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紅歌,一句改詞,一場演出,把相聲界頂流,又一次推上了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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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號,武漢,中南劇場,麒麟劇社《濟公活佛》商演,郭德綱演濟公,唱著唱著,來了一段。
用的什么調子?《彈起我心愛的土琵琶》。
這首歌什么來頭?鐵道游擊隊主題曲,唱的是抗日英雄,入選過新中國成立70周年優秀歌曲,正經八百的紅色經典。
郭德綱怎么改的?
原詞“微山湖上靜悄悄”,他改成了“紫禁城中靜悄悄”。
這還不算完,結尾又加了一句,“我佛耶,如來耶,媽咪媽咪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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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什么反應?
有人笑了,有人愣住了。
視頻一傳出去,炸了。
網上立刻分成兩派。
一派說:至于嗎?不就是演個濟公,即興唱兩句嗎?相聲演員臺上抓哏,不是常有的事嗎?劇場里的東西,別太較真。
另一派說:這不行。紅歌是什么?是一個民族的集體記憶,是先烈用鮮血換來的精神符號。你拿來當包袱?還"媽咪媽咪哄"?這不叫幽默,這叫輕浮。
兩邊吵得不可開交。
吵到最后,官方出手了。
8月11號,武漢市文旅局回函了,說了三件事。
第一,演出資質合法,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沒問題。
第二,郭德綱那段改編唱段,沒在報批材料里,屬于擅自新增、修改演出內容。
第三,涉嫌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已立案調查。
注意,官方立案的理由,不是“改編紅歌”本身,是“未按規定報備”。
這兩個概念,不一樣,很多人沒分清,以為官方在管“你不能改紅歌”。其實不是,官方管的是“你改了,但沒提前說”。程序問題,不是內容問題,至少目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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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一事件,可以說三點。
第一,合規層面,郭德綱確實有錯。
這個沒什么可洗的,營業性演出,內容要報備,這是規矩。
你即興發揮,可以,但發揮的內容超出了報批范圍,那就是違規。不管你改的是紅歌還是流行歌,規矩就是規矩。
第二,創作層面,相聲的即興傳統遇到了紅線。
相聲這門藝術,歷來就有現場抓哏的傳統,演員在臺上根據現場情況即興發揮,這是相聲的魅力之一。
郭德綱更是個中高手。他以往在臺上,改編過的歌多了去了,各種流行歌、經典歌,改詞、改調、加包袱,觀眾也樂,沒人說什么。
但這次不一樣,這次碰的是紅歌,紅歌和普通流行歌,性質不一樣。流行歌是娛樂產品,你怎么改,大家哈哈一樂。
紅歌是公共情感符號,承載的是歷史記憶,是民族情感。你拿它當包袱,這明顯不對。
這就好比,你可以在婚禮上講笑話,但你不能在葬禮上講段子。
場合不對,對象不對,分寸就不對,更何況還是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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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郭德綱的風險意識,確實該升級了。
郭德綱什么人?老江湖了,在相聲圈摸爬滾打幾十年,什么大風大浪沒見過。
他應該知道,什么能碰,什么不能碰。但這次,更像是習慣性即興,唱嗨了,順嘴就改了,沒多想。恰恰是這種“沒多想”,最危險。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句“沒多想”的話,就會觸碰到某條線。
這件事,不只是郭德綱一個人的事,是給所有藝人提了個醒。
劇場里的自由,不等于沒有邊界,你可以幽默,可以諷刺,可以即興,但你得知道,有些東西,是公共情感的底線。碰了,就要承擔后果。不是說藝人不能有創作自由,而是說,自由和邊界,從來都是一體兩面。你享受了舞臺上的鮮花和掌聲,就要接受舞臺下的規則和監督。
還有一點,很多人忽略了。郭德綱這次演的是濟公。濟公是什么角色?瘋瘋癲癲,游戲人間。唱一段不正經的歌,從角色邏輯上說,完全說得通。但問題是,觀眾看的是濟公,還是郭德綱?
在很多人眼里,臺上那個人,首先是郭德綱,然后才是濟公。
名人的身份,有時候會蓋過角色。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當成“郭德綱說的”,而不是“濟公說的”。這就是公眾人物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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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最終怎么處理,還要等官方調查結果,現在下結論,還太早。
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郭德綱這次,確實玩脫了,不是因為他改了一首歌,是因為他忘了,有些歌,不能拿來開玩笑。玩歸玩,鬧歸鬧,別拿紅歌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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