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天津市防辦發布關于2026年上汛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防辦關于2026年上汛的通知
市防指組成單位,水務集團,各區防指:
依據《天津市防洪抗旱條例》,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定于2026年6月15日上汛,請各有關單位從6月15日8時起,開始安排汛期值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防汛責任。根據氣象部門預報,今年汛期我市及海河流域降水較常年偏多,多條河道可能出現較大洪水或超警洪水,防汛形勢嚴峻復雜。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認識氣候形勢的異常性和極端性,樹牢防范思維、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堅決防止經驗主義、麻痹思想,守牢屬地職責、部門職責、應急企業搶險職責,不斷提升預警能力、防范能力、統籌調度能力、社會動員能力、搶險救災能力,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好防大汛、搶大險的準備,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抓好防汛各項工作。
二、加強監測預警,落實叫應機制。氣象、水務、規資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強降雨、洪水、城市內澇、山洪和地質災害、風暴潮等信息的監測預報,加強與國家部委、京冀兩地的協調聯動、信息共享,加密跨部門聯合會商,提升對災害性天氣、流域性洪水影響的分析能力,精準發布預報預警和風險提示。各區要把小流域、小區域直通聯絡機制落實到位,提前掌握上游來水動態,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落實天津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市防辦下發的防汛應急響應和安全提示信息發布機制,廣泛拓展信息發布渠道,確保預警、響應和安全提示信息直達基層責任人與受威脅群眾。
三、加密巡視巡查,強化風險管控。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汛期不過、檢查不止、整改不停”,針對河道堤防、易積水片、地下空間、漫水路橋、港口碼頭等重點部位及養老院、醫院、學校、幼兒園、“117”等在施工程、城市運行“生命線”、旅游景區等重點場所,不間斷開展排查整治,確保問題隱患動態清零。城管、水務、交通、通信、電力等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和搶修隊伍應急備勤。水務、規資、交通、文旅等部門要會同薊州區持續做好山洪溝口、狹窄河道、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高風險區域和水庫塘壩、漫水道橋、臨水臨崖路段、景區景點、網紅打卡地、農家院等重點部位巡查盯守和安全管控。
四、緊盯重點部位,全力防范應對。水務、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會同各區細化完善排水、隔離、管控、疏導等各類責任人聯動機制,組織各類搶險隊伍保持常態熱備,提前落實“一處一預案”措施,組織下沉道橋、地鐵站口、地下空間、地下商業等內澇高風險場所遇降雨自啟動“10厘米預警、20厘米斷交”等關停限避措施。水務部門要會同各區強化薊運河、潮白新河、永定河、大清河、獨流減河等重點河道全線管控、全域巡查、全程值守,密切聯系水利部海委、京冀兩省市水務部門科學調度水利工程,確保洪水安全下泄;水務、規資、民政、商務、公安、衛健、農業農村、住建、城管、應急等部門和相關區要做好蓄滯洪區啟用以及一級行洪河道沿線,山洪溝道、地質災害隱患點、水庫和塘壩下游、危陋房屋、地下空間等重點區域群眾緊急轉移準備,進一步落實生活保障、人員管控、醫療救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等各項措施,堅決執行轉移避險“四個一律”要求,嚴格落實“轉移誰、誰組織、何時轉、轉到哪、不擅返”五個關鍵環節,尤其要加強養老院、醫院、學校、幼兒園等重點場所的安全管護,健全完善轉移護送分工、應急聯動流程與安置點位保障,確保群眾應轉盡轉、應轉早轉、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薊州區要強化上下游聯動,提前掌握上游降雨、來水動態,提前轉移受威脅區域群眾。濱海新區要加強與水務、農業農村、規資、海事等部門協同聯動,提前落實沿海堤防、擋潮閘、臨港設施、碼頭堆場防汛防護措施。
五、強化值班值守,保持通信暢通。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防汛值班專用電話、傳真機、衛星電話及應急通信設備的檢查維護,確保通信暢通;要高標準執行信息報送機制,及時準確報送雨情、水情、汛情、洪情、潮情及工作動態,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發生。應急、氣象、水務、規資、通信、交通、電力等7個部門和薊州等區要強化線上聯合值守,確保北部山區等重點區域一旦出現汛情,隨叫隨應、互通信息、有效應對;防汛關鍵時刻,氣象、水務、規資、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門按照預案進駐市應急指揮部集中辦公,為科學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2026年6月12日
天津于6月15日進入汛期,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區、各部門防汛抗旱職責,做好今年各項工作,經報請市防指領導同意,現將2026年各區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和一級行洪河道、城市防洪堤、海擋、水庫、蓄滯洪區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行政責任人、管理部門(或巡查值守)責任人、工程技術責任人名單印發。請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關注汛期天氣變化,及時上崗到位,落實各項防御準備措施,組織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市防指公布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
(點擊圖片看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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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責任人主要職責
一、行政責任人主要職責
1.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服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2.落實防汛經費,保障防汛工程與非工程措施費用;
3.組織會議、實地檢查,指導推動、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防汛措施落實;
4.組織開展防汛培訓演練,增強實戰應對能力;
5.統籌掌握轄區部隊、民兵、專業隊伍、消防隊伍、企業隊伍等各類力量和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情況;
6.一旦發生險情、災情,及時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提前組織受洪澇潮災害威脅區域群眾轉移避險,落實生活救助物資,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組織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部門管理(或巡查值守)責任人主要職責
1.對管轄的河道、水庫、蓄滯洪區、閘涵泵站、排澇管網等防汛工程負管理責任;
2.密切關注當地、上游地區氣象預報和雨水情,掌握防汛工程工情、險情并熟悉度汛預案,及時上報信息、情況等;
3.組織防汛工程日常巡查,對可能出現的險情及時治理,一時難以實施治理的落實應急度汛措施;
4.熟悉掌握防汛搶險隊伍、物資和搶險方案;
5.堅決執行防汛指令,嚴格控制河道、水庫等水利工程水位,確保行洪排澇暢通;
6.加強與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聯系,確保通信暢通,一旦出現險情,第一時間處置并通知到位。
三、工程技術責任人主要職責
1.了解掌握防汛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掌握各類防汛搶險技術;
2.熟悉應急搶險預案、調度預案等相關內容;負責指導搶險技術方案、措施及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審核,指導防汛演練;
3.負責技術指導水利工程防汛安全運行的檢查、觀測、預報及調度運用等工作;負責搶險、救援技術指導,技術咨詢和服務;
4.掌握防汛工程工況、險工險段分布、險情類別和搶險方式;
5.負責防汛搶險現場技術指導,險情排查分析及研究制定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技術方案,指導救援隊伍進行科學搶險;
6.負責提出搶險救援隊伍、物資需求并指導搶險物資、裝備使用。
轉自: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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