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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易書生
午餐的時候,與一位年輕人閑聊八九十年代的那些事兒,少不了講到八十年代的“嚴打”、九十年代“掃黑除惡”,年輕人聞罷頗為感嘆,認為已經立竿見影,遏制了黑色勢力發展的鋒芒。我卻搖了搖頭,嘆息一聲說道:這個世界正與負、陰與陽、善與惡對立共生,再不喜歡,也是彼此依存、動態平衡。世間的惡念從來不會徹底絕跡,依附惡念生長的惡人也從來不會滅絕。所以,數千年來,惡人如蚊蟲打不完滅不盡!無非是換個馬甲蛻了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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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的初期,伴隨門窗的打開,蚊蟲蒼蠅紛紛冒頭,只不過都是一個個的零散“流氓”,在街頭耍橫斗毆,或搶劫盜竊,特征鮮明,極易識別。隨著港臺片的火爆,“古惑仔”“幫派”粉墨登場,“黑社會”開始形成勢力、團伙,猖狂為惡,為害一方。那時候,京廣線的一個地方,但凡綠皮火車進站,即便敢于打開車窗,車廂小桌上也不敢擺放物品,因為這里的惡人會明目張膽地隔窗搶奪小桌上的物品,久而成名,在鐵路沿線臭名遠揚,旅客皆知警惕。遼東的一個地方,車匪路霸是出了名的,他們或驅車尾隨貨車,行進中登車卸貨;或馬路上橫車攔截,與長途公共客車內的同伙里應外合,光天化日之下暴力脅迫全車人掏錢,不給就打人,甚至動刀子。九十年代初,我曾途經那里去拜訪一位老師,雖然沒有遇到,但是那一路上的提心吊膽,記憶猶新。
其實,早在“打黑除惡”之前,也就是九十年代初,黑惡勢力就已經開始變化。那一年,我與朋友在南京的秦淮河畔,偶遇一位臺商,他給我們講了不少臺灣黑社會的事情。隨后,我也查閱了不少資料,對于那時候港澳臺的黑社會及其發展有了初步的了解:
進入80年代后,以原青幫、洪門為“魂”、勢力強大的黑社會組織,逐漸被新興的、具有“現代意識”的“現代幫派”所取代,趨向國際化、政治化、企業化、現代化。他們仿效意大利黑手黨的組織模式與運作方式,將黑幫包裝為企業,以合法公司面目示人。幫中的老大等則在公司、企業中充任經理、董事之類的角色。他們經營的“討債公司”在社會上更是橫行霸道,甚至擁有各種合法的商店,建有名目繁多的機構,從事建筑、水電、橋梁及公路、鐵路工程的承包施工工作,并開設銀行,投資金融事業代辦運輸,插手營運事業。尤為駭人的是,他們介入地方選舉,操縱地方政務,有相當一部分幫派骨干分子躋身政界,直接參與政務活動。這些情況,我在1994年2月就曾形成過一篇文章,發表于《羊城晚報-港澳海外版》。時隔數十年,再看很多黑惡勢力的發展,如出一轍。
港澳臺黑社會組織的發展軌跡,并未停留在影視劇或遙遠的媒體消息,而是悄然滲透進我們的日常生活。如果說當年的暴力令人恐懼,如今,披著“合法外衣”的侵害則更讓人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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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眾密切相關且是媒體曝光量最高的,當數物業霸凌業主。比如:某物業經理因與業主爭執,持空心鋼管追打業主;一名女業主遭四名男子圍毆長達30分鐘,期間被拖入衛生間、衣物被扒至僅剩內衣,物業居然回應稱“超出管控范圍”;小區業主因反感催費短信,被限制車輛進出小區及車庫,形同“有家難回”;物業封停門禁卡,強制業主繳納費用后才恢復使用;為催費,指使保安深夜猛烈拍打業主家門,驚醒熟睡兒童,持續多日實施精神騷擾;業主投訴公攤費不透明后,物業拒收其正常繳納的物業費,并禁止其車輛進入小區;霸占業主空置新房7年,私自改造成員工宿舍,雜物堆積、環境臟亂,業主持房產證維權時反遭辱罵:“有本事你去告我!”諸如此類,物業亂象涵蓋暴力傷害、限制業主權利、精神騷擾、非法催收、侵占財產與公共空間等多個方面,還公然對抗司法與監管,將物業服務異化為“管理霸權”,滋生系統性侵權,為惡一方,業主苦不堪言。
物業霸凌尚且依托于“服務合同”這一幌子,而在城市建設領域,黑惡勢力則更進一步,直接將暴力行為偽裝成商業行為,使得非法與合法的界限更加模糊。
比如,有一種“拆遷公司”,黑惡勢力通過注冊拆遷公司或與拆遷公司合作,將暴力手段“合法化”:以“協助拆遷”為名實施恐嚇、毆打、非法拘禁,通過合同形式將非法行為包裝為“協商談判”,一旦發生沖突,公司可主張其為民事糾紛,大幅增加執法部門的介入難度。
還有“討債公司”,以“商務咨詢”“資產管理”等名義注冊,實則從事暴力催收,以完整的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將傳統的暴力討債行為“制度化”,導致被追債人陷入生活乃至生命困境、企業無法正常經營。
還有“沙石建筑材料公司”,因其資源稀缺性、運輸依賴性和地方保護色彩,已經是壟斷經營的傳統陣地,也是“洗白”的天然土壤,吸引黑惡勢力控制礦山、砂場,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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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家庭談虎色變的“校園貸公司”“金融貸款公司”,更是披著金融外衣的暴力掠奪。他們利用大學生、低收入群體金融知識匱乏,以“金融創新”“普惠金融”為名,設置陷阱條款,通過電話轟炸、上門滋擾、曝光隱私等軟暴力手段催收,毀掉了不少年輕人的人生乃至生命。
還有傳統小微企業被迫接受‘投資入股’‘合作經營’,實為黑惡勢力滲透……
面對這些亂象,普通民眾看到的往往是孤立的事件,但在專業人士眼中,這恰恰是一條清晰的黑惡勢力演進鏈條。
一位政法部門工作的朋友曾給我解讀:
惡人,街頭暴力只是最原始的形態,比如糾集刑釋人員,開賭場、放高利貸,暴力討債、故意傷害,以此壟斷本地某種業務,形成基層的“村霸”雛形。
公司化偽裝則是洗白轉型的進階,他們成立土石方、混凝土公司,以“合法經營”為掩護;核心成員成“老板/高管”,打手變“員工”;“以黑護商、以商養黑”,暴力阻攔外來施工,強攬本村工程,用“合同”強迫交易。
行業壟斷形成區域寡頭則是又一次的進階,他們深耕某一個或者多個行業,形成區域性壟斷,并通過暴力、串標、排擠對手控制定價與渠道。這些寡頭資產過億、跨區經營、多層公司架構,被俗稱為“沙霸”“市霸”“房霸”“貸霸”。
他們不會就此甘于止步,于是,又有了再一次的升級:紅頂漂白,向體制內滲透。通過賄選、買官、拉攏進入基層政權或獲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身份;或深度“圍獵”官員,建立保護傘網絡;壟斷工程、土地、礦產等公共資源的審批;黑、商、權深度綁定,乃至對立法和行政施加影響。這樣的典型案例很容易看到。
惡人轉型的最高級形態,最終演變為政、商、黑三方勾結的一體化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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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向上,大家看的也很明白:黑惡勢力“五層進化”的關鍵識別點,在于表面是什么,背后有什么;主營業務是否壟斷,利潤是否異常,競爭對手是否還“活著”;公司架構、資金往來、合同及訴訟是否正常;與地方官員的交往及項目審批進程狀態。以已經發生的諸多案例來看,近些年來,他們高頻滲透、需要重點盯防的行業主要包括基建、物業、金融、農貿、資源、基層。新的演變,還需要持續觀察剖析。
面對不斷“升級換代”的黑惡勢力,其越來越難以界定的隱蔽性,給社會治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遺憾的是,現行的法律武器在面對這些新形態時,往往顯得捉襟見肘。現行法律對黑惡勢力犯罪缺乏專門規定,法律框架的“過時”也是突出問題,亟需與時俱進地完善刑法相關條款以加強打擊力度。比如《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對涉黑犯罪的刑罰力度,但仍存在沒有配置財產刑、針對組織者和領導者的法定刑偏低等問題;涉黑案件中取證難是普遍的問題、黑惡勢力涉案財產處置面臨多重困境,以及行刑銜接不暢、執法協同不足等等的問題都亟待解決。
這樣的局面難免讓人憂心。法律條文的修訂固然重要,但若只盯著條文而忽略了人性的本質,終究是治標不治本。因為無論法律如何完善,惡總會尋找新的縫隙生存,就像自然界中那些善于偽裝的生物一樣。
自古以來,惡人從來沒有被清理干凈過,當然,也是不可能清理干凈的。原因不僅在于惡是人性使然,人類根本無法徹底切割;另一方面,則是惡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環境,不同的年代,會換“馬甲”,會“蛻殼”。
我們都清楚,換了馬甲蛻了殼的東西,無外乎有兩種,一種是美麗的升華,一種是毒惡的升級。譬如蛇與蜥蜴,當它們的角質鱗片無法隨身體生長的時候,就會蛻去舊皮,適配新的軀體。惡人們會換“馬甲”、會“蛻殼”是很可怕的,就比如,都知道蜱蟲之害足以致命,但是,沒有吸血的蜱蟲只有黑芝麻大小,趴在草葉之上,根本不起眼,叮咬人之后,才會覺察它的存在,防不勝防。
老子云:“名可名,非常名”。現代人總有一種錯覺,以為歷史上的那些都有“歷史局限性”,以為自己及這幾代人,超越了歷史,勝過了古人,今昔對比,歷史上的很多東西已經湮滅于歷史的車轍里,殊不知,奸還是奸,佞還是佞,惡還是惡,僅僅換了面孔,裹了一層現代的包裝。不囿于名目,不惑于表象,直指本質,方能去偽存真,除惡務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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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6寫于北京
☆ 本文作者簡介:易書生,聞道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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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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