。判斷影響力是否發生,需要等待其在項目、預算和規則層面的后續動作。崗位提供入口,流程改變行為,制度擴散則需要外部吸收。
讀者行動建議 各角色行動指南
IP5計分板 本周五局狀態評估
局別
公開信號活躍度(1-5)
制度新穎度(1-5)
對中國申請人的直接影響(1-5)
評估說明
CNIPA
5
3
4
USPTO
3
3
2
EPO
3
4
5
JPO
1
1
1
MOIP
4
4
3
中國視角
對中國申請人而言,信號價值應按制度后果排序,而非行政層級。
觀察清單
優先級
事項
預計時間
EPO-CNIPA雙邊PPH試點啟動
8月1日
可執行信息: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開始提交加速請求
WIPO大會各局發言全文釋放
7月中下旬
觀察性信息:按可執行/參考/觀察三級分類
MOIP AI相關知識產權職能安排
預計7月中旬(以官方為準)
關注組織細則發布后的職能范圍界定
商標法修訂后續文本
7月中旬(以官方發布為準)
CNIPA商標法實施進入新階段
NET/AI路線圖執行進展
8月(預計)
關注東京會議后路線圖各交付項推進情況
來源清單
CNIPA 局要聞:申長雨率團出席WIPO大會第68屆系列會議(2026-07-09)
CNIPA 局要聞:CNIPA與波蘭專利局延長聯絡員機制(2026-07-08)
CNIPA 局要聞:CNIPA與奧地利專利局簽署MOU(2026-07-09)
CNIPA 官方新聞:加強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 加快新質生產力發展(知識產權報)(2026-07-08)
CNIPA 官方新聞:上海發布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效益運用行動計劃(2026-07-10)
CNIPA 統計分析成果:2025中國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監測報告(2026-07-07)
USPTO: Laura Peter to be WIPO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Patents and Technology Sector(2026-07-09)
USPTO: Remarks by Squires at WIPO Member State Assemblies(2026-07-09)
USPTO: USPTO selects Georgia and Alabama HBCU and MSI innovation ecosystems for Southeast Community Engagement Office(2026-07-06)
EPO: Faster patent processing for applicants to EPO and CNIPA(2026-07-06)
EPO: CodeFest 2026 finalists(2026-07-08)
EPO: Meets with Daikin Industries(2026-07-08)
JPO: PPH 20th Anniversary Forum(2026-07-06)
MOIP: AI創意設計指南發布(2026-07-09)
MOIP: K-???? ??, ???? ?? ??!(2026-07-10)
MOIP: ????? ?? '?? ????' ??? ?? ??(2026-07-08)
MOIP: ?????, ???? ?? ?? ??? ?? ?? ??!(2026-07-08)
編務說明
發布日期:2026年7月12日 觀察周期:2026年7月6日—7月12日
編委會:主編 張璿、執行主編 普翔、技術 李國濤
說明:本刊以各局在觀察周期內公開發布的信息為采集口徑。事件發生日與信息發布日存在差異時,已在正文中分別標注。
下期重點關注:WIPO大會后續各局發言全文釋放;EPO-CNIPA雙邊PPH試點細則(8月1日生效);MOIP AI相關職能安排;USPTO后續國內政策動作。
編委會
主編
張璿
執行主編
普翔
郵箱
puxiang@iphouse.cn
網址
www.iphouse.cn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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