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長沙譚先生經營的家庭小旅館,被連鎖酒店品牌錦江之星起訴索賠12萬元。
這場官司的起因,源于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店名。譚先生表示,當初起名時完全沒考慮商標問題,“錦江”二字,純粹是因為老板自己喜歡這個詞、讀起來順口,“錦上添花”也是好寓意,壓根沒有蹭連鎖品牌熱度的想法。
譚先生表示,開店多年來從未做過大規(guī)模線上推廣,線上平臺只是簡單上架房源,沒有裝修精致的宣傳圖,更沒有刻意模仿錦江之星的LOGO、裝修風格。店里的床單、洗漱用品、門店招牌,全部是找人定制,和連鎖品牌的視覺風格沒有相似之處。在他看來,自己只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和大品牌八竿子打不著。
收到法院傳票后,譚先生第一時間添加對方律師微信,主動提出愿意更改店名、希望撤訴和解,但對方表示改名后賠償仍無法免除。
如今,譚先生的家庭小旅館已完成線上線下全面更名,正與品牌方協(xié)商和解,但這場風波,給所有企業(yè)都敲響了警鐘。
![]()
第一、開店取名不能“憑感覺”,商標查詢是必經的前置步驟。很多小商戶起名時只圖寓意吉利、方便周邊街坊辨認,完全沒意識到要提前排查商標注冊情況。企業(yè)名稱登記和商標注冊分屬兩套獨立體系,營業(yè)執(zhí)照批下來,不代表店名就不會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第二、“沒蹭熱度、店小沒人知”不是免責的理由。不少經營者覺得自己只是幾間房的小旅館、幾平米的小面館,既沒模仿大牌裝修,也沒做過大規(guī)模推廣,根本不可能讓消費者混淆,就不會涉及侵權。但商標侵權的判定核心,是相關公眾是否會對服務來源產生誤認,和門店規(guī)模大小、主觀是否故意沒有絕對關聯(lián),只要核心標識落入他人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依然可能被追責。
第三、收到侵權通知后,積極整改不等于能直接免除賠償。很多商戶誤以為只要馬上改名整改,就能把事情一筆勾銷,實際上品牌方有權根據(jù)前期的使用情況,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
很多經營者總覺得商標是大企業(yè)才需要操心的事,自己小本生意沒必要花精力在上面。可正是這種僥幸心理,會讓你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收到法院傳票,要么被迫花大價錢改名換招牌流失老客,要么面臨遠超承受能力的高額賠償。商標從來不是小事,提前多走一步合規(guī)的流程,才能守住自己的小生意。
▼ 往期熱文推薦 ▼
【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屬原作者,若有不妥,請聯(lián)系告知修改或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