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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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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春
檢察官次仁拉姆第二次去央金家回訪
一進門就看見了央金的笑容
那是一種從眉梢慢慢蔓延開的笑
像草原上化開的雪
“法院宣告人身安全保護令后
索朗再也沒威脅我、打我”
央金說,
“家里的日子,終于能過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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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十余年,隱忍十余年
這是央金嫁給索朗的第十三個年頭。
2005年,央金和索朗相識并開始同居。兩年后,兒子次仁平措出生。又過了6年,他們才正式登記結婚。但從同居之初起,央金就被家庭暴力陰影籠罩。
央金記不清第一次被打具體是什么時候了,只記得兒子出生前,僅僅因為她頂了一句嘴,索朗的拳頭就落在了她身上。婚后,索朗的暴力行為愈發肆無忌憚,生活瑣事、言語不合都能成為他對央金動手的理由,掐脖子、抓頭發、踢打成為家常便飯。面對索朗的拳腳相加,央金學會了躲。盡量不惹他,盡量不說話,盡量讓自己變得透明。她以為只要忍,日子就能過下去。
除了家暴,索朗還有賭博惡習。他常常拿著央金打工賺的錢去賭博,只要央金不給,迎接她的就是一頓打罵。索朗的賭博行為像一根刺,時時刻刻扎在央金的心上,她覺得這個家遲早要讓索朗敗光,而落在身上的拳頭,則讓這根刺扎得更深。
被家暴十幾年,隱忍十幾年,央金并非沒有可以求助的人,但她從未開過口。“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像一道無形的枷鎖,鎖住了央金想要向外呼喊求助的喉嚨。央金覺得,“被丈夫打”這件事傳出去會被人笑話,也不知道除了離婚還能怎么辦。更重要的是,她害怕索朗的報復——“我怕他打得更狠,怕他傷害我的家人和孩子。”
央金不知道,兒子次仁平措也在怕。那個性格內向、不愿與人交流的少年,提到父親時身體會微微發抖。次仁平措有一次熬夜玩手機,被索朗用充電線抽得腿部瘀青一個月都沒消。
真正把央金逼到絕路的,是2024年初的一件事——索朗出軌了。
索朗的婚外情對象直接找到央金,告訴她自己懷了索朗的孩子,還讓央金與索朗離婚。當背叛疊加無休止的暴力,當對孩子的擔憂抵不過對自身安全的恐懼,央金決定不忍了,準備去檢察院找人問問。
當時的央金不知道檢察院是管什么的,只知道他們經常來村里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是“搞法律的”。她想問問“搞法律的人”,怎樣才能讓自己和孩子的日子平平安安地過下去。
2024年4月1日,央金來到12309檢察服務中心。在接待室里,央金滿臉愁容、眼含淚水,面對檢察官的耐心詢問幾度崩潰大哭。那個下午,她將自己這十幾年來遭受的毆打、威脅、辱罵和內心的恐懼、無助,對檢察官和盤托出。
“我不敢跟他談,我怕他又打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央金的哭訴,讓在場檢察官深受觸動,也讓他們堅定了為其撐腰、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決心。
經過反復溝通,了解到央金的真實訴求后,檢察官告訴她:“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有了這個保護令,索朗就不能再打你、威脅你了。”
當天,檢察院正式受理央金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支持起訴申請,一場跨部門、全方位的反家暴司法保護行動就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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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證據缺失,
如何證明“被家暴”?
辦案檢察官告訴《方圓》記者,家暴案件的隱蔽性,決定了“舉證難”是基層檢察院辦理此類案件的最大痛點,而央金的案件更是如此。因法律意識極度欠缺,央金被家暴十余年,但從未報過警,也沒留存任何傷情照片、就醫記錄等直接物證,僅能提供一份錄有索朗威脅、辱罵她的錄音。沒有直接證據,如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家暴事實的存在,成為檢察機關辦案的首要難題。
檢察官們跟隨央金走訪證人、為她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破解舉證難題。
檢察院受理案件當天,檢察官們就前往走訪央金的母親德吉和兒子次仁平措。面對檢察官的詢問,德吉和次仁平措十分配合,紅著眼眶講述了各自親眼所見的家暴細節。
“我曾親眼看到索朗用手掐我女兒脖子,掐得她翻白眼。索朗還曾一腳將她從床上踢下來,我要攔著,他就說要把我們兩個一起殺了!”德吉說。
次仁平措則低著頭,小聲講述了父親多年來對母親的暴力行為,從他小學時父親動不動朝母親扔東西、拳打腳踢,到不久前父親用暖瓶砸母親的頭,每一個細節他都描述得很清晰。
二人的證言,成為證明家暴事實的重要間接證據。2024年4月3日,檢察官又驅車前往央金工作的金飾店,走訪其同事。但是同事們因擔心遭到索朗報復,起初心存顧慮,不愿作證。辦案檢察官一方面對其進行釋法說理,明確作證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同時承諾將嚴格保護其個人信息;另一方面,也向其講述央金十余年的隱忍與痛苦,喚起其共情之心。最終,一名同事放下顧慮,證實其曾多次聽到索朗在電話里威脅要殺害央金,并表示自己在2023年上半年還親眼看到央金臉上有瘀青、紅腫,確認其遭受了家暴。另一名同事則證實,央金平日工作努力、性格溫柔,每次與索朗通完電話都會偷偷哭泣,正常工作和情緒都因家暴受到嚴重影響。同事們的證言,進一步補充了家暴事實的證據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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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一份支持起訴意見書
在走訪證人的同時,辦案檢察官依法對索朗進行調查詢問。索朗起初試圖狡辯,聲稱他“三四年前就承諾不再打央金,之后再也沒打過”,還辯稱他們之間只是“夫妻爭吵,并非威脅”。但當檢察官拿出央金母親和兒子的證言,逐一核對具體家暴場景時,索朗見無法抵賴,最終承認了自己曾多次毆打央金的事實。索朗的調查筆錄,成為證實其家暴行為的關鍵證據。
針對央金僅能提供一份錄音證據的情況,辦案檢察官耐心引導她收集補充證據,詳細告知她收集證據的方式方法、范圍和注意事項,如索朗威脅、辱罵她的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并讓她嘗試回憶并記錄每次家暴的具體時間、地點、經過等。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央金又收集到部分索朗威脅她的手機錄音,這些錄音與此前的證據相互印證,進一步提升了證據的證明力。
從2024年4月1日到4月8日,短短8天時間,辦案檢察官完成了當事人詢問、證人走訪、施暴者調查、證據核實等全部工作,還就案件事實、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問題與同事開展內部研討,反復核實每一個細節,仔細固定每一份證據。
2024年4月9日,經嚴格審批后,檢察院支持央金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4月10日,檢察院正式向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支持起訴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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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救救我!”
然而,就在檢察機關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當天,一場突發的危機讓案件辦理面臨緊急時刻。
2024年4月10日下午,辦案檢察官正在出差,突然接到央金的緊急求救電話:“檢察官,救救我!索朗拿著刀來我上班的地方了,他還在罵我,說我敢離婚就是外面有人,我好害怕!”
電話那頭,央金的聲音充滿恐懼。電話這頭,辦案檢察官的神經瞬間繃緊。經快速詢問,檢察官得知,央金此時正在她工作的金飾店內,店內還有其他同事在場,索朗持刀在店門口威脅,情況十分危急,隨時可能發生人身傷害事件。
“你別慌,立刻找安全的地方躲起來,我們馬上聯系警方和法院,一定會保護你!”辦案檢察官一邊安撫央金的情緒,一邊迅速啟動緊急處置程序。一場與時間賽跑的跨區域聯動救援就此展開。
辦案檢察官第一時間撥通金飾店所在地警方的電話,用最簡潔的語言說明情況,并請求警方立即出警,控制現場,保護央金人身安全。
掛掉警方電話后,檢察官又立刻聯系法院詢問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辦理情況,法官回復:“裁定書已制作完成,并多次通知索朗領取,但其一直未到。”
檢察官當即向法官說明央金面臨的緊急危險,請求法院采取緊急措施,盡快宣告裁定書。從撥通警方電話到聯系法官,整個溝通過程僅用了3分鐘。
此時,警方已迅速出警趕到金飾店,及時收繳了索朗手中的刀具,將其控制在現場,拉起警戒線保護央金和店內其他工作人員的安全。
得知現場緊急情況后,法院打破常規流程,放棄傳統的 “當事人到院領取”或“法院送達”方式,通過視頻連線現場民警,向索朗宣告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一、禁止被申請人索朗對申請人央金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索朗對申請人央金進行騷擾、辱罵、威脅等行為。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個月。”
宣讀完畢后,法官通過微信將裁定書電子版發送給索朗。面對鏡頭中嚴肅宣告的法官、現場嚴格執法的民警和遠程監督的檢察官,一向傲慢的索朗終于低下了頭,小聲說了一句 “收到”。
法院宣告裁定后,現場民警當即對索朗進行嚴肅的口頭訓誡,并告知他,若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央金實施暴力、威脅、騷擾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采取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民警的訓誡,讓索朗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和嚴重后果。
事后,央金在電話中向檢察官表達感謝:“謝謝你們,那一刻我以為自己完了,是你們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讓我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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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好好保護媽媽”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裁定,不是案件辦理的終點,而是檢察機關 “檢護民生”的新起點。
2024年7月12日,辦案檢察官專程前往央金家中開展上門回訪,此時的藏北草原,春風已吹散陰霾,央金的家中恢復了久違的平靜。檢察官看到,央金的精神狀態明顯好轉,臉上有了笑容,不再像初次見面時那樣惶恐無助。
而次仁平措這個曾經內向、膽小、充滿恐懼的少年,也能主動與檢察官交流,回答問題時聲音清晰、眼神堅定,焦慮心理明顯緩解。當檢察官問他未來的心愿時,次仁平措說:“我會好好學習,考上大學,以后好好保護媽媽。”
回訪結束時,央金緊緊拉著檢察官的手,反復表達感謝:“謝謝你們,是你們讓我重新活了過來,讓我知道法律會保護我。”
辦案檢察官告訴《方圓》記者,當地的反家暴工作面臨諸多獨特挑戰。因為家暴行為隱蔽性強,且牧區分散,家暴多發生在家庭內部,無第三人在場,受害者難以留存直接證據。再加上當地群眾法律意識淡薄,部分群眾甚至將家暴視為“家庭內部矛盾”,對其違法性認知不足。同時,牧區交通不便,出警、取證、回訪成本高、難度大,給反家暴司法工作帶來諸多不便。但讓辦案檢察官欣慰的是,這起家暴支持起訴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為當地受害婦女樹立了維權的榜樣,更推動當地反家暴工作實現了多重突破,為基層牧區反家暴司法保護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
辦理此案后,檢察院積極與公安局、法院溝通協商,就家暴案件的線索移送、證據固定、緊急處置、裁定執行等環節達成初步共識,推動形成“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出警、審判機關快審、多方聯動” 的反家暴工作格局,進一步凝聚反家暴工作合力,讓司法機關在應對家暴案件時更高效、有力。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4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保護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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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唐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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