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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3日,星期四,長沙,細雨,城南區“迎春巷”胡同。
此時正是抗美援朝戰爭高潮,前線戰士浴血奮戰,后方舉國同心支援戰事。為防范敵對勢力散播細菌、發動生物戰,全國掀起愛國衛生運動,清掃街巷、消殺蚊蟲。長沙市政府高度重視防疫工作,各區街道、居委會全員動員,家家戶戶參與清掃消殺,愛國衛生的風氣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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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區轄區內的迎春巷,是當地極具代表性的老巷,是一條典型的封閉式死胡同。巷內聚居著六十余戶居民,以小手工業者、小商販、普通工薪階層的本地人為主,鄰里世代毗鄰而居,往來密切。
5月3日這天,細雨籠罩全城,空氣濕潤微涼,迎春巷內居民趁著雨天居家休整,整條迎春巷靜謐安然,無人預料到巷尾深處潛藏著一樁慘烈命案。
巷內六十余歲彭婆婆,老太太一生勤儉樸實,常年熱心街巷公益,每日堅持自發清掃整條迎春巷,從巷口到巷尾無一遺漏,數十年如一日從未間斷。當日清晨,彭婆婆頂著防雨油布便出門勞作。細雨持續數個小時,直至上午九時左右方才停歇,一絲不茍地完成日常清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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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緩步走到迎春巷最深處的巷尾位置時,一股怪異的淡淡腐臭味隨風飄入鼻腔。這股氣味十分特殊,若有似無,隨風飄散、時隱時現。常年清掃街巷、對各類異味極為敏感的彭婆婆瞬間停下手中勞作,心生警覺。
當時,全民警惕性極高,老太太第一時間便懷疑這股詭異腐臭味是人為散播的病菌、為了不遺漏隱患、保障全巷居民安全,她順著氣味飄散的方向,一步步不斷深入巷尾,腐臭味愈發清晰濃烈,最終精準鎖定在巷尾獨門獨院的迎春巷67號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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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院落是整條迎春巷最偏僻的住宅,獨處巷尾一隅,四周無毗鄰民居,私密性極強,也正因如此,平日極少有街坊路過此處。該院戶主名為許春惲,年約四十歲,是長沙古董行當小有名氣的古董掮客,街坊鄰里都習慣性稱他“許古董”。
早在1938年長沙大火,全城大半街巷、民居被焚毀,當時年輕的許春惲看準時機,低價購入這片燒毀的空地,親手搭建起三間平房,配套修筑了獨立小院,打造出這座獨門獨院的居所。自建院落用料簡陋、布局簡單,清凈私密,建成之后,許春惲便一直獨居于此,無家眷、無同住之人,常年獨來獨往,性格孤僻、行事隱秘,街坊鄰里對其底細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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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婆婆走到院門前,連聲呼喊院內戶主姓名,始終無人應答。她伸手輕推院門,原本應當閉合的院門竟虛掩著,輕輕一推便緩緩敞開。院門縫隙之中,濃烈的腐臭味撲面而來,遠比巷中濃郁數倍,讓人隱隱作嘔。異樣的氣味、空寂的院落、虛掩的大門,種種反常跡象讓彭婆婆心中的不安愈發強烈。
而附近幾名聽到動靜的鄰居陸續出門查看,鄰居老洪常年守在迎春巷,他當即開口佐證,早在昨日下午,自己便隱隱聞到巷尾飄來異樣異味,起初只當是街巷角落有死畜腐爛,并未放在心上。可今日對比氣味,昨日的異味與普通腐臭截然不同,陰冷刺鼻、久久不散,絕非尋常雜物腐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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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街坊圍立院外,無人敢貿然入院探查。持續擴散的詭異腐臭,眾人不敢耽擱,當即安排兩名年輕街坊趕往就近的城南派出所報案,第一時間上報突發異常情況。
派出所接到報案后,迅速指派二十歲的青年民警小李火速出警。小李入職前曾接受過三個月的系統化公安業務培訓,具備獨立處置簡易警情的能力。接到指派后,小李攜帶基礎警務裝備,第一時間趕赴迎春巷67號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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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院落門口的瞬間,一股濃烈刺鼻的腐臭氣息撲面而來,直沖鼻腔,小李憑借培訓所學的專業知識,他瞬間判定院內絕非普通衛生隱患,大概率發生了惡性命案。他深知自身單人警力,絕對不能貿然入院破壞現場痕跡、物證。于是當即叫停所有街坊的探查行為,嚴禁任何人靠近、觸碰院落物品、踏入院內半步,第一時間保護現場,同時火速返回派出所上報情況,請求城南分局刑警隊專業警力支援。
分局接到上報后,緊急指派刑警黃勝、田初源二人趕赴現場。兩名刑警共用一輛老舊的自行車,攜帶勘查工具、取證設備,騎行奔赴迎春巷命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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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抵達現場后,先細致查看外圍環境、封鎖現場范圍,疏散圍觀街坊,避免無關人員破壞現場線索。二人還專門請來專業鎖匠,穩妥打開緊閉的房門。房門開啟的瞬間,積攢多日的濃烈惡臭瞬間噴涌而出,籠罩整個院落,在場民警、街坊、鎖匠四人盡數劇烈干嘔,難以站立。
這個時候,經驗老道的黃勝憑借氣味濃度、現場反常跡象,初步判定屋內必然存在高度腐敗的尸體,且死亡時間已有數日,具體死因、作案手法暫不明確。待院內刺鼻異味有所消散后,黃勝獨自佩戴簡易防護裝備進屋,逐一推開屋內所有門窗,加速空氣對流、驅散異味,完整的命案現場終于徹底暴露在眾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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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屋正中,死者許春惲側身倒落在木質方桌旁,姿態僵硬、身形扭曲,尸體已經高度腐敗。死者腹部右側有一處規整的銳器創口,創口邊緣鋒利、深淺一致,地面淤積著大量暗紅色液體,混雜著內臟滲出物,腐敗氣味正是從這處創口與尸體本體持續擴散,是整起異味的核心源頭。
勘查屋內環境,見桌上整齊擺放著四碟早已腐敗發霉的家常菜,一旁放置半瓶開封飲用過的白酒,配套擺放兩副完整的碗筷、酒杯,杯碗中殘留著少量酒水、菜湯痕跡,痕跡清晰完整、無翻動清理跡象。廚房鐵鍋中盛放大半鍋完整未動的米飯,米飯表層已經發霉,與堂屋酒菜痕跡相互印證,足以明確證實:案發當晚,死者許春惲曾在家中與他人同桌飲酒、共進晚餐,二人相處氛圍平和,無提前爭執、打斗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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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規整的用餐現場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死者臥室一片狼藉、滿目凌亂。屋內的木質櫥柜、儲物箱籠、床鋪棕繃、抽屜柜體全部被人暴力翻動、拆解拉扯,衣物、雜物、零碎物件散落滿地,柜體空空如也,明顯是有人刻意翻找、搜刮財物所致,翻找痕跡粗暴且目的性極強。
隨即專業技術勘查人員也隨后趕到現場,全方位開展現場勘查工作。工作人員細致提取屋內留存的指紋、地面腳印、器物痕跡,逐一拍照存檔、標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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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醫陳法醫也開展專業尸檢工作。結合長沙五月的氣溫條件、尸體腐敗程度,尸斑分布規律,得出精準結論:死者遇害時間已達八至九天,死亡時間基本鎖定在4月23日前后,致命傷為腹部右側單刃銳器刺穿傷,刀刃直接刺穿肝臟核心部位,創口精準、力度極大,造成體內大出血、臟器破裂,屬于典型的一刀斃命,遇害瞬間當即死亡。可以排除事前打斗、脅迫作案的可能。
黃勝結合所有現場勘查細節、物證痕跡、環境特征,初步還原出初步案發經過:兇手與死者是熟識之人,二人提前相約在家中聚餐飲酒。席間兇手趁死者毫無防備、徹底放松警惕之際,驟然出手,以銳器精準刺穿死者肝部,致其當場死亡。從死者褲腳、鞋底留存的特殊壓痕印記可以判斷,兇手作案后,曾刻意踩踏死者小腿部位,反復確認死者徹底死亡、無生還可能后,才著手翻動屋內所有儲物設施,大肆翻找、竊取財物,隨后攜帶贓物從容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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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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