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段建國律師在代理一起保安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憑借對逾期付款損失計算規則的精準把握,成功應對被告對違約金條款的強烈抗辯,最終促使法院全面采納其代理意見,判決按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1.5倍計算逾期付款損失至實際履行之日,為客戶贏得實質性的全面勝訴。
![]()
![]()
![]()
案件概述
長期合作生變,服務費拖欠引發訴訟
原告系一家專業保安服務企業,與被告公司及其分公司建立了長期的保安服務合作關系。2024年1月,雙方簽訂了五份安置房項目保安外委服務合同,總金額逾千萬元。原告依約提供保安服務,被告亦按約定支付了2024年底前的全部服務費。2024年12月31日,雙方簽訂《保安業務付款驗收結算協議》,明確約定2025年1月1日后的服務費由被告分公司在原告撤場并開具發票后30日內據實支付。原告按期完成撤場并開具全部發票,但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項后,仍拖欠巨額服務費,經多次催告未果,原告遂委托段建國律師提起訴訟。
律師介入
全面梳理證據,鎖定爭議焦點
接受委托后,段建國律師團隊第一時間對案件進行了系統性梳理。從合同文本、結算協議、發票憑證到催款記錄,證據鏈條完整清晰,欠款事實本身并無爭議。然而,段律師敏銳地發現,本案的真正訴訟風險不在欠款事實,而在于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日萬分之五(0.5%),該標準在司法實踐中極易被法院認定為過高而大幅調減。被告亦果不其然,在答辯中提出合同約定的利息上限不應超過5%的抗辯。面對這一潛在隱患,段建國律師迅速調整辦案重心,將焦點從“違約金主張”轉向“逾期付款損失的計算規則”。
精準破局
調整訴訟策略,援引損失計算司法解釋
段建國律師團隊經過深入研判,果斷放棄了單純依據合同約定主張日萬分之五違約金的訴訟路徑,轉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主張逾期付款損失應以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基準,結合逾期時長和實際損失情況,按適當倍數計算。這一策略調整既尊重了雙方關于逾期付款需承擔違約責任的合同本意,又巧妙規避了違約金過高被直接調減的裁判風險,同時契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損失計算的主流裁判導向。在此基礎上,段律師明確提出了按1.5倍LPR計算逾期損失的具體方案,并針對兩筆不同到期日的欠款分別確定了起算時點,形成清晰、可執行的計算邏輯。
庭審交鋒
有力駁斥抗辯,法院全面采信代理意見
庭審中,二被告對欠款金額不持異議,但堅持認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準過高,應予以大幅調減。段建國律師從容應對,從三個層面展開有力論證:其一,原告已完全履行保安服務義務并開具發票,被告無故拖延付款,造成原告實實在在的資金占用損失,逾期付款損失客觀存在;其二,1.5倍LPR的計算標準既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精神,也與當前市場融資成本相適應,具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實基礎;其三,被告總公司與分公司系總分支機構關系,合同簽約主體為總公司、結算主體為分公司,二者應共同承擔付款及賠償責任。法院經審理后,完全采納了段律師的代理意見,認定雙方約定的日0.5%違約金標準偏高,結合逾期時長、實際損失及合同履行情況,將逾期付款損失調整為1.5倍LPR,并據此作出判決。
勝訴落地
判決全面支持原告訴求,彰顯律師專業價值
法院最終判決二被告共同給付原告服務費并按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5倍標準計算逾期付款損失至實際履行之日止,同時判令被告承擔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該判決結果不僅全額支持了服務費本金,更在逾期付款損失的計算標準上全面回應了段建國律師的訴訟主張,為客戶爭取到了優于常規違約金調整結果的賠償方案,實現了訴訟目標的圓滿落地。
本案勝訴的關鍵,不在于證據的多寡,而在于律師對法律規則的深刻理解與訴訟策略的靈活運用。段建國律師以精準的法律判斷力,在違約金約定過高可能引致不利后果的風險面前,果斷調整論證方向,成功將裁判焦點引向逾期付款損失的法定計算規則,最終獲得法院的全面支持。這正是一名優秀訴訟律師的核心價值——以專業洞察為劍,以法律規則為盾,于看似不利的條款中開辟出另一條勝訴通途,為當事人權益構筑最堅實的法律屏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