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的新黃河客戶端報道了發生在河北張家口的一件奇案:債權人趙煥軍經訴訟取得生效勝訴判決,被執行人馬鴻霞拖欠1730萬元股權轉讓款長期未履行,數年間通過共轉移3000余萬元資產規避執行,直接導致包括趙煥軍在內的多名債權人,面臨“司法白條”的尷尬。
而隨著案件的發酵,原本普通的民事糾紛,因為涉案人員特殊的家庭背景,從而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2024年底,被執行人馬鴻霞在張家口崇禮區高家營鎮南地村承包的原磚場土地,因拆遷獲得900余萬元補償款,法院依據馬鴻霞在勘察登記表上以權屬人名義進行的簽字,以及另一簽字人、馬鴻霞親戚岳鳳桃的筆錄,凍結了這筆補償款。
此后,岳鳳桃以個人名義與鎮政府簽署了安置補償協議,并以此為由向執行法院提起執行異議。債權人趙煥軍為了防止馬、岳二人惡意串通逃避執行,在張家口崇禮區法院提起了“代位析產”訴訟,但審理的過程卻一波三折。
本月4日,在經歷了被崇禮法院兩次開庭后駁回、張家口中院裁定重審后,崇禮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此案。就這樣,這起被債權人寄予厚望的“代位析產”訴訟,在空轉了一年多之后,又回到了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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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案的核心焦點,在于當事人陳述的重大翻轉。在執行階段,岳鳳桃在張家口中院執行局筆錄中承認,其要扣拆遷補償款是為了追討馬鴻霞欠她的500萬元借款,并曾告知馬鴻霞“不要跟政府簽字”;而在析產訴訟中,岳鳳桃完全推翻此前說辭,主張補償款歸其個人所有,與馬鴻霞無關。這一“為了討債”變為“全是我的”的180度的態度反轉,成為債權人認為雙方存在惡意串通、逃避執行的關鍵疑點。
案件遲遲無法推動,當事人遲遲拿不回欠款,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在了解了馬、岳兩人的背景后,當事人感覺事情遠比想象的復雜,直言其中“水太深”。
據當事人了解,被執行人馬鴻霞原是當地信用社工作人員,其丈夫是原銀行負責人,其子現在當地公安機關工作。岳鳳桃的背景則更令人咂舌:其大女兒在張家口崇禮區政府任職,其女婿原是該區財政局長,現為該區副區長;其二女兒則在該區檢察院工作。
馬、岳兩人是否利用自身的背景對案件施加影響?當事人無從得知,但基于崇禮法院此前對此案的審理,當事人感覺該院的做法過于蹊蹺:明明可以公正審理的案件,為何卻要裁定駁回?法官是否感受到了某些壓力?是否涉嫌利益輸送?而張家口中院裁定對此案發回重審,已經證明了崇禮法院此前對案件的駁回是有問題的,也可以說,中院的裁定重審,是對崇禮法院的“糾偏”。
雖然案件在崇禮法院又重新開庭了,但鑒于該院此前的“表現”,當事人趙煥軍對該案的審理前景,仍表達了深深的憂慮。他希望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能對此案的審理寄予更多關注,以避免法官暗箱操作,維護法律的尊嚴。
而對崇禮法院來說,能否以中院此次的“糾偏”為契機,抵制各種誘惑,排除一切干擾,公平公正地審理此案,這不僅考驗著他們的良知,更考驗著他們的職業操守和對法律的敬畏。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當一起法律關系并不復雜的“代位析產”案,在法院程序內“空轉”一年多,且案涉人員家屬的身份又極其敏感時,公眾期待的不再是冰冷的程序文書,而是法院排除干擾、直擊真相的勇氣。
目前,此事已在當地和網絡引發關注,我們期待崇禮法院慎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負國家和人民的重托,公平公正地審理此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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