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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語絲原創設計圖,版權所有
今天是兒童節,先祝孩子們節日快樂。
然而清華女博士卻沒能和她的孩子一起過上兒童節。
可能是母親一直在北京帶孩子,但是作為母親的清華女博士石女士沒能一直守好孩子,就在2025年10月,估計是父親派的七八個蒙面人在其姥姥和姥爺外出帶孩子時強行抱走了孩子,送回了人在南昌的父親身邊。
孩子被搶走了,石女士心里著急,在知道是其父親帶走了孩子以后,趕緊到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之所以會發生父親爭搶孩子事件,源于石女士到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孩子的父親可能是查了相關法律,感覺孩子要判給母親了,見形勢不妙,所以搞出了搶孩子的事情。
石女士相信法律,于是到法院起訴,法院果然在2025年11月20日依法裁定孩子應歸母親撫養,要求其父親十日內送回孩子。
這位孩子的父親本來先前搶了孩子,本身無視離婚訴訟對自己可能存在的不利判決,盡管法院判定他送回孩子,他怎么肯自覺送呢?
所以給既是航空發動機博士又是清華特獎得主的石女士一個建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個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是有限的,好像是兩年內。既然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經將孩子判決給了母親,那么孩子就應該送到母親身邊撫養。
我在網上查到了一個判例,即納某申請撫養權強制執行案。這個案例中,也是撫養權被裁定給了母親,父親把孩子送到了老家白銀。母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當地人民法院和婦聯聯合工作組成功將孩子帶回到了母親身邊。
所以清華大學的石女士完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讓孩子回到自己身邊來。
看到新聞報道里說石女士在5月16日和5月31日見到了孩子,但是孩子看上去不認識媽媽了。石女士見此情景也特別難過。
既然石女士仍然如此愛孩子,理應繼續通過法律手段依法將孩子帶回自己身邊。我相信當地法院和婦聯是愿意強制執行的。
在這一事件中,父親所在的親人可以說是很團結的,為了強行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說是層層把關。諸如母子見面時其孩子的姑姑都不讓母親進大鐵門,甚至本來約定兒童節這一天由母親帶孩子到公園里玩,孩子的父親最后直接爽約了。
所以雖然是兒童節,本來應該母子在一起過的日子,母親也沒能見到孩子,白白在南昌市人民公園等待多時,最終石女士等了個寂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兩次裁定要送回孩子,一次是2025年11月20日,另一次是2026年5月19日。
我覺得既然法院兩次都如此判決了,石女士還是趕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好。還是由相關機構來執行法院判決比較好。
石女士只是一個女人,在人數上和力量上,和孩子父親的家庭相比,顯然處于弱勢。此時人民法院和婦聯就應該擔當起“娘家人”的角色,早日讓母子團聚。
在這一起父母搶奪孩子撫養權的事件中,孩子的監護權以及親子關系究竟孰輕孰重?
從孩子的角度看,孩子的監護權要重于孩子的親子關系。因為先有了監護權,然后才能有親子關系。如果孩子的監護權被剝奪了,那么其親子關系就沒了維護的法律基礎。其親子關系的每次維護都需要征求監護人的同意才能維持。也就是說,沒有獲得監護權的父親或母親見孩子先要獲得同意。盡管探視權也是權利之一,但是探視權里包含著監護人是否同意的問題,這就給沒有監護權的父親或母親維護親子關系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所以,當法院已經把監護權裁定給了母親,就應該堅決執行法院判決。
而父親與孩子、母親與孩子都有親子關系。這一層親子關系的維護應建立在雙方尊重監護權歸屬的基礎之上。
如果連監護權歸屬都不尊重,都還要爭來搶去,又何談親子關系如何維護呢?
希望無論是孩子的父親還是母親,都能多從孩子的角度考慮。我相信只要尊重了監護權歸屬,母親作為清華大學的博士,也絕對不可能隨意干涉父親對孩子的探視權。
只有在尊重法律、尊重孩子的基礎上,孩子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愛護,親子關系也有了繼續維持下去的可能性。
(陳語絲寫于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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