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9歲少年深夜炸街,被52歲中老年攔截并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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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層面的審判,是法院來進行裁定。但是,道德層面的審判,這還是得由公眾輿論來評判。
單論深夜炸街這一件事來說,確實夠不到刑事犯罪的門檻。可對大多數人來說,實屬癩蛤蟆趴腳面,不咬人但是惡心人。只要曾被睡眠質量困擾過的人,都會清楚,半夜三更聽上一段炸街爆破音會是怎樣的酸爽。尤其對睡眠質量不好的人來說,聽過炸街聲音后,可以再多清醒上一兩個小時,甚至睜眼到天亮了,深夜炸街簡直罪不容誅。
另外,哪個好人家的孩子,大半夜不在家睡覺,跑大街上攪地解放四鄰睡不踏實?這樣的少年,起初只是被寬泛歸入不良少年范疇,但后來硬是憑著強悍的擾民實力,有了自己的專屬江湖稱號——鬼火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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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就出現了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這個深夜炸街的19歲鬼火少年,還有一層輔警的身份。甚至,很多新聞媒體在報道追蹤這件事時,都會將“19歲輔警”放在新聞標題里。可在這件新聞里,“輔警”身份并不影響事件的完整性和定性。所以,媒體們一直提“輔警”,到底是起到了什么作用?
乍一看新聞標題,還以為這位少年是在出警過程中,無辜遭暴躁當事人刺死,壯烈犧牲。看了新聞詳情,原來是輔警在下班后,化身鬼火少年,深夜炸街擾民,不堪其擾的大叔因而惡向膽邊生。這么看,新聞標題似乎有些春秋筆法在里面,是在暗批這個少年是沒對得起他輔警的光榮身份?
試想一下,如果行兇的中年大叔是一名守法公民,在發現有人炸街后,積極果斷地選擇報警處理。事發后,警察一通調查,查出了炸街人里,居然有一個和自己在同一屋檐下的輔警。白天的輔警,暗夜里的鬼火少年,這簡直黑色幽默。
其實,剝離了死者“輔警”身份者一層,新聞播報不受任何影響。這種情況下,下班時間就不要稱職務了,給人的觀感很不好,就像在說為人民服務的輔警隊伍里,混進了臟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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