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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而生的“僅退款”機制,如今卻屢屢被人利用惡意“零元購”:河北商家2.36萬元貨物,買家收貨后惡意騙退;山東女子偽造榴蓮發霉,惡意“僅退款”被拘留…
618電商大促在即,海量中小商家將迎來訂單高峰,惡意“僅退款”泛濫已成懸在從業者頭頂的利劍,平臺整改與監管落地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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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法治未央公眾號
2.36萬貨錢兩空!
河北寶媽千里維權
據紅星新聞報道,2026年4月,河北邯鄲楊女士在1688平臺經營建材店鋪,上海張某控制的甲公司下單采購光伏水槽組件,訂單總價23600元,雙方敲定清單后商家按要求定制外包裝、直發寧夏收貨地址。
步步設套,中間商“白嫖”貨物
4月27日貨物完整送達寧夏,由寧夏當地一家公司驗收后完成交貨。次日,買家聯系楊女士,要求發送安裝教程,并表示缺少600個角碼需補發。楊女士明確:報價清單不含該配件,如需補發需付1350元差價。買家索要不成,以“少配件”為由申請退款3000元,被商家直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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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不成再生一計,4月29日買家又以“未收到貨”為由,向平臺申請全額“僅退款”。楊女士剛入駐平臺,不熟悉后臺退款提醒規則,錯過平臺處理時效;5月1日系統依據超時規則,自動將全款23600元原路退回買家賬戶,至此商家貨、錢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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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士反復對接平臺維權,平臺介入,但買家始終否認收貨。無奈之下商家順著物流線索聯系寧夏實際收貨方,錄音實錘:貨品早已落地安裝大半,收貨方從另一家乙公司拿貨。天眼查佐證:下單甲公司、收貨關聯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為張某。
楊女士推測,甲公司從她家訂貨,又作為中間商,用乙公司的名義賣給寧夏公司。買家疑似利用多重馬甲,下單→轉賣→惡意退款,兩頭獲利。
四天三夜跨省維權,警方介入才追回貨款
線上溝通徹底碰壁后,5月17日,楊女士帶著丈夫、門店銷售,連同年僅2歲的孩子,一行四人從邯鄲坐18小時火車奔赴上海寶山區,登門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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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張某刻意躲藏,現場爭執后對方主動報警,民警登記信息時發現張某系兩家公司同一法人的事實。商家出示完整物流簽收單、聊天記錄、收貨錄音,張某依舊拒不還錢。
5月19日,楊女士丈夫正式向上海寶山公安報案,以合同詐騙立案受理。5月21日在警方施壓下,張某全額歸還23600元貨款。耗時近一個月,雖然追回貨款,但往返路費、食宿、誤工損耗不小,楊女士表示后續將提起民事訴訟。
有網友評論振聾發聵,“守法誠信的人反而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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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榴蓮捏造“僅退款”,
女子被行政拘留!
無獨有偶,今年5月全網熱議的河南商家千里追榴蓮案(此前報道),同樣撕開僅退款濫用亂象:河南商家程某冷鏈發出190.71元冷凍榴蓮,山東買家袁某某收貨后,P圖偽造果肉發霉照片,謊稱貨品變質申請全額僅退款,順利到手貨款后拒不退貨。
為自證清白,商家驅車往返1600公里、自費5000余元,在當地垃圾桶翻找原包裝物證,查實榴蓮完好無損。5月6日商家報警,警方查實虛構事實騙取退款,5月8日依法對袁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追繳全部違法所得,190元貪小便宜換來行政處罰記錄,成為惡意僅退款普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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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案件一宗大額B端商貿詐騙、一宗小額C端消費碰瓷,映射同一個殘酷現實:善意售后規則,淪為職業羊毛黨、中間商零成本白嫖/斂財手段。
從四季服飾、日用百貨到工業建材,不法分子摸清平臺規則,收貨后編造破損、少貨、未收貨等虛假理由,靠僅退款實現“拿貨不用付錢”的零元購,甚至催生專門接單、偽造瑕疵憑證的灰色產業鏈。
惡意僅退款為何屢屢得逞?
平臺漏洞或成突破口
從兩起典型案例拆解,平臺原有機制漏洞,是惡意退款頻發的核心誘因,也是618大促商家最需警惕的風險點。
超時自動退款機制一刀切
多數平臺設置固定時限,商家未及時查看售后則系統自動判退款,尤其新店、多店鋪經營商家,很難全天候盯守后臺。本案買家精準利用楊女士不熟悉規則,前期小額退款制造“雙方在溝通”假象,降低平臺預警強度,再突然發起大額全額退款,平臺不再二次短信提醒,直接超時自動打款。
“協商一致”單方勾選
買家單方面在退款欄勾選“協商一致”即可啟動僅退款,無需商家簽字、聊天記錄佐證,平臺不核驗聊天、物流、簽收憑證,僅憑買家單方填寫內容觸發售后,給虛構協商、虛假維權大開方便之門。
大額訂單風控缺失
僅退款設計初衷服務生鮮小件:簽收破損、變質無回收價值時退款免退貨;但工業建材、大件設備具備完整殘值,即便存在質量問題也支持退貨返修。平臺不看實際統一套用僅退款規則,上萬金額訂單也能僅憑買家一句話直接劃走貨款,違背商事交易基本邏輯。
年逾76萬件電商投訴,
退款糾紛占比第一
據消費保2025年數據顯示,全年電商行業投訴高達763,717件,涉及金額11.09億元,投訴解決率為31.85%,投訴主要集中在抖音商城、拼多多和淘寶三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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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入駐消費保平臺的企業對投訴響應更積極,因此解決率也更高。
在所有投訴類型中,退款糾紛占比 18.15%,穩居首位,遠超服務態度、售后欠缺、貨不對板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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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數據直觀說明,“退款糾紛”已不是簡單售后,而是當前電商生態里最尖銳、最普遍的矛盾點,也印證了監管新規出臺的及時性與必要性。
2026年2月1日,《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明文劃定紅線:平臺不得強制、變相強制商家承擔退款不退貨責任,嚴禁把售后虧損成本轉嫁經營者,必須守住公平底線。
很多薅羊毛者抱有僥幸:“僅退款是平臺規則,拿錢不算犯法”,但法律早已明確邊界:
《民法典》第7條,民事活動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惡意退款違反誠信;
《民法典》第122條,沒有法律依據取得不當利益,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
《民法典》第148條,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撤銷;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詐騙公私財務,處5-15日拘留并罰款;
《刑法》第266條,多次惡意退款金額累計可達立案標準,構成詐騙罪。
僅退款誕生之初,是為了優化消費體驗、倒逼商家提升品控,是電商行業進步的標志;但被少數投機者鉆空子異化后,變成摧毀中小商家生存空間的工具。
誠信商家千里討債、自掏腰包舉證,惡意買家輕松白嫖獲利,這種畸形生態不該持續。新規落地、平臺整改、法律亮劍多重約束之下,惡意“薅羊毛”“零元購”可休矣。
【聲明:以上所有數據均來源于消費保平臺,僅代表企業在消費保平臺的投訴解決情況,不代表其他平臺或企業總體投訴解決情況。】
文丨子不語
數據支持丨海寶
部分內容綜合自紅星新聞、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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