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含代理市長任命!廣西4市最新人事信息發布)
近日
廣西崇左市、北海市
東興市、南寧市武鳴區
發布一批人事信息
涉及代理市長、區長任命
詳情如下:
崇左市
根據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以下同志進行任職前公示。
朱飛
,男,漢族,1984年10月生,在職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崇左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擬任市直正處級單位正職;
何學彬
,男,漢族,1979年3月生,在職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崇左市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擬任市直正處級單位正職;
林廣茂
,男,壯族,1987年2月生,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廣西憑祥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審批處副處長,擬任市直正處級單位正職。
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于2026年7月29日前郵寄或直送中共崇左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郵寄的以郵戳為準,郵政編碼:532200;直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舉報電話:0771-12380-3,網址:http://cz.gx12380.gov.cn。
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問題受法律保護。
中共崇左市委員會組織部
2026年7月22日
北海市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
北海市委員會委員增補名單
(2026年7月22日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周暢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副主任任免名單
(4人)
(2026年7月22日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楊炳貴
同志任社會法制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韋信趕
同志(瑤族)任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蘇文
同志(壯族)任外事聯誼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程衛東
同志不再擔任社會法制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關于接受裴冰同志請辭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6年7月22日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裴冰
同志(女)因工作變動,請求辭去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委員職務。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接受裴冰同志的請辭。
關于接受李逢春等4名同志請辭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6年7月22日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李逢春
、
吳福榮
、
周安
同志因工作變動,李胤強同志因年齡原因,請求辭去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委員職務。政協第十一屆北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同意接受李逢春、吳福榮、周安、李胤強同志的請辭。
東興市
東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
張帆
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2026年7月20日東興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東興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定:
任命
張帆
為東興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命
黃純
為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東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
張帆等同志代理職務
的決定
(2026年7月20日東興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東興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定:
張帆
代理東興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黃純
代理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南寧市
南寧市武鳴區人大常委會
關于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林博亮代理區長職務的決定
(2026年7月21日南寧市武鳴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南寧市武鳴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林博亮
代理區長職務。
來源/中共崇左市委員會組織部、北海日報、東興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南寧市武鳴區人大常委會
編輯/覃琪凇 審核/駱春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