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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認為,可能助長用戶成癮使用這些平臺的功能,包括自動播放、無限滾動和個性化推薦。在委員會看來,元公司沒有充分評估這些工具帶來的風險。這些功能會刺激用戶持續在平臺上滑動瀏覽,并“激活大腦的自動模式”,從而可能助長不健康習慣和強迫性使用。
另一項初步發現指出,元公司沒有考慮與青少年夜間使用其應用時長相關的數據。此外,委員會認為,該公司為降低這些風險所采取的措施并不充分。
委員會還表示,元公司沒有采取適當措施,也沒有向用戶提供足夠警示,說明使用這些社交網絡可能帶來的風險。委員會認為,這可能構成對歐盟《數字服務法》的違反。該法已于去年開始實施。
在歐盟委員會公布初步結論后,元公司發言人本·沃爾特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不同意這些發現,這項調查“沒有準確反映我們為保護青少年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歐盟委員會的這些結論目前仍屬初步認定,元公司將有機會提出申辯。但如果最終認定該公司違反相關法律,可能面臨最高相當于其全球收入6%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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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進入美國洛杉磯一家法院審理,起因是一名身份標注為KGM的女性起訴這兩家平臺。法院最終判令兩家公司支付300萬美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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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多項研究和調查將社交媒體成癮描述為:即使這種使用已經對心理健康以及社會、學業或職業生活造成負面影響,用戶仍難以或無法控制其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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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博斯克大學心理咨詢中心主任南希·馬丁內斯·萊昂當時對該報表示,社交網絡具備多種可能促成成癮行為發展的因素,例如社會隔離。
她還指出,算法的運作方式也是一個因素。算法會分析用戶的興趣和使用習慣,再向其推薦與既往瀏覽內容相似的內容。這些因素可能導致用戶不斷滑動瀏覽,并在短時間內獲得對無聊感的緩解。
這種機制可能帶來危險:一個人原本只是想在社交網絡上花10分鐘“打發無聊”,最后卻可能在平臺上持續瀏覽5小時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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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與青少年精神病學專家赫爾曼·卡薩斯當時表示,技術開發者承認自身責任至關重要,“因為他們掌握著一整套工具,比如算法,用來獲取更多用戶,并讓用戶更加離不開這項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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