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條人命就這樣說沒就沒了......
近日,廣西有一位博主在互聯網上發布了一條動態,稱“很好很開朗的女孩子,希望你下輩子不要這么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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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是一張聊天截圖,和一個女孩笑著的照片,3萬多人點贊,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那種喘不上氣的疼。
她的人生本該剛剛開始,可一場酒局之后,她再也沒有醒來,而那幾個叫她出去喝酒的人,簡直作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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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23歲女子身亡
根據這個博主透露,女孩叫做黃霞今年才只有23歲,只可惜她的生命也在這個年紀戛然而止,讓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
先說說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么,根據這位博主自訴中顯示,當時是有人叫黃霞出去喝酒,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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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是在什么地方、跟誰、喝了多少,這些細節家屬至今都不完全清楚,因為那些一起喝酒的人,從一開始就在躲。
但可以確定的是,黃霞喝了很多,多到她已經沒有意識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直到酒局結束以后意外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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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絕大多數人的印象里面,這種事情都只會發生在男性身上,甚至還想用一句“狐朋狗友”來形容。
可如今同樣的悲劇在黃霞身上上演,在她宿醉之后,那些酒友不但沒有將她送回家,還讓她自己騎著電動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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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為如此,一個醉酒到失去意識的23歲女孩,騎上一輛電動車,搖搖晃晃地上了一條不歸路。
在黃霞汽車返回家中的路上,不幸摔倒了,而且還是頭部重重著地,送到醫院后被確診為腦出血,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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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出血這個詞,聽起來離年輕人很遠,但現實中它從不挑年齡,頭部受到劇烈撞擊后,顱內血管破裂,血液進入腦組織,壓迫神經中樞。
如果不能在“黃金時間”內得到有效救治,后果就是不可逆的,從那之后黃霞也就沒有再醒過來,然后就失去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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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看到這里,都會感覺到無比的痛心,畢竟黃霞還這么年輕,她可能才剛剛大學畢業,前途一片光明。
她的侄女后來在評論區回憶,她是那樣爭氣,從小到大成績都很好,就是長輩說的鄰居家的好孩子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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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之外,黃霞也是一個很漂亮的人,又是很勤快,上學就開始兼職掙錢,畢業給家里換了一些家具。
讀書的時候,黃霞自己去做兼職賺學費,就是不想讓叔叔嬸嬸那么辛苦,剛出社會,一切明明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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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黃霞和姐姐的最后對話,去世前兩天,她還在姐姐的動態下面評論,沒有人能想到,一次普通的聚會,會成為她人生的最后一個夜晚。
說到這里,很多人可能會問:那幾個跟她一起喝酒的人,難道就沒有任何責任嗎?法律上答案是有,而且責任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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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共同飲酒的場景下,同飲者之間負有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這種義務不是寫在合同里的,而是由“共同飲酒”這個先行行為自然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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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說,同飲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提醒適量飲酒、勸阻酒后駕車、對醉酒者進行安全護送、在發生危險時及時救助。
換句話說,那天晚上叫黃霞出去喝酒的那些人,在她醉酒后沒有阻攔她騎車、沒有叫車送她、沒有聯系她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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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在法律上都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黃霞的家屬選擇起訴,這些人幾乎不可能全身而退。
按道理來說,有了這些證據,家屬維權肯定相當容易,但后續酒有的一系列行為,簡直讓人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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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維權艱難,器官全部捐獻
自從黃霞的事情曝光之后,很多人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不少熟悉認識她的人,在評論區里一點點拼出了黃霞的樣子。
但真正讓人心寒的,是那些當天和她一起喝酒的人的表現,當黃霞的家人聯系他們,想了解真實情況,等待他們的不是解釋,不是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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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連串的“被操作”:電話打過去被掛掉,微信被拉黑,沒有一句回應,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明情況。
出事后,更沒有一個人來看她,后來這一點得到了博主“陳瑩瑩”的證實,那些酒友“全都在躲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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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也正是這一躲,暴露了很多東西,如果他們是清白的,覺得這事跟自己沒關系,為什么要躲?
按道理來說,正常人的反應不應該是去醫院看看、跟家屬說明情況、主動配合了解發生了什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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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躲,至少說明他們自己心里清楚:這事跟他們脫不了干系,一群人在酒局上,眼睜睜看著一個23歲的女孩喝到“沒有意識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然后讓她自己騎車回家,任何一個正常人都知道這是極度危險的行為,更惡劣的是,事故發生后,他們選擇了拉黑、躲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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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事情的全面發酵,家屬也站出來發聲,稱自己解不開黃霞的手機,根本不知道一起喝酒的人有哪些。
即使到最后起訴到法院,被告缺席、證據不足、責任劃分不清,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拖上一年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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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很多人在酒局之后選擇拉黑、消失,本身就是一種“策略”,他們賭的就是家屬沒精力、沒能力追查到底。
就在所有人都為黃霞感到不值和憤怒的時候,她的媽媽做了一件讓人無法不動容的事情,決定將她所有的器官都捐獻給了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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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剛失去女兒的母親,本該沉浸在悲痛中,卻做出了這樣的決定,她希望女兒的離去,能幫助更多需要的人。
當這個消息曝光之后,網友直接炸鍋了,不少人直呼,千萬別放過她那些假朋友 不管她直接就走就可以追究她們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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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認為,雖然但是,明知道是去喝酒 為什么還要開電車出去?不管駕駛機動車還是電車那都是酒駕,大家都是成年人,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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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這個博主陳瑩瑩找到了一個當事人,想要她幫忙尋找一些證據,可誰曾想,在得知這個目的后果斷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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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輿論鬧得沸沸揚揚,但不管怎么說都可憐了這個女孩,年紀輕輕就失去了生命,把悲傷留給了父母......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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