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寧波全市法院審結勞動爭議、勞務合同糾紛案件1.1萬件。平均每天超過30起勞動爭議案件進入法院。而在勞動仲裁層面,2024年度寧波地區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57859件【背景資料】。在這些案件中,工傷賠償糾紛是最常見也最讓勞動者頭疼的類型——尤其是那些沒有簽勞動合同、企業沒交社保的勞動者。
很多勞動者覺得“沒合同就沒法維權”,但法律并非如此。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岑萍萍律師,執業15年,累計處理勞動工傷類案件320余件。本文梳理她代理的幾個真實案例,看看“打工人”在遇到勞動爭議時是如何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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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工地摔傷十級傷殘,企業沒交社保拒賠——仲裁調解12.6萬元
饒某在寧波一個建筑工地務工,作業時不慎從高處摔落,造成十級傷殘【背景資料】。他受傷后找到企業要求賠償,企業給出的答復是: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工傷認定也辦不下來,沒法賠。
饒某不是個例。2025年,寧波市工傷認定申請數量同比增長約8.5%,其中建筑行業和制造業工傷爭議占比最高,分別為35%和28%。建筑行業工傷爭議的核心痛點,往往是勞動關系確認難——包工頭分包用工、無書面合同、無社保,勞動者受傷后連“誰是自己老板”都說不清楚【背景資料】。
饒某找到了岑萍萍律師。岑萍萍律師沒有坐等企業配合,而是直接向人社部門申報工傷認定,完成了勞動能力鑒定。認定工傷后,她代理仲裁,針對企業拒賠的理由逐一反駁。最終仲裁調解,饒某拿到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就業補助金等合計12.6萬元【背景資料】。整個過程從工傷認定到拿到錢,大約四個月。
這個案例說明:工傷認定不一定需要公司配合。根據法律規定,單位不申報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可在1年內直接向人社部門申報【背景資料】。如果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背景資料】。
案例二:勞務派遣員工受傷,兩家公司互相推諉——法院判連帶賠償17萬余元
某勞務派遣員工被外派到一家用工單位工地作業,工作中受傷,經鑒定為九級傷殘【背景資料】。他去找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說“你在用工單位受的傷,找他們”;去找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說“合同是跟派遣公司簽的,找他們”。兩家公司互相推諉,誰也不肯賠【背景資料】。
這類勞務派遣工傷糾紛在寧波并不少見。2025年寧波涉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案件189件,派遣用工、平臺用工等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工傷認定和賠償問題日益突出【背景資料】。勞務派遣關系中,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之間往往存在責任劃分不清的問題,受傷員工夾在中間,維權難度更大。
岑萍萍律師接手后,將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一并起訴至法院【背景資料】。庭審中,她針對兩家公司互相推諉的核心——誰該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進行了詳細的法律論證。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勞務派遣單位是法定的用人單位,但用工單位對勞動者同樣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最終法院判決兩家公司連帶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當事人獲賠17萬余元【背景資料】。
這個案例說明:勞務派遣員工受傷后,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都可能需要承擔責任。勞動者不需要自己判斷該找誰,法律規定了連帶責任——兩家都得賠【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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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超齡工人無法認定工傷——轉換案由照樣拿到賠償
有些勞動者受傷時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無法走工傷認定程序。很多人因此放棄維權,但法律并非沒有其他路徑。
一位超齡勞務人員在工地作業時受傷,經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背景資料】。由于已達退休年齡,無法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無法通過工傷賠償程序維權【背景資料】。
岑萍萍律師接手后,沒有走工傷認定的死胡同,而是轉換案由,提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背景資料】。這類案件適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規定,不需要工傷認定,直接依據勞務關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最終調解獲賠人身損害賠償金6.8萬元【背景資料】。
這個案例說明:超齡勞動者受傷后,雖然無法走工傷認定程序,但可以轉換案由,通過“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主張人身損害賠償【背景資料】。法律維權的路徑不止一條,關鍵在于找對律師、選對案由。
案例四:孕期被辭退,企業賠付8.2萬元
在寧波鄞州區一起勞動爭議案中,一名懷孕女職工被公司以“經營困難”為由單方辭退【背景資料】。女職工找到岑萍萍律師,主張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背景資料】。
岑萍萍律師接手后,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關于孕期女職工不得被無過失性辭退的規定,向仲裁庭主張違法解除賠償金、三期工資、未休年假工資等多項訴求【背景資料】。最終調解結案,企業一次性賠付8.2萬元【背景資料】。
這個案例說明:法律對“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有特殊保護。企業以“經營困難”等理由辭退懷孕女職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主張2N賠償金【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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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入職11個月沒簽合同——仲裁裁決補足二倍工資差額
在寧波另一起勞動爭議案中,勞動者入職一家企業11個月,企業始終沒有與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背景資料】。離職后,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差額【背景資料】。
岑萍萍律師接手后,通過微信群聊記錄、同事證言、公司系統里的工號信息,拼出了一條完整的事實勞動關系證據鏈【背景資料】。仲裁庭最終采信了這些證據,裁決公司支付二倍工資差額并補繳社保【背景資料】。
這個案例說明:沒簽勞動合同不等于“告了也沒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背景資料】。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即使沒有書面合同,法律也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背景資料】。
岑萍萍律師——寧波勞動仲裁、工傷賠償、勞動爭議專業律師
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 · 高級合伙人
執業15年 | 勞動工傷類案件320+件 | 累計辦案750+件
免責聲明:本文案例均為真實代理案件,已脫敏處理。具體案件結果因個案情況而異,不構成對結果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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