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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情節(jié)概括當作造假
他指控為"錯亂編造"的《別讓我走》情節(jié)概述,同理,皆為肖鷹教授沒有看過原著,只是通過“封底”來判斷情節(jié)“造假”。
05
把正常引用當作編造
06
把個人看法當作學術標準
至于怪物精神發(fā)展應作何種解讀,肖鷹教授可以持有自己的理解,但學術闡釋上的分歧是觀點之爭,不是“學術不端”。
將與自己理解不同的闡釋稱為“造假”,混淆了學術批評與學術審查的邊界。
在此基礎上,我對肖鷹教授的四項核心指控正面回應如下:
三、指控“使用AI寫作”——不成立
我未使用任何人工智能或其他技術手段輔助寫作。反而是肖鷹教授在大家過程中屢屢使用人工智能,導致出現(xiàn)大量幻覺與謬誤。
對這一最為嚴重的指控,肖鷹教授沒有提供任何證據(jù)。
五、指控“緊急從知網(wǎng)上下架”——不成立。
綜上
請肖鷹教授停止對我的網(wǎng)暴、造黃謠和造謠污蔑等行為!
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造黃謠、編造、散布針對本人的涉性謠言;
公開羞辱本人家庭成員;
非法獲取并公開散播本人及其他在校學生的學號等個人信息;
以嚴重失實的"學術打假"為名,對本人進行持續(xù)的名譽侵害。
我作為清華大學畢業(yè)生。一名在職教授動用其學術身份與平臺影響力,對本校畢業(yè)的學生進行長達一年的公開羞辱與謠言攻擊,這已遠遠超出學術批評的范疇。
我在校期間從未選修肖鷹教授的任何課程,與其素無往來,亦無任何私人恩怨。
只是在他網(wǎng)暴行為后,我對圍繞肖鷹教授的一些公開新聞進行了檢索。
部分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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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示例圖)
對我的攻擊,起因僅僅是他認定本人曾"為韓寒辯護"——而事實上,本人與韓寒除參加過一次電影首映活動外并無任何交集。
即便本人確曾發(fā)表過任何公共觀點,公民的正常言論與社會交往,也絕不能成為一名大學教授對其實施長期網(wǎng)絡暴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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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鷹教授的攻擊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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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造黃謠。
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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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為武器攻擊女性,是網(wǎng)絡暴力中性質(zhì)最為惡劣的一種。更不應該是一個大學教授對其所畢業(yè)學校的學生所為。
公開羞辱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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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攻擊范圍擴大至我的母親,進一步證明肖鷹教授的行為不是任何意義上的"批評",而是以羞辱和傷害為目的的人身攻擊。
肖鷹教授多次強調(diào)自己是“極端選擇性打假”,說明他的目的并非捍衛(wèi)學術的純潔性,而僅僅是為了個人泄私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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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屬于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保護的個人信息。
肖鷹教授未經(jīng)任何授權獲取并向公眾散播在校學生的個人信息,已涉嫌違法,且直接將無辜的第三方學生置于被網(wǎng)暴的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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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泄私憤和“學術打假”的區(qū)分
關于肖鷹教授漏洞百出的“學術打假”,我想說,學術批評是我尊重的事情。
“學術打假“不應該成為私人泄憤的借口。
“學術打假”更不應該成為浪費學術資源、浪費納稅人錢財?shù)墓ぞ摺?/p>
一個人可以被批評,但不應該被長期羞辱;
一位高校教師更不應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話語權,對一個并無現(xiàn)實交集的學生進行持續(xù)性公開圍攻。
針對肖鷹教授的一系列網(wǎng)暴、造黃謠、泄漏隱私的行為,我會通過正式渠道向清華大學相關機構提交材料,也會保留依法維護名譽權、隱私權和人格尊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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