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31日,新加坡警方在一處雜草叢生的斜坡上,挖出了一個紙箱。紙箱散發出刺鼻的惡臭,警察不由得皺起眉頭,隨行的記者更是跑到遠處干嘔起來。
“是的,就是我的女兒……她就是我可憐的女兒……”
跟在警察身后的一個中年女人,跪在地上放聲痛哭;紙箱中蜷縮著的“球狀”尸體,正是她失蹤了21天的8歲女兒黃娜。
此時的黃娜,尸身因為連日的高溫早已腐爛。她的身體被嚴嚴實實裹了9層塑料帶,四肢有明顯的捆綁痕跡,全身赤裸,下體帶有創傷。在她肚子上,還有一個成年男人的腳印!
這個8歲的福建女孩,生前遭遇了怎樣非人的虐待,大家無法想象,只能祈禱罪惡之人早日落網。
很快,魔鬼殺人犯被逮捕歸案,但庭審之上,事情卻越來越詭異……
時間回到2003年,黃淑英第一次踏上新加坡的土地。看著美麗的獅城,她對跟在身后的女兒說:“娜娜,以后我們就在這里生活了。”
黃淑英本是福建人,黃娜是她和前夫的女兒。聽村里的鄰居說,新加坡是個可以賺大錢的地方,于是離婚后的她輾轉迂回,來到了這個地方。
黃淑英文化程度不高,只能在批發市場里擺攤賣上一些雜貨。女兒十分懂事,學習之余經常會幫她整理貨架,做一些家務瑣事。
市場的商販們也非常喜歡這個8歲的小女孩,當黃淑英忙起來的時候,大家都很樂意幫她照顧這個開心果。
2004年9月27日,福建老家有些事情,黃淑英不得不回去料理一下。黃娜太小,她不方便帶在身邊,就把女兒托給合租的室友照顧。
室友是個熱心腸,她掐了一下黃娜紅撲撲的小臉蛋,對黃淑英說:“你放心去吧!娜娜交給我,不用擔心。”
10月10日晚上,黃淑英回到福建快半個月了,小黃娜實在太想媽媽,就對室友阿姨說:“阿姨,我去市場前面給媽媽打個電話,馬上回來。”
小黃娜踩著壞了跟的涼鞋,一路跑到電話亭,她努力踮著腳,撥通了福建的電話:“媽媽,你什么時候回來?我好想你啊!”
電話另一頭的黃淑英并沒有多熱情,敷衍地說:“媽媽還有些事,忙完自然會回去的。”
黃娜還想多聽一會兒媽媽的聲音,對著電話撒嬌道:“媽媽,我的涼鞋壞掉了,回來你給我買雙新涼鞋好嗎?”
黃淑英急著掛掉電話,忙說:“媽媽知道了,會買的……掛了……掛了……”
黃淑英萬萬沒有想到,這是她最后一次聽到女兒的聲音。
第二天一早,黃淑英又接到了新加坡的來電,這一次是室友打來的,聲音驚惶,語無倫次地說:“淑英啊,娜娜不見了……她昨天去打電話,再也沒回來啊……”
黃淑英聞言立即趕回新加坡,也是從這一天起,她踏上了漫漫的尋女之路。
黃淑英帶著女兒的照片,走遍新加坡的大街小巷,尋找黃娜的下落。
經媒體報道,“黃娜失蹤案件”迅速在新加坡國內發酵,很多華僑自發組建志愿者小組,分發傳單7萬多張。
還有兩位華僑富商,提供1.5萬新幣的懸賞金,希望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
民間力量群情激涌,新加坡警方也沒閑著,他們很快把嫌疑人鎖定在一個叫卓良豪的男人身上。
卓良豪是批發市場的包裝工,22歲,馬來西亞人,家中有個11個月大的兒子。
黃娜生前,卓良豪便與她很熟悉,經常開著摩托車帶著她兜風,或是買些零食塞在她的口袋里。
而在10月10號晚上,曾有人看到黃娜與卓良豪走在一起。
警方立馬傳訊卓良豪,荒誕的大戲就此上演。
卓良豪面對警察,非常無辜地說:“我不知道呀……我都不知道娜娜失蹤了,還是從市場商販口中聽說的……那天晚上,我只是給過她兩個芒果吃而已……”
這第一次傳訊,卓良豪完全是一副我不知道、我沒參與的無辜架勢。
第二次傳訊時,卓良豪又把第一次的口供完全推翻。
他神秘兮兮地對警察說:“我知道娜娜去哪了,她被市場上一個黑老大綁架了,因為她媽媽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
卓良豪還說:“其實那個黑老大我是認識的,我還有他的電話,只不過我的手機被落在了家里。”
沒有辦法,警察只能帶著卓良豪回到市場的出租屋中。但行至半路,卓良豪又稱自己肚子餓,要吃飯才能走得動路。
為了保障所謂的“人權”,警察只能在半路停車,帶卓良豪在一家印度餐廳吃飯。
卓良豪就趁著這個機會,甩掉警察逃之夭夭。當晚的凌晨3點,他成功越過新加坡邊境,回到了馬來西亞老家,并第一時間召開新聞發布會,一臉悲傷地哭訴:“我從沒有傷害過黃娜,我很喜歡她,我自己也有個孩子,希望大家不要隨意指控,請相信我的清白!”
當有記者質疑他為何出逃新加坡時,卓良豪一臉大義凜然地說:“如果我的認罪能夠換來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國的和平,那么我愿意犧牲自己。”
然而,新加坡民眾并不吃他這一套,各方勢力融合,繼續將卓良豪推到風口浪尖。面對強大的輿論,他不得已回到新加坡自首。
但這一次,他又給警方帶來了新的故事,扮演起了“受害者”:“我是看到黑老大了,他們綁架了娜娜,并且把她殺掉了。黑老大還逼著我把娜娜埋了,威脅我如果報警,就讓我全家死無葬身之地!”
警察聽完冷冷一笑,反駁道:“在你所說的地方,監控根本沒有拍到什么黑老大。”
卓良豪一本正經地解釋:“那個黑老大是個會武功的中國人,來無影去無蹤,你知道的,中國人都會點武功……”
警方當然不相信他這戳破天的鬼話,但當下之急,是找到黃娜的尸體。
10月31日,卓良豪在警方的押解下,來到直布羅雅山公園一處雜草叢生的斜坡上。
他神情淡漠地用手隨意一指,數名警察立馬開挖起來。
過了片刻,警察挖出一個紙盒箱子,箱子已經被黃色的尸水浸透,散發出刺鼻的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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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了21天的黃娜,全身套著9層厚厚的塑料袋,被扭曲成一個詭異的“球形”,蜷縮在盒子中。
她的四肢殘留著綁痕,下體遭受摧殘,后腦上留有外傷,肚子上還有個大大的腳印。
明明是人世間,卻比地獄還慘烈。
卓良豪自知之前的說辭已經站不住腳,于是在庭審之上裝瘋賣傻,希望逃脫法律的制裁。
他的辯護律師也在法庭上強調:“我的當事人精神極度不正常,殺人并不是本意,而是無心之失。”
并拿出一份醫院檢測報告,顯示卓良豪的智商只有76,是個智力不足的低能兒。
卓良豪也順應律師的說法,在法庭上扮演著一個稱職的“二傻子”。
面對警方“殺人性侵”的指控,卓良豪及其律師又給出了這樣一個故事。
當天,黃娜打完電話后遇到了卓良豪,22歲的卓良豪邀請黃娜到倉庫里玩捉迷藏的游戲。
玩了一會后,卓良豪決定將“游戲升級”,他建議把黃娜的手腳全部捆綁起來,然后讓自己來找。
結果黑暗中黃娜“不小心”摔了一跤,口吐鮮血,幾近昏迷。“智商不足”的卓良豪一時不知道該怎么辦,突然想起電視中別人用手掌猛擊對方可以讓人蘇醒。于是,卓良豪用手掌狠狠地擊打黃娜的后腦勺,希望能讓她醒過來。
然而,卓良豪等了很久,也不見黃娜醒來。他擔心黃娜透不過氣,于是將她的衣服全部脫掉。為了喊醒她,又用腳猛踩黃娜的肚子,并用剪刀和手指摧殘黃娜下體。
這喪心病狂的一切,都是一個智力不足的低能兒,用盡真心想要救助自己的小伙伴……
多么荒唐!多么可笑!
但在當時,竟真有人相信卓良豪的說法,辯護律師甚至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有著3.5萬人簽字的赦免書,稱卓良豪是無心殺人,要求判他無罪。
就在多人為卓良豪求情的同時,另一種陰謀的說法甚囂塵上。案件元兇直指黃娜的母親黃淑英,由頭僅僅因為黃淑英是個偷渡客。
謠言從何而來?在案件的深入調查中,各方不免都會被深挖出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
比如,黃淑英并不是正兒八經的新加坡移民,而是通過偷渡的方式來到新加坡。為了避免海關檢查,她甚至用灼熱的鐵板燙傷雙手,以磨掉指紋。
大家認為,對自己都能下得了如此狠手的女人,加害女兒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更令一眾懷疑者堅信自己想法的是,黃淑英生活拮據,卻在黃娜生前為她購買了多份大額保險。
自從黃娜尸體被發現后,黃淑英就陷入了一種“極其鎮定和淡然”的情緒中。
女兒的葬禮現場,她冷靜得像個路人。火化一結束,她立馬去保險公司討要賠償金。
但經警方調查,黃娜遇害前后,黃淑英確實不在新加坡,兇手依然是扮演低能兒的卓良豪。
2005年8月26日,法院宣判卓良豪謀殺罪名成立,被處以絞刑。黃淑英則因偷渡客的身份曝光,慘遭驅逐。
回到福建的黃淑英,拿著新加坡華僑為黃娜捐贈的12萬新幣(60萬人民幣)和保險公司的巨額賠款,給自己蓋了鄉間豪宅。
據傳,這套位于福建莆田的小院,樓高4層,占地4個籃球場。不久后,黃淑英與新的老公又生了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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