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1日)舉行的 聯邦議會表決通過,將第1/2026號具有法律效力的緊急狀態命令的有效期再延長90天。
在7月14日舉行的聯邦議會會議上,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副總檢察長丁林烏博士代表國家總統向聯邦議會提交了關于繼續確認具有法律效力的第1/2026號和2/2026號法令的議案,以尋求議會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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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7月21日)舉行的第三屆聯邦議會第二次常會第九天會議中,五名議員支持了該提議。
在五名議員陳述完畢后,現場無人提出異議,議長吳昂林兌隨即宣布,該命令再延長90天生效。
據了解,緬甸總統府于4月23日發布第1/2026號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宣布對9個省邦的60個鎮區實施緊急狀態。其中,欽邦法蘭鎮和洞贊鎮的和平與穩定已經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已從緊急狀態名單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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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依舊是緊急狀態的鎮區包括:克欽邦的孫布拉蚌鎮、瑞古鎮、因姜揚鎮、Tsawlaw鎮、其培鎮;克耶邦的Shadaw鎮、帕桑鎮、梅塞鎮;克倫邦的高加力鎮、賈因色基鎮;欽邦的甘百力鎮、丹郎鎮、百力瓦鎮、敏達鎮、巴杜比鎮。
此外,實皆省的高林鎮、平梨鋪鎮、欽烏鎮、韋萊鎮、各尼鎮、迪貝因鎮、勃萊鎮、因多鎮;馬圭省的包鎮、棉因鎮、索鎮、提林鎮、耶瑟久鎮;曼德勒省的額尊鎮也被列入。
另外還包括若開邦的蘭里鎮、包多鎮、邦納均鎮、拉代當鎮、古亞鎮、孟都鎮、布迪當鎮、皎道鎮、敏比亞鎮、彌蓬鎮、謬杭鎮、丹兌鎮、安鎮、洞鴿鎮;撣邦的南渡鎮、馬本鎮、貴概鎮、南坎鎮、登尼鎮、滾弄鎮、南散鎮、曼東鎮、霍班鎮、老街鎮、拱掌鎮、孟密鎮、皎梅鎮、昔卜鎮、勐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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