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新喜
華為在歐洲統一專利法院的慕尼黑地方分院,把一家叫中磊電子的中國臺灣公司給告了。
華為在2026年4月15日提起該專利侵權訴訟,指控中磊電子侵犯其Wi-Fi 6技術的標準必要專利EP36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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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慕尼黑地方分院Zigann法官就華為起訴中國臺灣電信和寬帶設備提供商廠商——中磊電子作出保密程序令,至此該起訴訟被披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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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華為曾用同樣專利在該法院起訴過美國網絡設備廠商Netgear和惠普。
在Netgear案中,獲得法院頒發的禁令,禁止Netgear的產品在歐洲七國銷售。
中磊是一家臺灣企業,是全球前三的寬帶網關、WiFi 路由ODM 代工廠,主要給 AT&T、Verizon 等歐美運營商代工網絡設備。
這次讓華為忍無可忍的是:中磊跟全球所有WIFI6專利公司簽訂了授權協議,唯獨漏掉了對WIFI6貢獻最大的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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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磊電子是1992年成立的,深耕寬帶網絡設備代工領域三十余年,如今是全球排名前三的寬帶網關和WiFi路由器ODM代工廠。
它不做自己品牌,專門幫別人設計、生產網絡設備,像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威瑞森這些歐美頂級運營商,都是它的長期客戶。
中磊電子的生產基地遍布多地,大陸蘇州工廠年產能近2000萬臺,全球每年出貨量超過3000萬套,市場份額約占全球的10%,可以說我們身邊每十臺寬帶設備,就有一臺可能出自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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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 6 是現在主流的無線網絡技術,相比上一代速度更快、連接設備更多、延遲更低,而華為是WiFi 6技術的核心貢獻者之一。
WiFi 6的官方標準叫IEEE 802.11ax,華為為這個標準貢獻了281個技術提案,占全部提案總數的11.2%,在所有無線設備廠商里排名第一;對應的標準必要專利族占比達到20.3%。
今天我們用到的WiFi 6技術,每五個核心專利,就有一個來自華為。沒有這些技術,WiFi 6的高密度接入、低延遲、高吞吐量這些核心特性也無從談起。
按照全球通信行業的通用規則,只要你的產品支持WiFi 6標準,你就必須向專利持有方支付許可費,這就是“FRAND原則”——公平、合理、非歧視。
專利持有方不能漫天要價,實施方也不能白嫖技術,這是幾十年形成的行業共識。
華為也給出了授權通道:既可以通過Sisvel的WiFi 6專利池統一獲取許可,也可以和華為直接談雙邊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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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授權有明確規則,華為和上游企業簽訂的協議里,沒有所謂的 “轉授權” 條款,不能自動轉給下游代工廠。
判斷是否侵權,只看企業自身有沒有單獨拿到授權,和它處在產業鏈上游還是下游沒有任何關系。
選擇性忽視背后:討好歐美日韓企業,蹭大陸技術與市場
華為起訴中磊電子這件事,其實不是“侵權”本身,而是臺企的“選擇性”。
中磊2025年的年報里,授權清單拉得很長:高通、聯發科、博通、杜比、MPEG LA……市面上叫得上號的WiFi 6專利持有方,它幾乎全簽了個遍。
唯獨對貢獻WiFi 6近五分之一核心專利、技術提案數全球第一的華為,精準地“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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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頭部廠商,中磊電子為啥會在專利合規這種問題上犯低級錯誤?
因為在很多臺灣電子企業看來,歐美的專利是天條,一分錢不能少;大陸的技術是“免費資源”,能蹭就蹭、能躲就躲。
它算準了中企不善于打專利戰,對臺企侵權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華為之前的維權對象都是Netgear、惠普這種品牌廠商,不會摸到代工環節來。
往前翻幾十年,這種“吃著大陸的飯,貼著歐美日韓的心”的事,是很多臺企的一貫操作。
2013年的液晶面板反壟斷案,當年大陸是臺灣面板廠最大的客戶。
可臺灣奇美、友達、中華映管、瀚宇彩晶四家企業拉上韓國三星、LG,統一口徑操縱面板價格。
大陸企業買面板的成本被硬生生抬上去,六家企業僅在大陸市場的違法所得就超過2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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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韓企在里面拿大頭,臺灣企業跟著喝湯也要聯合外人坑本土市場的客戶。
最后還是發改委出手,開出了價格壟斷罰單,總金額3.53億元,這事才算告一段落。
此前臺灣長榮海運營收近七成依托大陸港口,大陸船廠具備建造甲醇雙燃料大型集裝箱船完整技術,報價比日韓低15%,交付周期縮短3至6個月,綜合競爭力全面領先。
2023年長榮拋出總價值43至50億美元的超大造船訂單拆分給韓國三星重工、日本今治造船,大陸船廠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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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行業就更直白了。美國一出口管制政策,臺積電第一個響應,不僅把先進制程產能搬去美國,連南京廠的成熟制程訂單,也主動收緊管控。
放到今天的網通行業,臺灣是全球網絡設備代工的大本營,中磊、智易、正文、合勤這幾家廠商,包攬了全球近七成的運營商寬帶網關、家用路由器訂單。
它們的客戶全是歐美運營商,生產基地大半在大陸蘇州、昆山一帶,用著大陸的供應鏈、人力和市場配套,賺著全球市場的錢。
可到專利授權這件事上,高通、博通的專利費,年年按時交,漲價也得認;華為標準必要專利,就假裝看不見。
這背后的潛意識是:歐美企業告我會丟飯碗,大陸企業未必能拿我怎么樣。
因為歐美專利方的維權力度,臺企是真領教過。
當年HTC如日中天,蘋果一紙專利訴訟打過來,直接被判禁售,后面諾基亞、微軟輪番上陣,幾年下來專利費賠了幾十億,市場份額大跌直到退出主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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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硬了,規則就硬了,臺企免費蹭技術時代翻篇了
華為起訴中磊電子,不僅是為了這一家公司的許可費。它真正的影響,是改寫全球網通代工行業的游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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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全球網絡設備代工的大本營,除了中磊,還有智易科技、正文科技、合勤集團等一大批廠商,過去它們大多和中磊一樣,只給歐美專利方交費,對華為的專利選擇性忽略。
要知道,之前華為告Netgear、惠普,全都贏了,還拿到了覆蓋歐洲七國的銷售禁令,逼得對方乖乖和解付費。
現在中磊被推上了被告席,相當于殺雞儆猴,還選擇性忽視,到時候不僅要補專利費,還要賠侵權損失,甚至可能吃歐洲的銷售禁令。
接下來主動找華為談授權的廠商,或只會越來越多。
以前專利戰只在品牌廠商之間打,現在正式蔓延到了中游代工環節。
整個產業鏈的成本邏輯已經變了——臺灣代工廠不能再把“省專利費”當成利潤來源,必須把專利成本納入正常的生產核算。
這對尊重規則的廠商是好事,對靠鉆空子生存的廠商,就是淘汰賽的開始。
如果你是中磊的客戶——某家美國頂級運營商,你突然收到法院通知,你采購的幾十萬臺路由器,因為侵犯了華為的專利,可能無法在歐洲銷售。
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立刻啟動供應鏈審查,迅速切換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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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十年,我們見多了中國企業被歐美公司拿著專利追著要錢,見多了“中國制造”賺辛苦錢、歐美企業賺專利錢的格局。很多人甚至形成了慣性:專利費就該交給老外。
但時代已經變了。當我們的企業投入萬億研發、幾萬工程師熬十幾年,拿出了全球領先的技術和專利,自然也該在全球市場拿到應有的回報。
華為起訴中磊,本質是把過去被鉆了空子的規則,重新掰回正軌。
它傳遞出的信號是,中企的核心技術不容侵犯,知識產權保護沒有例外。畢竟,技術硬了,規則自然就硬了,臺企只給歐美專利交錢,免費蹭大陸技術的時代也要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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