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 歲的晚期癌癥患者,在病房里趁陪護的兒子不備,搬起凳子翻越 1.13 米高的防護欄桿,從窗戶縱身跳下…… 這不是影視劇的情節,而是發生在安徽蕪湖一家醫院里的真實悲劇。
近日,這起備受醫療圈關注的 "患者墜樓索賠案" 一審判決出爐:法院駁回了家屬全部訴訟請求,醫院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事件回顧:癌痛難忍,七旬患者病房墜亡
時間回到 2025 年 6 月 18 日。
70 歲的呂某因腰部、腹部劇烈疼痛入院治療。這位老人已是癌癥晚期 —— 有胃癌、肺癌手術史,此次入院又確診肝膿腫、腎積水、泌尿道感染等多種并發癥。
醫院先后為呂某實施了右腎穿刺造瘺術,并嚴格按照癌痛三階梯止痛原則,開展抗炎、止痛、營養支持等保守治療。但晚期癌癥帶來的難治性癌痛,豈是藥物能完全壓制的?
疼痛日夜折磨著這位老人,他的情緒持續低落。
![]()
6 月 28 日凌晨,悲劇發生了。
即便兒子就在病房專職陪護,呂某還是趁著家人不備,搬來病房里的凳子,踩著它翻越了窗戶上 113 厘米高的防護欄桿,從樓上墜下。發現異常后,醫院立即展開搶救,但呂某終因高墜導致多臟器破裂,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
家屬索賠 25 萬:止痛無效、搶救延遲、沒告知尸檢
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劇,讓家屬難以接受。他們將矛頭指向了醫院,提出三點索賠理由:
第一,醫院止痛治療效果不佳,診療存在過錯。 家屬認為正是因為鎮痛不到位,才導致患者難以忍受疼痛選擇輕生。
第二,醫院搶救存在延遲。 聲稱患者墜落后,醫院拖延了近半小時才開始搶救。
第三,醫院未告知尸檢相關事宜。 認為這侵犯了家屬的知情權。
基于以上三點,呂某家屬向醫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近 25 萬元。
醫院抗辯:這是患者的自主選擇
面對索賠,醫院的態度很明確:我們沒有責任。
醫院提交了現場照片和測量數據作為證據:病房窗戶設有 113 厘米高的防護欄桿,開窗幅度有限,正常成年人根本不可能意外墜樓。患者必須借助凳子等外物,主動攀爬才能翻越欄桿墜亡 ——這完完全全是自主選擇的主動行為。
醫院同時強調:已嚴格遵循癌痛三階梯止痛原則進行規范治療,不存在診療過錯;事發后第一時間開展搶救,不存在延誤;患者身患多種晚期重癥,墜亡與其多年重病帶來的身心痛苦直接相關,與醫院的診療行為沒有因果關系。
法院判決:醫院無責,駁回全部訴求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據《民法典》醫療損害過錯責任原則作出了一審判決:
舉證不能:家屬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醫院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違規過錯;
無因果關系:無法證實患者死亡與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自主行為:結合現場勘查,呂某墜亡屬于其主觀選擇的主動行為,病房防護設施符合安全標準,醫院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程序問題不影響責任:未告知尸檢屬于程序性問題,不影響本案責任判定。
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醫客說
要是這個案子判了醫院賠,那以后所有晚期癌癥患者在醫院出了任何極端情況,都得醫院兜底?
法院這次的判決守住了底線:醫療不是萬能的,醫院也不是無限責任公司。我們能治病,能鎮痛,但我們看不住一個一心求死的人,更治不了人心。
保護好自己的執業資質,記住:規范診療、留好證據,才是我們最大的護身符。
【責編】醫客君
【文章來源】紅星新聞、新浪新聞
【圖片來源】網絡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版權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聯系微信:xxxfff0518 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感謝您對醫客的支持!
【投稿郵箱】yike@touchealth.com
推送規則已調整,內容不再按時間排序。
請各位同仁將【醫客】設為?星標。
我們持續聚焦醫者心聲,愿始終與你同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