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銳!
![]()
![]()
電波往事:一場完整記錄的遠征
故事始于一個業余無線電呼號:BS7H。按照國際電信聯盟的命名規則,B代表中國,S代表南海,H專指黃巖島。這一呼號具有永久效力,全球無線電愛好者一旦接收到BS7H的信號,便知其發自中國領土。
![]()
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黃巖島從未被成功架設過業余電臺,這片空白吸引了國際愛好者的關注。
![]()
德國愛好者迪特為確認政治風險,正式致函菲律賓駐德國大使館咨詢。使館回函措辭直接明確:黃巖島不在菲律賓主權范圍之內。這份書面答復成為后續遠征的法律基礎。
![]()
迪特在獲得中方許可后,組織了一場跨太平洋的無線電遠征——芬蘭人馬蒂負責空中偵察,日本愛好者溝口聯系中方機構,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正式組隊并獲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核發的執照及BS7H呼號,中國人陳平擔任隊長。
![]()
值得注意的是,整個籌備階段的記錄構成了一條完整的時間鏈。美國業余無線電協會曾致信菲律賓業余無線電協會征詢意見,菲方協會當時答復:黃巖島菲方并無主權,本著業余無線電精神,支持中國設臺。
![]()
![]()
但菲律賓外交部近日聲稱這封回函“真實性存疑”,并辯稱大使不代表官方立場。這一說法在國際公法常識面前難以立足。
![]()
![]()
從歷史邏輯看,1994年的這封信對應的是菲律賓依據1898年《美西條約》劃定的領土范圍。該條約將菲律賓群島限定在東經118度以西,而黃巖島位于東經117度左右,本就被排除在外。
![]()
真正的變化發生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菲律賓國內民族主義情緒抬頭,部分政治力量發現炒作南海議題可以轉移國內矛盾、爭取域外軍事援助,于是開始強行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專屬經濟區制度反向主張領土。這是將海洋權益與領土主權刻意混淆的操作。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的學者對此有過深入剖析:菲律賓近年試圖構建一套南海“受害者”的歷史敘事,但因缺乏連續可靠的史實依據,其內部論述常出現自相矛盾。1994年這封信,恰恰戳中了這套敘事的要害。
![]()
![]()
報告定音:從歷史回到法理
如果說1994年的信是直接證據,那么2026年7月8日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發布的《菲律賓南海領土主張的歷史法理批判》報告,便是從學術與法理層面作出了系統性定論。
報告明確指出,菲律賓領土邊界由西班牙和美國殖民時期形成的三個國際條約所確立,獨立后通過憲法等法律予以繼承。但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菲方頻頻修憲頒令,對黃巖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提出非法主張。
![]()
經全面分析,菲方在南海的新主張缺乏歷史和法理依據,其對相關島礁不享有任何主權,其國內立法及非法侵占行為在國際法上均屬無效。
報告更進一步指出,菲方法律立場前后矛盾,難以自圓其說。做法是歪曲事實、錯誤釋法,持續誤導國際輿論,實施非法行動,已成為南海及周邊地區的不安定因素,對二戰后國際秩序造成沖擊,并將自身非法私利引發的風險轉嫁國際社會。
![]()
就在報告發布前后,菲律賓海上行動并未收斂。中國海警局官方通報,近期菲律賓海岸警衛隊船只持續在黃巖島鄰近海域活動,甚至試圖通過飛機向非法坐灘的軍艦空投物資,全程均被中國海警依法管控與取證。
這些行動恰與報告所指出的“非法侵占行為”形成印證——菲方在學術報告發布之際仍在進行現場挑釁,說明其對國際法和地區穩定的漠視并非偶然。
![]()
![]()
人設崩塌:受害者敘事的兩難
![]()
那么,如今所謂“中國侵占菲律賓領土”的控訴便站不穩腳跟。一旦“受害者”人設失真,所有基于此的訴諸國際輿論的敘事都將喪失根基。
![]()
說到雙重標準,有必要提及2016年所謂南海仲裁案中的一個爭議點。仲裁庭將太平島裁定為“礁”,以此否定中國在南沙的整體權益主張。
但日本沖之鳥礁兩塊礁石面積加起來不足十平方米,卻據此主張數十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近日跳出來為非法裁決張目,卻從未用這一標準審視自身。這種選擇性適用國際法的做法,暴露了某些國家在南海問題上的真實動機。
![]()
在東盟內部,多數國家對南海問題的態度與菲律賓存在明顯溫差。馬來西亞、越南、印度尼西亞等國的官員和學者近期在多個國際場合明確表達了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加快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的意愿。
這反映出地區國家的主流訴求是合作與發展,而非對抗與引入外部力量。菲律賓當前的行動,在一定程度上與地區共同愿望形成了反差。
![]()
![]()
中國對黃巖島的主權并非始于今日。從西漢時期先民航行至此,到明清《更路簿》詳細記載島礁地貌與航線,歷史積累延續千年,從未中斷。這是經得起考證的信史。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