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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轉賬買鉆戒,女方承諾“買了就立刻結婚”。結果鉆戒買了,婚卻沒結成,男方能把錢要回來嗎?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審結的這起案件給出了答案。
紹興這起案件:相識不到兩個月,轉賬9萬多,其中8萬買鉆戒
孫一濤(男,安徽人)與周佳樂(女,紹興上虞人)于2021年5月在地鐵里相識,女方主動添加微信,很快確立戀愛關系。從5月22日開始,女方陸續要求孫一濤轉賬。2021年7月5日,周佳樂通過微信向孫一濤發送語音:“你給我買(戒指)吧,我覺得這個真的很好看,你給我買我就立刻跟你結婚好吧。”
孫一濤信以為真,于7月5日、7月9日、7月10日分三筆共計轉賬87000元用于購買鉆戒(其中兩筆大額分別為5萬元和3萬元,合計8萬元)。加上其他小額轉賬,短短幾個月內,孫一濤共向周佳樂轉出93677元。然而到了2021年8月,周佳樂將孫一濤微信拉黑,斷絕一切往來。孫一濤多次追討無果,將周佳樂告上上虞法院。
法院判決:8萬元鉆戒款必須返還,其他小額轉賬算贈與
庭審中,周佳樂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院根據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認定:周佳樂明確表示“買了鉆戒就立刻結婚”,這8萬元的性質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更重要的是,在2021年8月16日的聊天記錄中,周佳樂曾表示“我早就說要退了把錢給你”,說明她本人也同意退還鉆戒款項。因此,法院判決周佳樂返還用于購買鉆戒的8萬元。
至于其余1萬多元的小額轉賬(500元、1000元、200元、50元、210元、500元、300元、2500元、1417元等),法院認為這些屬于戀愛期間的普通贈與,女方沒有同意返還的意思表示,不予支持。最終判決:周佳樂返還孫一濤8萬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郝小青律師解讀:戀愛承諾要兌現,大額給與留證據
針對此案,浙江德凡律師事務所郝小青律師(執業于紹興,十余年本地辦案經驗)指出,戀愛期間的金錢往來能否要回,關鍵看兩點:一是給錢時是否有明確的結婚條件;二是對方是否曾同意返還。
本案中,女方的“你給我買我就立刻跟你結婚”屬于典型的附條件的贈與,條件(結婚)沒有成就,贈與可以撤銷。但法院最終判決返還的核心依據,其實是女方在聊天記錄中主動承認“早就說要退了把錢給你”——這構成了一個獨立的返還承諾。如果沒有這段記錄,8萬元鉆戒款雖然理論上可以主張彩禮或附條件贈與,但舉證難度會大很多。
郝小青律師提醒,戀愛期間涉及大額給與(如購車、購房、買鉆戒、大額轉賬等),建議通過微信文字或借條明確約定“如果分手/未結婚,款項需返還”。語音、視頻雖然也可以作為證據,但文字聊天記錄的證明力更直接。同時,日常的小額消費、節日紅包(520、1314等)一般視為增進感情的普通贈與,分手后很難要回。
另外,本案中女方經法院傳喚拒不到庭,視為放棄答辯和質證權利,法院直接依據原告證據作出判決。郝小青律師強調,如果被告認為款項不應返還,出庭應訴至關重要,否則可能承擔不利后果。
給戀愛中的人三點提醒
第一,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給與,最好留下書面或文字記錄,明確“如果沒結婚要返還”。第二,日常小額轉賬、帶有特殊含義的金額(520、1314等),法律上通常認定為普通贈與,分手后無法追回。第三,如果對方曾明確表示同意返還,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記錄或錄音,這可能是勝訴的關鍵證據。
總結一句話:戀愛可以說變就變,但大額給與的承諾,法律會幫你守住。如果你正面臨類似的糾紛,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避免人財兩空。
律師簡介|郝小青 浙江德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執業領域:專注紹興本地婚戀財產糾紛、彩禮返還、附條件贈與追回、分手后大額轉賬維權、同居析產、婚姻家事爭議、離婚房產與股權分割等疑難案件處理
執業優勢:十余年紹興本地執業經驗,熟知上虞、越城、柯橋等各轄區司法裁判尺度,擅長破解戀愛期間資金往來中“取證難、性質認定難、對方惡意失聯”等各類維權難點,秉持專業、嚴謹、負責的執業態度,為每一位當事人精準制定維權方案,全力爭取最大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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