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法國奢侈品牌LV(路易威登)與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的商標侵權官司落槌——法律層面LV獲得支持,但社交媒體的輿論場卻走出一條完全相反的曲線:#LV你身后空無一人#沖上熱搜,茉莉奶白線下門店反現爆單,"法律贏家、輿論輸家"成為這場跨界糾紛最刺眼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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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報道截圖
有聲音說,網友這是"不懂法""護短國貨"。但把視線從法條移開,會發現這場爭議的真正燃點,不在商標法,而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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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標糾紛"燒到"文化溯源"
據媒體梳理,LV主張被侵權的,是其經典"四葉花卉"紋樣。但網友很快扒出:這一紋樣與我國唐代寶相花高度相似,而寶相花在敦煌壁畫、蘇州園林乃至民間器物中隨處可見,是全體國人共享的傳統美學符號。更有人梳理出一條完整脈絡——唐代寶相花東傳日本,再經歐洲設計師借鑒,回流成為LV注冊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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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難平"由此而生:外來品牌借鑒東方傳統紋樣完成商標注冊,再反過來用知識產權規則打壓使用同源紋樣的本土消費品牌,這套敘事一經點燃,迅速從單一案件蔓延成一場"圖形起源大會"——紀梵希回字紋撞商周青銅回云紋、CELINE雙C"撞臉"清代壽字紋……網友的危機感被撬動:外來品牌會不會借現代商標制度,把傳統國風文化"私有化"?
于是消費行為成了情緒延伸:買一杯茉莉奶白,被視為對文化立場的一次小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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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判決"不等于"放棄追問"
法律自有法律的道理。多位法學從業者此前已解讀:商標法規則清晰,茉莉奶白確構成侵權,尊重知識產權是底線。
但輿論場另有一套評價體系。公眾看一件事,除了規則是非,還有道德與身份標尺——尤其當雙方是跨國奢侈品巨頭 vs 本土新茶飲新秀,"強弱懸殊"四個字天然會撬動情感天平。
湖南日報在《LV一審勝訴茉莉奶白之后——"尊重判決"不等于"放棄追問"》中點出一個更深層命題:
當資本利用現代商標制度,將公共文化資源私有化,并以商標保護為由封堵其他主體對公共資源的使用與傳播,我們該怎么辦?
把這個問題推開的,就不只是商業糾紛了——中國傳統紋樣如何被認識、被講述、被保護、被傳承,如何在今天的商業設計里"鮮活地生長",才是這場輿情留給時代的真問題。品牌維權,要有"度"
這場"法理"與"情理"背離的風波,也給所有品牌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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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公關。把法律維權等同于品牌公關,想用法務流程解決公共傳播問題,代價往往由品牌資產買單。
前有參照。不久前"遇見小面"起訴"渝見小面"夫妻店,輿論一邊倒罵"以大欺小",最終遇見小面撤訴、創始人致歉、無償贈商標,但品牌形象與股價已先跌一輪。
公眾不反對打惡意山寨,但反感維權被濫用、反感力度與實際傷害不匹配。品牌資產里,"公眾情感認同""文化好感""道德評價"這些隱性部分,一紙判決補不回來。
LV贏了法條,卻讓大眾心里長出"傲慢、壟斷、打壓國貨"的印象——這不是法院能裁的,卻是市場會用腳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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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科觀察:網友未必不懂法,他們只是不肯只停在法條。當一件商標案能牽出唐代寶相花、敦煌、青銅紋、國潮與文化自信,它本身就已經溢出"知識產權"四個字了。對企業來說,法庭之外那塊"輿論場",同樣是資產;對公眾來說,"尊重判決"和"繼續追問",也未必不能并存。
青科新聞綜合新京報傳媒研究、第一財經、湖南日報《湘江論見》欄目及公開報道編輯整理。
編輯: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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