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副總統(tǒng)莎拉·杜特爾特彈劾案持續(xù)審理之際,支持莎拉陣營向最高法院提出的新訴訟引發(fā)檢方強烈反彈。眾議院彈劾檢察團隊認為,這項挑戰(zhàn)彈劾法庭主席資格的訴訟并非出于憲法考量,而是試圖拖延彈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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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支持者日前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出請愿,質疑參議員弗朗西斯·“奇茲”·埃斯庫德羅擔任彈劾法庭主席的合法性,主張依據(jù)憲法,應由現(xiàn)任參議院議長主持彈劾審訊,因此要求法院介入,并暫停審訊程序。
對此,眾議院彈劾檢察團隊成員、拉瑙德爾蘇省第一選區(qū)眾議員齊亞·阿隆托·阿迪翁表示,提出請愿的律師及人士都與莎拉陣營關系密切,其真正目的十分明顯,就是不斷拖延彈劾審訊。
阿迪翁指出,彈劾程序已經依法啟動,相關人士卻不斷嘗試透過各種法律手段拖延案件進展,但憲法程序已經展開,他們繼續(xù)拖延的空間正越來越小。
另一名檢察團隊成員、比科爾薩羅黨團眾議員特里·里東則批評,莎拉陣營接連提出請愿和動議,已經到了荒謬的程度。
他說,對方不斷遞交訴狀,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大量紙張,甚至打趣表示:“難道他們一點也不愛惜樹木嗎?”
面對外界關注最高法院會否介入,彈劾法庭發(fā)言人雷金納德·通戈爾表示,任何人都有權依法窮盡司法救濟,因此向最高法院提出請愿屬于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不過,他強調,由于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根據(jù)“司法審理中案件不得公開評論”原則,彈劾法庭將不會再就相關訴訟發(fā)表意見。
對于如果最高法院未來發(fā)布臨時限制令(TRO),要求暫停彈劾審訊,參議院是否一定遵從的問題,通戈爾表示,由于彈劾法庭屬于合議制機構,并非由單一主席決定,因此是否執(zhí)行法院命令,將由全體彈劾法官投票決定。
他說,參議院作為憲法設立的獨立機關,將依據(jù)合議程序決定是否遵循來自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命令。
莎拉彈劾案目前已進入第二天審訊,檢方開始正式舉證,并率先處理彈劾條款第四項指控。未來約11個審訊日,檢方將圍繞2024年11月莎拉涉嫌公開威脅總統(tǒng)小馬科斯、第一夫人麗莎·阿拉內塔-馬科斯及前眾議長馬丁·羅穆亞爾德斯生命安全的相關指控,陸續(xù)傳召證人并提交證據(jù)。
隨著最高法院訴訟、彈劾法庭程序爭議及檢方舉證同步推進,莎拉彈劾案的法律攻防持續(xù)升級,也令菲律賓政壇進入高度緊張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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