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英國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國際學生來說,畢業后可以拿到畢業生簽證(Graduate Visa),也被大家稱為“PSW簽證”。
目前,只要符合條件,本科生和碩士畢業生依然可以申請2年的畢業生簽證,博士畢業生則可以獲得3年的畢業生簽證。相比很多其他英國簽證,畢業生簽證的申請流程也算得上“友好”:
不需要提供資金證明;
不需要重新獲得擔保(Sponsor);
如今幾乎全部采用電子簽證(eVisa),絕大多數申請人只需要通過APP完成身份驗證,在網上提交申請、繳費即可,無需再跑簽證中心錄指紋。
也正因為如此,不少同學都是自己DIY完成申請,整個過程十分順利。然而,這個看起來最容易申請的簽證,并不代表不會出問題。
最近,麗莎收到不少關于畢業生簽證的咨詢,其中不少同學都十分困惑:“我課程都讀完了,為什么還是被拒簽?”
就在前不久,英國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公布了一宗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案件(Dilpreet Singh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今天,麗莎就帶您通過這起真實案例,看看究竟發生了什么,畢業生簽證到底會因為什么被拒簽?
兩名學生都畢業了,卻雙雙遭遇拒簽
這起案件其實涉及兩位申請人,第一位是Dilpreet Singh(下文簡稱“S先生”)。S先生已經完成了自己在BBP大學的課程,準備順利申請畢業生簽證。
而另一位申請名叫Barai(下文簡稱“B女士”)。B女士也是BPP大學的畢業生,她也完成了課程,也順利通過了考試。
然而,當S先生和B女士申請他們的畢業生簽證時,都被移民局拒絕了,然而拒絕的原因卻不太一樣。
原來,學校認為S先生還有一筆學費存在爭議,因此在學校系統里對他的賬戶進行了財務凍結,正因如此,即便S先生畢業,BPP大學也遲遲沒有向移民局發送“課程完成通知”。這導致S先生的畢業生簽證申請失敗。
另一位申請人的情況則完全不同。B女士的考試成績雖然已經出來,卻還沒有經過學校正式的成績最終確認程序(Academic Ratification)。而學校的一般流程是等完成成績最終確認程序,才會通知移民局。因此,這個時間差也導致B女士的畢業生簽證申請失敗。
也就是說,兩位學生都已經完成學業,而問題似乎都出在學校。
學校沒通知,移民局就拒簽?這也不是學生的錯
很多同學可能會覺得:既然我已經畢業了,為什么不能直接批準畢業生簽證?
但實際上,畢業生簽證看似非常簡單,但仍需要申請人符合《移民規則》里的各項要求。在Immigration Rules(Appendix Graduate)中的GR 4.3規定:申請畢業生簽證之前,學校必須已經向內政部確認,這名學生已經成功完成課程。
這是者兩位申請人的申請失敗的關鍵原因。于是,移民局直接認為:申請人在申請時并沒有滿足畢業生的資格要求,因此拒絕簽證。
但這對于當事人來說真的難以接受,畢竟自己已經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申請材料真實。為什么學校的錯誤,最后要讓學生來買單呢?
于是,兩位申請人都提出了司法負荷,他們主要提出了兩個理由:
第一:內政部自己的指南不是這樣寫的
他們指出,內政部內部簽證審理官的工作指南曾提到:如果發現學校沒有通知,可以聯系學校進一步確認。
因此,他們認為:既然指南允許工作人員聯系學校,那為什么不先聯系,再決定是否拒簽?
第二:程序不公平(Procedural Fairness)
申請人認為:學校才是真正沒有履行義務的一方。學生根本無法控制學校什么時候向內政部發送通知。
如果因為學校的失誤,就直接拒簽,而且不給學生任何補救機會,這顯然不公平。他們希望法院要求內政部重新考慮申請。
英國上訴法院:很遺憾,還是拒簽合法
然而,這一次,上訴法院一致支持了內政部。法院的理由如下:
第一,畢業生簽證有兩個獨立條件
法院特別強調:很多學生誤以為“畢業”就等于符合要求,但其實不是這樣。
法院指出,畢業生簽證至少涉及兩個不同要求:
你必須真正完成課程;
你的學校必須已經通知內政部。
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即使第一個滿足,如果第二個沒有完成,同樣不符合移民規則。
換句話說:“畢業”只是其中一步,學校完成報備,也是法律規定的一項獨立要求。
第二,內政部指南不能凌駕于移民規則
申請人認為,內政部的工作指南提到可以聯系學校。
指南真正想表達的是:如果工作人員懷疑學校其實已經通知,只是系統沒有顯示,可以聯系學校核實是否存在技術問題或者行政錯誤。但是,它絕不意味著允許學校在申請提交以后,再補發通知,從而讓原本不符合要求的申請“變成符合要求”。
法院表示:移民規則才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內部工作指南不能修改法律,也不能放寬法律要求。
第三,法院再次強調:“積分制就是客觀規則”
法院還特別引用了英國積分制簽證的一貫原則。英國很多簽證都是按照客觀標準審批:
符合就是符合;
不符合就是不符合;
工作人員通常沒有自由裁量權。
法院表示:如果允許每個申請人在遞交以后不斷補材料、補條件,那么整個積分制就失去了公平、統一和可預測性。因此,內政部沒有義務給申請人機會去“補救”。
申請畢業生簽證,這幾個細節千萬不要忽視
結合這次案件,麗莎建議大家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不要只確認自己畢業了
很多學生看到成績合格,就立刻提交申請。實際上,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學校是否已經向內政部完成申報?
不少大學都會通過郵件通知學生,只有收到類似通知,通常才意味著學校已經完成了相關報備。
如果沒有收到,建議主動聯系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確認,而不是僅憑成績發布就立即遞交申請。
第二,留意學校是否存在特殊情況
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更要提高警惕,比如:
學費仍有爭議或未結清;
補考、延期提交論文;
成績仍在審核中;
學術誠信調查(Academic Misconduct)尚未結束;
等待考試委員會最終確認成績;
學校通知存在行政延誤。
這些情況都有可能影響學校向內政部發送完成課程的確認。
第三,不要為了早點申請而搶時間
不少同學擔心簽證快到期,于是成績一出來就立刻提交畢業生簽證申請。
其實,更重要的是確認資格已經真正滿足。申請日期固然重要,但過早提交、導致申請當天并未滿足畢業生簽證要求,同樣可能被拒簽。
因此,在現有學生簽證有效期內,合理安排申請時間尤為關鍵。
如果真的被拒簽,還能怎么辦?
畢業生簽證被拒,并不意味著所有機會都沒有了。
首先,要認真閱讀拒簽決定,弄清楚真正原因是什么。
如果拒簽是因為學校尚未完成報備,就需要進一步分析:
學校是否其實已經提前通知,只是內政部記錄有誤?
是否存在行政錯誤(Caseworker Error)?
學校有沒有能夠證明已完成報備的證據?
拒簽決定是否適用錯誤的法律或事實?
如果確實屬于內政部的行政失誤,或者決定存在明顯法律錯誤,仍可能通過行政復核(Administrative Review)、司法復核(Judicial Review)等方式尋求救濟。但如果像本案一樣,在申請當天學校確實尚未完成規定的通知義務,那么依據目前上訴法院的判決,挑戰成功的難度將會非常高。
此外,如果申請已經被拒,而原有學生簽證也即將到期,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下一步方案,以免錯過最佳處理時機。如您需要任何幫助,歡迎隨時咨詢麗莎移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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