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色狼就必須狠點!”廣東惠州,一男子深夜闖入同村廢品店,對老板娘實施摟抱、撫摸等騷擾行為,老板娘聯系丈夫后,該男子竟再次返回騷擾,丈夫趕回后雙方發生沖突,丈夫持木棍將騷擾者打成輕傷一級,一審法院認定丈夫犯故意傷罪,但量刑已考慮被害人過錯,雙方均不服上訴,騷擾者還提出索賠2.9萬,二審法院這么判!
(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
![]()
這起看似簡單的傷害案件,背后是深夜驚魂、妻子受辱、丈夫怒而揮棍的復雜圖景,案件的起因,源于一場深夜的性騷擾。
事發當晚10點左右,在惠州市惠城區,一家由劉信、宋英夫婦經營的廢品店內,已準備休息的宋英經歷了一場噩夢。
據宋英事后向警方陳述,當時她已經穿著睡裙和底褲在床上睡覺,同村的男子高輝突然用力撞開了她家大門,高輝闖入后,徑直撲到宋英身上,從正面摟住了她。
宋英驚恐之下大聲呼喊并拼命反抗,但由于力氣不敵對方,最終被高輝用右臂從前面死死抱住,更令人發指的是,高輝的左手隨后伸進了宋英的睡裙內進行撫摸,并試圖親吻她。
在宋英的持續反抗和斥責下,高輝最終離開了現場,驚魂未定的宋英,并未等到丈夫劉信歸來,卻等來了騷擾者的再次侵擾。
到了次日凌晨0時左右,高輝竟然又回到了廢品店門口,開始用力敲打宋英的家門,巨大的敲門聲在寂靜的深夜顯得格外刺耳,也徹底擊潰了宋英的心理防線。
她感到無比恐懼,只能用身體死死頂住房門,防止高輝再次闖入,在極度的恐慌中,她立刻撥通了丈夫劉信的電話,哭著將剛才被騷擾以及此刻又被堵門的情況告訴了丈夫。
此時,劉信正身處惠城區河南岸的另一處住所,接到妻子的求救電話,得知妻子深夜在家中被同村男子高輝騷擾,且騷擾者此刻竟又返回堵門,劉信瞬間怒火中燒。
他立即駕駛汽車,從河南岸火速趕回三棟鎮山下的廢品店,大約在晚上11點30分左右,劉信駕車抵達店門口,根據劉信的供述,他下車后,看到了站在門口的高輝。
高輝見到劉信,非但沒有離開,反而主動上前,用身體逼近劉信的摩托車車頭,劉信強壓怒火,對高輝說:“你喝了酒,你先回去,我明天再跟你說這事。”
然而,高輝并未罷休,反而繼續推搡劉信,妻子被辱的怒火、對方持續的挑釁,讓劉信的情緒最終失控,沖突瞬間升級。
劉信彎腰從地上撿起一根長約一米的木棍,朝著高輝的手臂、腿部、背部、腹部等部位進行毆打,據劉信稱,毆打過程持續了約三分鐘。
期間,高輝曾說過“別打了,我回家”,隨后駕駛一輛香檳色轎車離開現場,而根據高輝本人的陳述,他承認自己當時喝了酒,言語不當,先罵了劉信,并表示劉信是用“鐵管”打的他。
高輝離開后,并未直接前往醫院,他先回到了自己家中,告訴妻子劉芳自己的手被劉信打斷了,起初劉芳以為丈夫在開玩笑,直到看到高輝左手臂腫脹流血,才意識到事態嚴重。
![]()
高輝稱自己手機在沖突中被劉信摔壞,無法報警,隨后,在妻子和聞訊趕來的表弟張某的幫助下,高輝被送至醫院治療并報警。
經醫院診斷和治療,高輝住院19天,醫囑出院后全休一個月,后經司法鑒定,高輝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不久后劉信被抓獲歸案,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劉信提起公訴。
一審中,劉信方認為,高輝深夜闖入其家對妻子實施騷擾(其稱“強奸未遂”)是重大過錯,劉信的行為是出于義憤和保護家人的正當防衛,不應構成犯罪,或至少應免除刑事處罰。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劉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到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同時判決劉信賠償高輝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9萬余元。
一審判決后,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劉信堅稱自己無罪,是正當防衛;高輝則認為賠少了,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法院會如何判決?
![]()
首先,關于行為定性:為何不是正當防衛?
法院明確指出,劉信毆打高輝的行為“不具有防衛的性質”,核心在于時間節點的錯位。
正當防衛要求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本案中,高輝對宋英的騷擾行為,發生在劉信回家之前,當劉信趕到現場時,高輝的不法侵害行為(騷擾)已經結束。
后續高輝的推搡、言語挑釁,雖然存在過錯,但在性質和緊迫性上,與之前嚴重的性侵害行為已有所不同,劉信在憤怒情緒支配下,持木棍對高輝進行持續毆打,其行為已從“制止侵害”轉化為“事后報復”,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其次,關于量刑調整。
二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中證明高輝對本案的發生、矛盾激化均負有一定責任,而原審判決對該情節沒有認定,導致原判對劉信量刑過重。
高輝深夜醉酒后,先是闖入他人住宅對獨處女性實施猥褻,在離開后再次返回騷擾,其行為是引發本案沖突的直接和主要原因,存在重大過錯。
這一過錯雖然不能阻卻劉信犯罪的成立,但依法應當作為對劉信從寬處罰的重要酌定量刑情節,因此,二審在維持定罪的前提下,依法將刑期減少了兩個月。
二審法院最終判決,維持一審定罪及民事賠償部分,但將劉信的刑期從11個月改為9個月。對此,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