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從不縱容酒后任性
醉酒絕非違法免責的理由
一旦借酒滋事、觸碰法律紅線
則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今天
我們就用2起身邊案例
敲響普法警鐘
案例一
5月23日,列東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某燒烤店內有人酒后滋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經查,違法行為人蔣某某醉酒后無故對李某某進行毆打,造成受害人李某某頭部紅腫、身上多處淤青,涉嫌尋釁滋事。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蔣某某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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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課堂
尋釁滋事
會造成什么后果
治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或者隨意毆打他人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無故侵擾他人、擾亂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行為。
刑事責任
如果尋釁滋事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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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列東所接報警稱在轄區飯店內有醉酒客人鬧事將店內物品砸壞。接警后,民警將涉嫌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嫌疑人周某口頭傳喚至列東派出所接受調查。但在執法過程中,該女子借酒拒不配合勸導,持續言語辱罵執法民輔警,繼而拳打腳踢,致現場民警受傷,嚴重干擾民輔警正常執行職務。民警多次警告無效后,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將其制服。
目前,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配合人民警察執行公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對民警執法行為存在異議,應當通過合法途徑進行投訴、復議。不得歪曲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或公然侮辱民警,更不能暴力抗拒民警執法或對民警進行襲擊。
任何辱警、襲警行為都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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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課堂
治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或者執行上述緊急任務的專用船舶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檢查點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妨礙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襲警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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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底線不容觸碰
執法權威不容挑釁
肆意滋事
辱警抗法
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從嚴查處
絕不姑息
┃最三明綜合列東派出所編輯,轉載請備注完整出處。
┃聯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區雙園新村50幢B座20樓2008(市圖書館、藝術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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