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住在文山州硯山縣平遠鎮(zhèn)豐湖社區(qū)豐湖路272號的沙成明,幾乎是個文盲的我明知民不與官斗,但我還是要站出來舉報硯山縣平遠鎮(zhèn)黨委副書記昌繼明和平遠鎮(zhèn)政府辦主任李樹強,這兩個官員強詞奪理,動用公權力霸占我的土地,因為兩個地方官員在平遠鎮(zhèn)一手遮天,致使我一直走在喊冤的路上。
黨委副書記昌繼明明確告知我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
我用了十四年的土地,從來沒有和任何單位及個人有過糾紛,這塊土地的用途是用來上下車并沒有蓋建筑物。這塊土地坐落于平遠地質(zhì)隊旁加油站對面,路政中隊前面,用途是鋼材買賣。
為了拉鋼材的大型車輛停放方便,這塊地寬7到8米左右,長96米左右的一塊空地,面積:748.8m2左右,以我用了十四年的時間為證。
平遠鎮(zhèn)政府在翻修人行道時,我找到平遠鎮(zhèn)黨委副書記昌繼明,我提供了當年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證還有路面圖片。
看了這些證據(jù)之后,平遠鎮(zhèn)黨委副書記昌繼明明確告知我:這一看就明白,這是你有使用權的地塊,你在彌勒,來回困難,不要跑了,我會告訴他們,這個地塊屬于你的使用權。
我的土地被政府以國道旁路面建設強行霸占
時隔兩個多月,屬于我使用的地塊就被挖掉打成路面。我問施工員是誰叫挖的,施工人員說是平遠鎮(zhèn)政府辦公室主任李樹強主任叫挖的。
平遠鎮(zhèn)的相關官員為何出爾反爾呢?我再次找到平遠鎮(zhèn)黨委副書記昌繼明,這時的副書記昌繼明變口說:屬于你使用的這塊地是國道旁的路面,是你的土地,也是不合法的。
為什么我使用了多年的土地變得不合法呢?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在政策和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嗎?
以前我在我的地塊上發(fā)抖音,宣誓主權從來沒有人干涉過,自從副書記充當保護傘之后就有不明身份的黑社會來威脅我、要打我。
由于我因家庭瑣事,向銀行借貸無力償還,因此由硯山縣法院依法拍賣此地塊,抵押的是買賣鋼材的土地面積,購買拍賣此地塊的人其中有平遠建設局領導,所以平遠政府對拍賣地塊相連的我使用地塊,以國道旁路面建設公然給他人使用為由,顯然是官官相護和官商勾結,其目的是為了提供他人方便使用,而侵吞我的合法使用的土地。
請問平遠鎮(zhèn)政府,我使用的土地到底到哪兒去了?
我從地方上訪到了云南省信訪局,平遠鎮(zhèn)政府在信訪答復中輕描淡寫地說:你的土地的四至界線和面積不清楚。
我2010年的時候沒有人行道,后面幾年加建人行道也沒有占我一絲一毫,2023年,323國道平遠鎮(zhèn)過境段政府在國道兩旁翻修人行道加設有寬約4米左右的人行道,之前人行道至彩鋼瓦大棚中間地塊被強行挖了被硬化成為水泥路面。
平遠鎮(zhèn)政府認定:2022年8月,平遠鎮(zhèn)在實施基礎設施提升改造時,將323國道至彩鋼瓦大棚的人行道和水泥路面全部挖開,統(tǒng)一硬化成為彩色沙石路面。
近幾年來,您因債務問題,用于經(jīng)營鋼材生意的房屋和彩鋼瓦大棚已經(jīng)被法院拍賣,您提供的《證據(jù)》不能證明土地來源的合法性,也不能證明土地的使用權問題。請平遠鎮(zhèn)政府答復,那我的這塊土地又是到哪兒去了?明知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還在一意孤行要我去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證才認可的訴求呢?
人民政府不要玩弄文字游戲要為捍衛(wèi)人民的合法權益
我現(xiàn)在的確是債臺高筑,但政府也不能欺負窮人,不能不講一點道理吧!我在2010年一直使用的土地有四至界限,也有宗地圖,為何相關政府官員睜著眼睛說瞎話呢?
我的地塊寬7到8米左右,長96米左右,面積748.8m2左右。不包括人行道在內(nèi)。
平遠政府認定是為國道323線退讓范圍線,那么請問,在我左右上下國道旁寬僅有不超過4米左右的農(nóng)戶人家為何沒有退讓,只針對我強調(diào)我退讓。
我的舉報事實所述,明確證實,平遠鎮(zhèn)政府對我土地所有使用權,的認定實屬于認定事實錯誤,不難看出,顯然是官官相顧,官商勾結,把為他人得到方便利益建立在侵犯我合法權益身上,是不公平的。
我請求上級領導傾聽我的呼聲,依法糾正平遠鎮(zhèn)黨委副書記昌繼明,政府主任李樹強的錯誤行為。
我遭遇了不公,我通過抖音控訴了政府官員昌繼明對我家施加不法侵害,遭遇了不明省份的黑社會的圍攻。
人民政府要捍衛(wèi)人民的合法權益,我用了十多年的土地被政府修路霸占,政府官員出爾反爾禍害老百姓,這叫我不繼續(xù)控告喊冤呢?第三次回復我:掃黑辦說他們沒有查到有黑社會攻擊我,但是我確實受到了圍攻。
硯山縣紀委書記答復我:昌繼明和李樹強沒有違規(guī)違紀也沒有霸占你的土地,那么請問書記,沒有違規(guī)違紀我的土地去哪里了?頭上的虱子明擺著說沒有違法,還是官官相顧!平遠鎮(zhèn)政府答復我:到現(xiàn)在政府和鎮(zhèn)鄉(xiāng)建設局、國土局都查不出該地塊的歸屬權是誰的,由此證明此地塊就是我本人沙成明的。
三十多年前還沒修路蓋房子的時候的證據(jù)都找出來也沒有查出來這塊地是誰的。也像以前一樣答復說是屬于退讓部份323線國道兩邊國家并沒有政策,一邊要讓十四五米的規(guī)定,這明顯就是欺騙老百姓,他們還說讓我去法院告!平遠鎮(zhèn)政府最終的結論是我使用的這塊地的權屬問題他們理不清也不賠償,我本人也提出了我不要賠償我只要我的地,政府說:“路政中隊賣給我的土地有2300多個平,后面退讓了還剩2200多個平方,政府睜著眼睛說瞎話!”路政中隊賣給我用際面積2820多個平以士地證為證,并沒有退讓著一點,現(xiàn)在拍賣出去也是2800多個平方有證可查。
我的土地證,房產(chǎn)證是國有出讓70年產(chǎn)權,那么按平遠鎮(zhèn)政府說的只有2200多個平方,其中多出來的600多個平方就該由平遠鎮(zhèn)政府賠償我。
我通過信訪到中央紀委轉(zhuǎn)到硯山縣紀委,縣紀委2024年7月10日下午打電話回復我,說他們的官員沒有違法亂紀,讓我去找證據(jù),我一個無權無勢的老百姓讓我去哪里找?這兩個官員的違法證據(jù)應該由紀委去找才對。
我信訪到現(xiàn)在整整兩年了,我要什么時候才見得到光明?我通過信訪到
中央紀委和省紀委兩處轉(zhuǎn)到文山紀委,文山紀委書記打電話給我。說他們不授理這件事。讓我去法院起訴以法院審判為誰!領導們在推諉中叫我去找法院,我作為一個平民百姓,無錢無勢,怎么去法院控告官員呢?
我實名舉報的是官員亂用職權,將我的土地霸占給幾個老板和建設局的一個領導,當?shù)卣疾还埽@是典型的官官相護和踢皮球。
從黨成立的那天開始就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人民的利益要放在第一位,我那么一塊土地,生不見人死不見尸,難道就這樣無影無蹤了嗎?人民政府要捍衛(wèi)人民的合法權益,我十多年的土地被政府修路霸占,政府官員出爾反爾禍害老百姓,這叫我不繼續(xù)控告喊冤呢?
控告人:沙成明 電話:182876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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