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女子發帖稱,因自己吃得多,被江蘇常州某漢堡自助餐廳拒絕接待,還附上與民警的對話音頻。
記者采訪了解到,該女子先后三次到店消費,團購價79.9元的單人自助,第一次吃了12個漢堡,第二次吃了七八個,第三次上門時被店主拒之門外。
女子稱,自己天生食量較大,且未浪費,店主在旁邊數自己吃的漢堡數量,本身就很不禮貌,第二次到店時店主曾要求她最多吃6個,被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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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到店消費被拒后,女子在店鋪粉絲群吐槽“做不起自助就別做,大老遠到店被拒,吃得少的客人你退錢嗎”,隨后被踢出群。女子在網上發帖后,店主稱遭到大量網友負面評價和騷擾電話。對于“吃太多報警”一事,店主否認道:“我打電話報警是因為她把事情發到網上,很多人,甚至外地號碼都打電話過來,我是被騷擾電話打得受不了才報警的,而不是因為她吃得多了才報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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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表示,自助活動本是為了引流,店內漢堡正價25元一個,女子每次吃十幾個再加上小食,自己早已虧本。對于最后一次拒絕接待該女子的自助漢堡消費,這名店主表達了歉意:“無論如何,在套餐下架前就拒絕接待消費者,是我們不對,在這里,我向她道歉。”
店主稱,目前已下架了自助活動。至于該女子在網上發文稱被威脅,店主認為根本不存在。
記者聯系上該女子,她表示,自己接到了警方打來的電話,她認為:“我表達自己的消費體驗,并不覺得有什么問題,我沒做錯什么,于是拒絕了調解,我不會刪帖的。”
此外,在女子曝光的群聊截圖中,有疑似辱罵她的言論,店主解釋并非自己所發,而是群里的老客戶不忿所發。
記者注意到,7日中午,該女子在直播時還在談論此事,其短視頻平臺作品以美食探店為主,該類視頻作品點贊量大多數為三位數,而發布自助漢堡一事的視頻點贊量則有3000多。
律師:雙方均應理性維權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凱律師告訴記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本案雙方均存在不當之處,責任邊界清晰。商家以顧客食量大拒絕接待,違反公平交易與誠實信用原則,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自助餐系格式合同,定價已默認包含食量差異成本,無浪費、違規情形下,商家無權單方拒服,已構成違約。商家自稱引流而拒客,屬于以經營風險轉嫁消費者,于法無據。
而消費者有權表達消費體驗,但若存在像商家所說虛構事實、掐頭去尾剪輯音頻、引導網暴辱罵商家的內容,則超出合理維權范疇。依據民法典名譽權條款,該行為貶損商家商譽,造成社會評價降低與經營損失,構成侵權;若情節嚴重,還可能觸及網絡暴力相關規制,需承擔刪除帖文、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警方介入調解符合糾紛處置程序,雙方均應理性維權。
來源 丨揚子晚報
責編丨吳思思
校對丨黃少華
審核丨唐海波
終審丨張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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