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
婚姻家事糾紛(調解/訴訟)實戰專家
十年專注·大宗財產類 婚姻家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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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婚姻關系解除后,一方發現離婚時未處理的股權、分紅等財產性收益,往往會再次引發財產糾紛。尤其是公司虛擬受限股、員工激勵股所產生的分紅,因具有人身依附性、發放周期滯后、離婚時未明確處理等特點,成為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高頻爭議點。
廣東道華律師事務所唐云虹律師結合一起典型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圍繞離婚后未分割的公司虛擬受限股分紅認定、分割時點、計算標準等核心問題,解讀法院裁判思路,為同類案件處理提供實務參考。
一、案情回顧
原告孫女士與被告陳先生于 2010年 6月7日登記結婚,后因感情破裂,孫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該案經一審、二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9 日作出終審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對房屋、車輛、存款、證券賬戶資金及被告名下某某公司虛擬受限股等財產一并分割,該離婚判決于2021年10月13日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判決中,法院僅對被告2019年度某某公司分紅予以分割,未涉及2020年度及 2021年度相應分紅。孫女士認為,2020年度全年及2021年1月1日至10月13日期間的分紅,屬于婚姻存續期間應得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遂再次訴至法院,請求分割上述期間分紅款共計 4844294.4 元,并由被告承擔訴訟費。
原告主張,根據公司公開信息及核算方式,被告2020年度稅后分紅為 2906374.99元,2021 年度對應期間稅后分紅為 1937919.41元,兩項合計應依法平均分割。
被告陳先生辯稱:案涉股權及相關權益已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完畢,原告本案訴訟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原告主張的分紅計算方式不清、金額無依據;原告為婚姻過錯方,已通過離婚取得大量財產,被告無過錯且背負債務、處于失業狀態,如要分配也應扣除合理費用后再分割,訴訟費用應由原告承擔。
法院另查明,被告陳先生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從某某公司離職,截至2020 年10月31日持有虛擬受限股1953209 股。根據某某公司回函,被告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0月13日期間實際取得2020年度稅后分紅2906374.99元;2021年度對應分紅于2022年發放,此時雙方婚姻關系已解除,且雙方早已分居、未共同生活消費。【本案案號為(2023)粵0307民初97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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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爭議焦點
1. 原告本次起訴分割分紅,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否構成重復起訴;
2. 被告名下虛擬受限股2020年度、2021年婚姻存續期間對應分紅,是否屬于離婚時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
3. 原告主張的分紅金額、計算方式是否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否予以支持;
4. 分紅分割時,是否應扣除合理費用,分割比例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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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判決
(一)法院認為
1. 財產認定與分割: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未涉及的此類財產,一方有權另行起訴分割,不構成重復起訴。本案虛擬受限股分紅的分割,應以 “實際取得時間” 與 “婚姻存續狀態” 為核心標準,金額以公司確認的稅后分紅額為準,無特殊情形按平均分割原則處理。
2. 分紅處理:2020年度分紅實際于2021年婚姻存續期間取得,金額為 2906374.99元,屬離婚時未處理的共同財產,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其 50% 即 1453187.50元。對于 2021年1月1日至10月13日期間對應分紅,因實際于2022 年(雙方離婚后)發放,且雙方早已分居、無共同生活消費,綜合本案實際,對原告該項主張不予支持。
(二)裁判結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五條、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陳先生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孫女士支付財產分割款1453187.5元;
二、駁回原告孫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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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唐云虹律師說法
1. 本案股權激勵分紅糾紛法理探析
從本案裁判邏輯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規定來看,離婚后遺漏財產分割的認定規則清晰明確,結合現行有效法條及司法實踐,具體分析如下:
婚內共同財產認定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為本案核心裁判依據,條文明確,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生產、經營、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案涉分紅源于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虛擬受限股激勵權益,雖依附個人任職身份、具有人身依附屬性,但分紅收益形成于婚內,屬于夫妻共同經營及家庭生活對應的財產性收益,理應納入共同財產范圍,不因權益登記在單方名下而單獨所有。
離婚后財產追索層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作出明確規定。離婚時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另行起訴請求分割,不構成重復起訴。本案法院區分收益形成期間與實際發放時間,以公司出具的稅后金額作為分割基數,僅支持婚內對應區間的分紅分割,對婚姻解除后產生的收益不予保護,裁判邏輯與法律適用高度統一。
2. 辦案實戰心得
結合本案及本地家事案件辦理經驗,虛擬受限股、遞延分紅等隱形財產處置的核心難點,在于收益歸屬界定和證據固定。多數當事人離婚時易忽視此類隱形財產,導致離婚后仍需通過訴訟解決財產爭議。本案中,若未完整固定企業回函、流水記錄等客觀證據,無法清晰界定分紅歸屬期間,而影響裁判結果。因此,處理此類案件,首要任務是鎖定收益時間節點、完善證據鏈條,這也是確保財產分割公平、規避后續糾紛的關鍵。
3. 實務避坑要點
依托道華大量本地案件實操經驗,我們總結出貼合深圳實際、可直接落地的家事財產避坑要點,幫大家從源頭規避風險。
面對虛擬受限股、企業激勵分紅類財產,需全面排查婚內相關權益,精準劃分收益時間節點,嚴格區分夫妻共同收益與個人專屬財產;同時妥善保管持股協議、分紅記錄、銀行流水等書面證據,切勿依賴口頭約定,避免因證據缺失導致訴求無法得到支持。
涉及離婚財產分割或婚后追索遺漏收益時,需理性核算金額、合理主張權益,切勿盲目處置或草率簽署確認文件;遇到權益認定、證據完善等疑難問題,建議在專業指引下梳理脈絡、補齊材料,提前化解隱患,減少糾紛與訴訟成本。
4. 專業助力指引
從本案審理過程可見,虛擬受限股分紅類離婚財產糾紛的勝負,關鍵在于收益歸屬界定、證據完整度、財產排查全面性等易被忽視的細節,任何疏漏都可能導致訴求被動、增加維權成本。家事財產糾紛交織情感與法理,新型財產處置更需精準法律認知與細致實務能力,提前理清財產邊界、規范留存證據,才能從源頭化解分歧。
經過大量新型家事財產、離婚后追索案件沉淀,道華形成成熟處理邏輯,擅長拆解復雜財產法律關系、完善證據脈絡,結合大灣區本地實踐調整辦案思路。無論是離婚財產梳理、隱形財產排查、股權分紅分割,還是婚后遺漏財產追索,均能依托扎實實務積累,貼合個案定制方案,以嚴謹審慎的法律把控,妥善調和家事矛盾、穩固財產權益,為當事人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扎實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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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廣東道華律師事務所),十年專注·大宗財產類 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離婚繼承家事糾紛(調解/訴訟)實戰專家,是廣東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本土]-專業法律服務的影響力品牌之一,更是知名跨境離婚繼承領域調解、訴訟實戰標桿律師團隊。
唐云虹律師團隊承辦超1000宗婚姻繼承類案件,涉案金額數十億元,在上市公司股權、深圳小產權房、土地、廠房等大宗財產離婚分割、遺產繼承糾紛訴訟、遺囑訂制與家族財產傳承等爭議解決領域具有豐富的成功實戰勝訴案例,特別擅長處理涉外、跨境財產離婚訴訟、遺產繼承官司等行業疑難痛點,以本土化辦案智慧攻克各類復雜家事財產爭議,贏得客戶高度贊譽與行業口碑。
秉承“保障財產安全、防控法律風險、賦能財富增值”理念,匯集律師、銀行、保險、財稅等行業專家,以豐富的民商事訴訟仲裁及民刑交叉、稅務籌劃等成功經驗作為支撐,為高凈值客戶(含香港、澳門、外籍人士)提供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一攬子解決方案,以實現風險防控、債務隔離,以及家族財富傳承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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