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為偷。
中午睡醒,睡眼朦朧,突然收到同事a的問候:溫水,你平常中午會去健身房健身嗎?
我覺得奇怪,我去健身房好像從來沒有遇到她,我們好像也沒有聊過健身的話題。
而我的減肥計劃也剛開始不久,如果過于努力而毫無成效,會令我覺得難堪。
所以我并不想告訴全天下人,我在努力的減肥,努力的運動。
我也想等自己的減肥初見成效時再坦然的和身邊人承認:是的,我瘦了,是的,我如此努力所以我瘦了。
所以我思考了一下,回復到:是的,我今年去了幾次。
于是就沒有下文了,突然的關心和有頭無尾的提問,讓我覺得奇怪。
因為這并不符合我們日常小talk的邏輯,一個是這個同事很少和我聊天,更不要說和我聊健身的話題了。
順著聊天頁面往上拉取,我們的對話僅僅局限在工作上,且每次都是她找我要各種資料,并且從沒說過謝謝。
至少在我的視角里,我不覺得我們是關系很好的可以一起健身的閨蜜。
所以半個小時后,我又追問了一句:你要去了嘛。
又過了半個小時,對方回了一個對字,又沒有下文了。
我不懂葫蘆里賣的什么藥,要向我請教健身問題?要邀請我一起去健身?
說話說一半,交流起來也毫無興致。
算了,不說我也不想去追問了。
又過了10分鐘,她和我說:我把你這周的健身卡先領了,如果你需要的話我拿給你哈。
天啊,雖然是中國話,但是放在一起,我卻又覺得每一個字都如此的匪夷所思。
我的腦海中又是大大的問號?????
首先,工會的福利,是每個員工都可以享有的。
我有健身額度,她也有健身額度,為什么在自己已經有健身額度的情況下,還要去冒領別人的健身額度?
其次,就算你是一個健身狂魔,想要做double的運動量,那你要用我的額度,是不是要提前告訴我,征求我的同意后再去領取呢?
第三,就算你事前不打算說,事后才告訴我,為什么不在找我的第一瞬間開門見山的告訴我,你已經領取了我的額度,而是先語焉不詳的問我健不健身,如果我是一個不需要健身的人,你是就不打算告訴我你冒領了我的額度嗎?
第四,什么叫如果你需要的話我拿給你?這本來就是屬于我的福利,就算我不需要,這也屬于我,應該是我直接向工會去認領,何苦需要你這個中間人?我是要說謝謝你,還是要罵你活不起了呢?
退一步說,如果在你沒有冒名頂替簽我的名字之前來征求我的意見,這件事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
如果你說你就是視健身如命,今天不健身就要死了,一天必須跑兩次健身房才能活下去,好好問我,能不能把我的健身額度給你用,我想我也是會同意的。
畢竟我也不可能天天去健身房,遇到來大姨媽的日子,可能一周都不會去健身房。
但是事前和事后完全是兩種性質,事后直接說和事后拐彎抹角的打聽,又是另外兩種完全不同的性質。
只要活得久,總有人可以刷新我的三觀,但不管怎樣,她在我心里已經永遠打了一個×,在我這里她已經變成了一個小偷。
從小媽媽讓我背的弟子規中,教給我的道理就是: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為偷。
意思很淺顯易懂:使用他人物品,必須明確請求。倘若不經詢問,便與偷竊無異。
所以一直以來我的原則就是,屬于別人的東西我絕對不拿,即使需要使用也會先征求別人的意見,事前告知。
如果事情實在緊急,事出有因,也可以另作打算不必那么死板。
但是就我目前活了快三十年而言,還沒有遇到什么事情緊急到連提前打聲招呼都沒有的情況。
更何況我們單位的健身卡,是每天都可以找工會認領的。
所以我和同事a說:我需要,你給我吧,并且這周的額度我已經領過了,如果你又用我的名字領過一份了,那么請你和工會解釋清楚吧,畢竟最后報銷的時候發現我同一天領了兩份我也解釋不清。
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再次發生,我和工會同事也打了招呼,我說:如果我需要別人幫我代領我的運動額度,我一定會提前告訴你,如果我沒有告訴你,但是有人來找你說是幫我領額度,給我代簽,那都是假的,你不要給她。
后面聽到其他同事和我說,她下班就去健身房,結果那個時候發現同事a已經運動完洗澡出來了。
其實她要做工賊還是做小偷,我并不關心,也不是我該操心的事,但是不管她做什么,莫挨老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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