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LV上海725大秀只剩三天了。往年這個時候,時尚圈早就被鋪天蓋地的預熱海報、明星官宣、媒體通稿刷屏了。但今年,畫風突變——全網官方賬號集體噤聲,沒有一張海報,沒有一條預熱,沒有一個嘉賓名單公布,不開放媒體直播。一個全球頂奢品牌,在自己最看重的中國市場辦年度大秀,居然不敢出聲了。這不叫策略,這叫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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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LV拿著它那枚經典的四葉花卉老花商標,在中國開啟了一場近乎瘋狂的批量訴訟。從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到南京街頭的鴨血粉絲店,從日用百貨小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被告名單越來越長,涉及的行業越來越廣。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5年,LV在華累計發起1691起商標維權案件,幾乎每天1起訴訟,2026年又新增56起。其追責范圍有多寬?覆蓋葡萄酒、珠寶、眼鏡等多個行業,甚至連香港一家理發店的座椅,只因視覺上和LV注冊商標近似,都被追責。
離譜的是,被告里不乏那些根本不可能和奢侈品產生任何關聯的小商家。南京一家鴨血粉絲店被列為被告,結果實際被指侵權的是一家已經倒閉的隔壁餐吧。寧波一家日用百貨店,資金數額只有5萬元,一年營收不到2萬元,因為進貨賣了幾款帶花紋的包包,被LV索賠25萬元,最終判賠4萬元。店主說,現在只要是帶花紋、帶商標、帶英文字母的包包,愛人都不敢賣了,“這件事直接把她嚇出了心病”。南京一家平價餐吧,店內墻面手繪和網購餐具上出現了類似老花的花紋,店鋪已經虧損200多萬元倒閉了,LV仍在他不知情時進店調查取證,起訴索賠,最終判賠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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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商家,沒有誰是想蹭LV的牌子。他們只是在裝修、進貨的過程中,無意間觸碰了一朵被LV圈占為私產的花。
而這朵花,到底是誰的花?
輿論持續發酵后,央媒直接下場發聲了。人民銳評一針見血地追問:“從中國傳統紋樣中汲取靈感,通過現代商標制度將其變為獨特商標,然后反過來不允許中國本土企業使用中國傳統紋樣,這合乎情、理、法嗎?”最高人民檢察院旗下的《檢察日報》也發文指出,人們尊重商標保護,但對外國企業通過注冊商標將中國傳統紋樣私有化、“反向文化收割”心存芥蒂。
央媒的措辭很重——“私有化”“反向文化收割”。為什么用這么重的詞?因為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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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爭議越鬧越大,網友挖出了重磅證據。山西大同博物館里陳列著一尊距今1500年的北魏彩繪陶馬,出土于北魏墓葬,是當時貴族出行陪葬的寫實陶俑。這匹陶馬的馬鞍墊上,成片排布著對稱星花、四瓣花葉骨架——菱格框架、四瓣花卉、連續平鋪的布局,和LV老花的底層設計邏輯高度重合。這套紋樣在魏晉時期叫柿蒂紋,是后來唐代鼎盛時期寶相花的直系前身。漢代瓦當、敦煌壁畫、唐代紫檀木畫槽琵琶、宋錦絲綢、明清民居木雕上,處處都能找到它的身影。
而LV的老花誕生于1896年。差了整整一千年。LV在其官網介紹中稱,這一設計融合了源自家族宅邸廚房瓷磚、新歌特藝術與和風紋飾的多元靈感。刻意繞開了中國,只字不提柿蒂紋和寶相花。
也就是說,一個法國品牌,從中國千年古紋樣中汲取了核心視覺元素,注冊成了商標,然后反過來,在中國大地上,起訴那些無意中使用類似紋樣的中國本土商家。用網友的話說:“老祖宗留下的東西,我們自己反倒不能用了?”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雙重標準”。
一模一樣的紋樣維權,LV在海外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據人民銳評等權威媒體報道,在歐盟,法院認定棋盤格圖案自古即有、長期用于裝飾藝術,企業不得獨占;在美國,法院認為四瓣花系全球通用的裝飾元素,不能據為私有;在日本,相關判決表述更為直接:市松方格紋是自江戶時代傳承的公共文化資產,此類圖案通常僅會被消費者視作布料花紋,而非特定品牌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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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出,網傳“LV海外連敗”的說法存在一定程度的簡化。事實上LV在美國等國家也有相關商標獲準注冊。但不可否認的是,海外法院在多個案件中對LV試圖將公用圖案納入商標保護版圖的做法進行了限縮。當地法院普遍認定——幾何花紋、傳統裝飾紋樣屬于公共領域素材,單一品牌無權壟斷。
可同樣的邏輯,到了中國,LV卻接連勝訴。
2026年6月29日,蘇州中院一審判決茉莉奶白侵犯LV7件四葉花卉圖形注冊商標專用權,賠償1030萬元。判決于法有據,法律專家也承認這一點。但“于法有據”和“合情合理”之間,隔著一條巨大的鴻溝。正如經濟日報所指出的:一個傳了幾千年的東西,因為你注冊得早,就可以獨占?雖然現行商標法對公共文化元素的保護已有涉及,但從這場爭議來看,似乎還不夠。
更令人玩味的是,LV不僅告商家,連國家知識產權局都告了。2026年7月1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審理了LV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商標行政糾紛案。原因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了LV對一枚個人注冊的四葉圖形商標的無效宣告申請。而這已經是LV第六次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的戰績是三勝兩敗。
一個外資品牌,一邊在中國市場瘋狂賺錢,一邊把中國的行政機構告上法庭,一邊用取自中國古紋樣的商標起訴中國本土的中小微企業。這套操作,吃相實在不算好看。
輿論的反噬來得比想象中更快。
海外的反應尤其激烈。歐美日韓的媒體和設計師紛紛討論LV這場商標風波,品牌口碑在全球范圍內持續下滑。有網友在社交平臺曬出家里四葉草花紋的窗簾問“這個LV會告嗎”,底下全是“你小心點”。有人調侃“現在香菇都不敢切十字花刀了”。網友把去廁所叫“去趟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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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給出了最誠實的回應。LV多款熱門包袋在二手轉售市場經歷了一輪明顯降價。以曾經一包難求的爆款Carryall小號手袋為例,官方售價23000元,在得物APP上的全新價已跌至19000元,較原價跌去約4000元;在二手交易平臺“只二”,9.5成新的同款已下探至12000元附近,較公價近乎腰斬。門店排隊盛況不再,曾經門庭若市的專柜變得冷清。
而7月25日那場大秀,成了最尷尬的注腳。網傳的嘉賓名單上,劉亦菲、王楚欽、朱一龍、王鶴棣、王嘉爾、時代少年團排了一長串。但所有工作室集體閉嘴,行程不宣、動態不發、表態沒有。誰去,就是往槍口上撞;誰不去,合約擺在那。沉默是唯一不會立刻引爆的選擇。一場不敢宣傳的大秀、一個沒人敢認領的嘉賓名單,已經比任何取消都更難看。
這件事的本質,其實遠比一場商標糾紛更深。它觸及的是文化主權的問題。
正如經濟日報所評論的:“這場商標風波已跳出企業官司本身,成為一場關乎商標法‘注冊在先’原則與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的廣泛討論。”現行國際通行的商標法體系中,缺乏針對傳統文化元素的約束性保護條款。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相關委員會,討論了20多年也沒結果。核心分歧就在于:擁有豐富傳統知識的發展中國家要求保護公有傳統知識、禁止商業圈占,而歐美發達國家主張傳統紋樣屬于公有領域的公知素材,應遵守“注冊在先”規則。
現在,LV一紙訴狀,把這個問題擺到了中國面前。
我們可以尊重合法的知識產權,也理解品牌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性。但絕不縱容搶奪傳統文化、雙重標準收割同胞的行為。那些刻在敦煌壁畫上、雕在唐代金銀器上、繡在明代織錦上的紋樣,是全體中國人的文化家底,不是任何一家公司的私產。
如今北魏陶馬完整展出,鞍面花紋清晰可見。文物不會說謊,歷史不會說謊。
那朵花,開在敦煌的壁畫上,開在宋錦的絲綢上,開在老祖宗傳下來的每一件器物上。它不屬于LV,不屬于任何一家公司。它屬于每一個中國人。
至于LV——你偷了我們的花,圈了我們的地,反過來告我們的人。這場秀,你還辦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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