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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官員位階體系可分為狹義與廣義兩個層面。狹義的位階是指標示官員等級的非職事性官號;廣義的位階則涵蓋整個官階系統,如魏晉九品,南朝十八班,北魏前、后《職令》等。這兩方面的研究并不相互獨立,對于后者的研究是了解前者的基礎,而對前者發展過程、規律的研究也可以促進對官階系統演變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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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考察魏晉南北朝官階體系演變》
圖片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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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柴芃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魏晉南北朝官員位階體系研究”(批準號:21CZS019)最近已經結項,成果被評定為優秀等級。該成果認為,位階制度的發展經歷了魏晉、南朝、北朝后期三個歷史階段。魏晉時期形成了官品九品制度。與漢代的秩石制度不同,官品的高低參考了歷史傳承以及官員群體對官職輕重的理解,因此與實際遷轉出現了一定的契合。然而就整體而言,官品仍有較多人為設定的因素,反映出這一時期的官階發展處于漢代向南北朝過渡階段的特點。對于狹義的位階而言,魏晉時期突出表現為散號將軍(無具體事務職守的將軍頭銜)的形成和“領”官(官員兼職)制度的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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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官階系統的最大成就是十八班制度的形成。南朝“班”的形成與宋齊政治格局密切相關,且呈現出與實際遷轉高度契合的特點。十八班制在南齊已被官方承認。在狹義位階方面,南朝也有了革命性的發展,表現為五等大夫與西省官高低銜接、大致平均分布于各個班次,起到了標示官員身份的效果。
北魏孝文帝所制《后職令》是全面模仿南齊班制的結果。形式上雖仍分九品,但在制度內涵上已完全是新時代的產物。其中一些不符合北朝實際的南朝因素也在實踐中被北齊、隋代官制逐步揚棄。狹義的北朝位階體系則在一開始就表現出了與南朝的不同之處。如西魏北周時期出現了戎秩(從柱國到都督的一系列官職,兼具軍職和散軍兩方面的性質),在隋代取代了散號與西省官的地位,后來逐漸演化為唐代的散階(與職事官對立的概念,唐代分文、武兩套系統)。
總體上,該項成果對魏晉南北朝官階系統的發展、演變情況做出了新的梳理,通過對不同時代非職事性官號淵源關系、性質異同的分析,在發掘制度間內在關聯的同時,也為魏晉南北朝官員地位高低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身份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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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2007期第4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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