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偽造“結婚證”與第三者培育胚胎,患癌妻子要求銷毀胚胎遭拒,有了新進展。
據第一現場報道,8月3日,丈夫唐先生主動聯系記者,在長達十分鐘的電話聲明中,唐先生談到胚胎處置、財產分割、撫養義務等相關問題。
針對備受關注的“婚外胚胎”問題,唐先生承認胚胎的存在。
此前報道,2025年10月,朱女士發現丈夫與第三者在準備培育胚胎的計劃。唐先生表示,他當時第一時間前往醫院,要求拿回材料并終止胚胎,當時院方答復“已即刻終止”,他誤以為“終止”即等同于“銷毀”,故后續未再持續跟進,由此引發了誤會。唐先生稱“我們一直以來都是愿意配合銷毀胚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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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截圖
關于網傳的“離婚起訴書寫了五個0、無賠償方案”的說法,唐先生稱2025年11月,雙方溝通過財產分割方案,目前仍愿意按該方案執行。在照顧妻女,唐先生強調自2025年11月分居至今,仍在按月支付生活費,承擔女方的社保,保留其綁定的信用卡供日常開銷。
記者發現,唐先生并未提及出軌、偽造結婚證等問題,隨后記者就此提出采訪要求,唐先生表示暫時不回應。
目前,唐先生起訴離婚案,將于8月11日在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朱女士目前已搜集社保、醫療記錄等相關證據應訴,此外,朱女士已申請刑事自訴,同步向公安部門報案走公訴流程,追責丈夫重婚罪。
8月4日凌晨,當事人朱女士再次發聲,直指唐先生的聲明“避重就輕”。朱女士表示,丈夫出軌并偽造證件做試管嬰兒,這絕不是簡單的“家長里短”。她指出,唐先生此前聲稱愿意銷毀胚胎,但至今未見任何實質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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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事小三的照片。
針對此事,朱女士提出兩點要求:第一,既然事情已在網絡上公開,要求唐先生與第三者共同進行公開直播,在鏡頭前坦然簽下銷毀胚胎的意見書;第二,要求唐先生公開在第三者身上的所有花費明細,包括在醫院做試管嬰兒的具體費用,以證明其在第三者身上的花費是否高于每月給妻女的所謂“保障”。
朱女士強調,自己的主張長達10個月未獲回應。她表示,曝光此事并非為了爭吵或掰扯婚姻家事,而是認為唐先生的行為已觸碰法律紅線,鉆了法律的空子。她呼吁唐先生正視自身問題,不要繼續占用公共資源。
據此前報道,江蘇無錫的朱女士與丈夫結婚21年,2025年丈夫與第三者偽造結婚證,接受輔助生殖手術,成功培育出可移植的受精卵胚胎。事發后,朱女士將醫院、丈夫及第三者一并提起訴訟,要求處置涉案胚胎。7月30日該案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8月4日,朱女士告訴九派新聞 ,已正式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述,追責丈夫重婚。事發后朱女士頭發根部白了不少,她告訴記者,出來見你們還染過的。她表示特別能共情“場子姐”打官司時的“一夜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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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多了好多白發。
對于男方稱每月給妻女生活費,交社保,且有大額轉賬的行為,朱女士表示,截止到目前,她還是他的合法妻子,“我得過重大疾病,入職體檢都過不了,在這樣的背景下,他給生活費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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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江蘇無錫。患癌妻子申請銷毀丈夫婚外胚胎遭拒案,第一現場記者專訪當事人朱女士,她罕見地笑了:這幾天最好的消息,莫過于收到了女兒的大學錄取通知書,考上了一本。朱女士說女兒因為這件事,成績有一段時間下滑得比較厲害,后來又努力把成績又搞起來了,功夫不負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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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稱女兒考上了一本大學。
丈夫偽造結婚證與女子培育胚胎,妻子曾讓丈夫為高考的女兒考慮,丈夫態度堅決表示不選女兒,“選胚胎”,患癌妻子是隨時會走的“雷”
最近,患癌妻子申請銷毀丈夫與另一女子冷凍胚胎的案件引起熱議。
無錫的朱女士稱自己于2019年被查出肺癌,和丈夫育有一女。去年,朱女士發現丈夫與另一女子偽造結婚證,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利用輔助生殖技術培育了受精卵。隨后,她持真實結婚證申請銷毀該胚胎,遭到醫院拒絕。朱女士將丈夫、女子和醫院起訴至法院,要求銷毀胚胎、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涉事女子公開賠禮道歉等。7月30日,該案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8月1日,看看新聞記者在無錫見到了朱女士。朱女士回憶,事發之后了,為了不影響女兒的高考,朱女士第一時間選擇挽留丈夫,但丈夫的態度卻讓她寒了心。丈夫承認他確實和其他女子培育了胚胎,“他覺得我是個雷,因為患癌,可能隨時都會走在他的前面。于是他給自己的后半生,等于說鋪路,找了接班人。”朱女士推算了時間,如果胚胎按正常流程植入母體,那么后續該女子的預產時間正好卡在自己女兒高考前后。她質問丈夫:“女兒和胚胎之間,你怎么選?”丈夫再次做出了讓她難以接受的決定。“他選后者(胚胎),當時我非常震驚,我沒有對任何人拍過桌子,那是我第一次對他拍桌子,我說你還是不是人?為什么我的孩子不是孩子,而你們未出生的孩子卻是你要考慮的?”而丈夫的回應是沉默,以及一句“這是深思熟慮過的決定。”
朱女士回憶,她曾與涉事女子當面對峙,對方態度囂張,說:“我沒錯,我錯哪了?
之后,朱女士開始維權之路。她向公安機關報案,朱女士丈夫及涉事女子因偽造、使用國家機關證件,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她還曾向衛生健康委投訴,得到的答復稱,醫院按規定查驗了身份證和結婚證,尚無證據表明醫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目前醫院已停止相關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涉事胚胎已由醫院封存;關于銷毀胚胎的請求,衛生健康委無相應職責,建議通過司法途徑主張權利等。
7月30日,朱女士在參加庭審前收到了丈夫起訴離婚的傳票,案件定于8月11日在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開庭。
7月30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婚外胚胎糾紛案”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當事人朱女士已將丈夫、第三者以及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起訴至法院,庭審結果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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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朱女士將丈夫、第三者和醫院起訴至法院。
庭審當天,朱女士同時收到了丈夫起訴離婚的傳票。起訴狀中載明的離婚事由為“婚后長期相處不和,矛盾頻發,沖突不斷升級,夫妻感情日漸疏離、徹底淡化。”庭審結束后,朱女士再次接受封面新聞記者采訪,她表示:“我將積極維權,前浪也許會被拍在沙灘上,但總有人要走出第一步。”
維權之路:真結婚證“遭遇”假結婚證
封面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10月,朱女士從醫院發給丈夫的就診短信中發現,丈夫正與一名她素未謀面的女子以“夫婦”名義進行試管嬰兒手術。經朱女士核實,丈夫與第三者使用的是偽造的結婚證。
2025年11月,朱女士持真實結婚證前往中山醫院,要求核實信息并銷毀涉事胚胎,遭到醫院明確拒絕。此后,朱女士還向上海市衛健委進行投訴。
上海市衛健委答復函稱:醫院按規定查驗了兩人提供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尚無證據表明中山醫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目前醫院已停止相關服務,胚胎已封存;關于銷毀胚胎的請求,衛健委無相應職責,建議通過司法途徑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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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健委回復。
今年5月,公安機關認定朱女士丈夫與第三者存在“使用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違法行為,對二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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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朱女士丈夫因偽造證件被行政拘留5日。
20年婚姻背后的“全職主婦困境”
朱女士與丈夫同齡,均為江蘇無錫人,2006年結婚至今已逾二十年,育有一名18歲的女兒,今年剛高考結束。
朱女士告訴記者,她曾是證券公司一中層主管,2017年因身體原因以及要照顧女兒,辭職回歸家庭。辭職后半年,她就發現丈夫有疑似出軌的情況,但因孩子年幼選擇隱忍。2019年,朱女士查出肺癌,手術切除惡性組織后一直在家休養。
2025年6月,女兒臨近高考和成年,朱女士曾主動與丈夫商議二胎,甚至自己做激素檢查顯示完全符合備孕條件,丈夫卻全程回避、不予回應。直到2025年10月,朱女士發現丈夫與第三者在準備培育胚胎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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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發現丈夫和第三者做試管嬰兒。
“不少人說你放棄工作的那一刻起,就該想到可能會有這樣的結局。”朱女士說,“如果你想要爬出困境,總得有人給你遞繩子,沒人遞的話,我就只能自己編織這根繩子。”“我或許不是第一個,但我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個,總得有人走出這第一步。”朱女士說。
另據風芒新聞報道,朱女士說稱,第三者經營茶社,店鋪距離朱女士家不到15分鐘路程,甚至當面對著朱女士拍照挑釁。
開庭前收到離婚傳票,五個“無”的起訴書
7月30日上午,朱女士訴丈夫、第三者及中山醫院的人格權糾紛案在上海徐匯區法院開庭。庭審前一分鐘,她收到無錫市梁溪區法院傳票——丈夫已起訴離婚,定于8月11日開庭。
起訴狀中,離婚事由寫為“婚后長期相處不和,矛盾頻發,沖突不斷升級,夫妻感情日漸疏離,最終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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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丈夫起訴離婚,離婚事由是夫妻兩人長期不和。
此外,起訴狀的訴訟請求部分,五項內容均勾選了“無”:無夫妻共同財產可分割、無夫妻共同債務、無子女撫養費爭議、無探望權爭議、無離婚損害賠償。
“從他這個舉動來看,他完全沒意識到自己才是過錯方。我們女兒雖然已經滿十八歲,但是剛成年還沒踏入社會,他這個當父親的,居然半點兒都沒替孩子著想。”朱女士說。
針對這起離婚案件,朱女士表示將向法院申請調查丈夫的財產狀況,“無論是丈夫轉移的財產,還是他贈與第三者的財產,我都會一并追回。”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分析認為,本案暴露出婚姻維權與胚胎倫理之間存在法律空白。他表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出軌的過錯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而胚胎處置則應當嚴格遵守法定規則。期待本案的判決能夠補齊這一司法空白,既守護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也填補輔助生殖行業的監管漏洞。”
目前,該案一審仍未宣判。朱女士表示,在案涉胚胎被銷毀之前,她不會同意離婚。“如果僅僅是處理我和丈夫之間的家事,我完全可以安安靜靜走完訴訟程序。”
朱女士坦言,這起案件觸碰法律與行業監管的空白地帶,但類似困境很少被公開討論。“我選擇站出來,不只是想要一個屬于我的結果,更希望通過這場官司,讓大眾看見輔助生殖流程存在的問題,給那些和我有著相似遭遇、求助無門的人,多一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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