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觸目驚心!陜西女子被家暴九年,報警稱“把我關進去都行”被拒,法院以照片“不夠認定家暴”駁回離婚,換城搬家后仍被丈夫找到,毆打昏迷被扔下土崖身亡,尸檢顯示人落下時還有呼吸
苗苗死前就預見了自己的死亡。
2024年6月,丈夫張鑫持刀暴力毆打她之后,苗苗給家人、朋友,甚至警察都撂下過一句“狠話”——“再不跑(的話),我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沒有一個人真正相信。一位密友安慰她說,“他再怎么變態,也不可能殺人呀!”苗苗回以苦笑。這個苦笑,現在回頭看,比任何一聲哭喊都讓人心碎。
兩個月后,2024年8月,最嚴重的一次家暴發生了。苗苗被打得渾身是傷,腳、腿、膝蓋、胳膊全是淤青。第二天傍晚7點,她撥通了110。一段錄音記錄下了她和永平派出所民警的對話:“我要確保我的人身安全。”民警給的方案是調解,讓苗苗去張鑫家當面談。苗苗說害怕、不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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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說:“我的工作是弄啥的,(還)不(能)確保你人身安全?你必須出面,要勇敢。”苗苗告訴民警,前一天傍晚張鑫強行把她拉上車反鎖車門,開到70多公里外一個沒信號沒燈的地方,凌晨兩點才回來。“他把我嘴捂起來,要去殺娃。”錄音里她越說越急,“我現在害怕,我恐懼了”。她請求民警先來跟她談談。民警去了她家。見面后苗苗再次重申,希望能保護她,把她帶到縣城——或者把自己關進派出所都行。民警答復:警方沒這個權力。
苗苗的民事訴訟代理人后來說,持刀威脅的事發生在前一天,報警當天沒有實施具體的危險行為,最后不了了之。
家人幫不了,警察幫不了,朋友也幫不了。苗苗只能走最后一條路——離婚。
2024年9月,她第一次向永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訴狀寫得很簡短——忍受不了家暴。當月,在法院勸說下,她撤訴了。兩個月后,苗苗第二次起訴。她提交了三樣證據:一張西安腦康心理康復醫院的診斷證明,上面寫著“焦慮性軀體恐懼”;兩張照片,手臂和腿上的淤青;一段和張鑫的聊天記錄,里面張鑫“言辭懇切”——“打你是我的錯,我的錯我改。”“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的嘛,你就給我一次機會嗎?”“我保證以后絕對不再動你一個手指頭。”
2024年12月10日,離婚案開庭。一位在場人員回憶,苗苗很堅決,說什么也要離,還請求兩個孩子中的一個由她撫養。第二天,法院駁回離婚訴訟請求。理由是——根據現有證據,兩人的婚姻關系沒有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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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提供的照片,“不夠認定家暴”。
當地一位律師告訴媒體,除非法院認為家暴非常嚴重,否則一般先走調解。假如對方堅持起訴,第一次也不會判離——“這是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律師還提到,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在當事人身上,誰主張誰舉證。縣級法官每天處理的案件太多,沒有時間和精力調取必要的證據、展開充分調查。
也就是說,一個被打了九年的女人,要自己去搜集完整視頻、醫院診斷證明、多次報警記錄、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整套連專業人士都未必能湊齊的證據鏈——才能讓法律“相信”她被家暴了。而她沒有做到,所以她輸了。輸掉的是一場離婚官司,搭上的是自己的命。
判決下來后,苗苗短暫失落過,但她相信半年后再起訴會有好結果。她盤算著先賺錢、獨立起來。她換地方住,為了躲避張鑫,先后換了將近8處住所。從永壽縣躲到西安周邊,從西安又換到別處。可不管換到哪里,張鑫總能找到她。
2024年12月22日,張鑫通過苗苗收快遞的信息找到了她的租住地,用暴力手段把她拉回了家。當晚苗苗給親戚發了一條文字消息:“他們叫我回來看娃,今早差點(被)掐死。”。
兩天后,2024年12月24日清晨。張鑫獨自駕駛面包車從永壽縣再次前往苗苗在西安的租住地。在租住處外,他多次扇打苗苗面部、拳擊頭部,苗苗倒地后,他用腳多次踩踏她的頭部,抓住她的頭猛撞旁邊的水泥石墩。苗苗頭骨開裂,失去意識。
張某沒有送醫。他把昏迷的苗苗放上車后排,駕車離開。路上發現苗苗頭部大量出血,又朝她上身連續打了幾拳。他聯系大姐帶酒精紗布來包扎。大姐到場后要求送醫,兩人把苗苗帶到咸陽市秦都區西橡醫院急診科。
醫生一看,瞳孔已經擴散,傷情嚴重,必須立即轉院。張鑫說可以自行轉院。可他沒往大醫院開,直接把車開回了永壽縣城,還聯系三姐準備生理鹽水和理發推子。三姐多次要求送醫,他不同意。
到家后,張鑫發現苗苗沒有呼吸、沒有脈搏、手指冰涼發青。他誤以為人已經死了,開車把她拉到麻院溝,從幾十米深的土崖上扔了下去。
尸檢報告顯示:苗苗頭面部多處皮下出血,傷口足以讓人喪失意識或自主活動能力,但不足以致人立即死亡。也就是說——被扔下土崖的時候,她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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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鑫報了警,說苗苗是自己跳下去的。第二天,他被警方刑事拘留。2026年5月26日,此案在永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張鑫當場翻供,拒不承認長期家暴。直到出示證據,他才承認苗苗坐月子期間有過家暴——其他一概否認。家屬態度堅決:不要賠償,只要死刑。
回過頭看,苗苗其實什么都做了。她報警了,警察說沒權力關人。她起訴離婚了,法院說感情沒破裂。她躲了,換了八個地方,還是被找到。她留下照片了,法官說不夠認定。她甚至預測了自己的死亡,可沒有人當真。一個活生生的人,在法律的縫隙里一點點滑向深淵,直到被扔下土崖的那一刻——她落下去的時候,還在呼吸。
2026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十周年。“家暴非家務事”的理念喊了十年。可苗苗用命告訴我們:理念和現實之間,還有一道深深的土崖。照片不夠、證據不足、調解優先、第一次不判離——這些冰冷的司法慣例,把一個求救的女人擋在了門外,把一扇生門關得死死的。法官說程序正義沒有問題。程序正義保護了法官,保護了程序本身,可誰來保護苗苗?
信息來源:綜合光明網、新浪新聞、搜狐新聞、新京報、南方都市報、大象新聞等媒體2026年5月至6月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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