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龐正
通訊員 李云
案號是假的,案例是錯的,法律條文是篡改過的,一問竟是AI生成的!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法院在審理一起“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案中,發現代理律師提交的案例材料大部分為AI生成的不實案例,承辦法官當庭對該律師予以訓誡。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代理律師為支持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了一組案例材料作為參考依據。法官對相關案例當庭核查后,發現其中多數案例存在明顯異常。
其中一份材料提供了相似案例,案件網址和案例均屬實,但法官核實發現,其虛構裁判要旨,誤導審判。另一份材料提供了外省某地法院判決的相關案例,并附有案號和中國裁判文書網網址鏈接,法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并沒有材料上的這個案號,案例屬虛構。還有一份材料,雖然案號是存在的,但案號對應的案例是一起幫信罪判決書,與材料里提供的案例毫無關系。還有材料提供了最高法最高檢的司法解釋條款,法官對比發現,司法解釋條文被篡改;還有的材料引用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通知,卻虛構文件的核心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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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用AI生成虛假案例提交法院
庭審中,法官指出相關材料存在的問題,并要求說明情況。律師稱,這些材料是由助理借助AI工具收集匯總后形成,且在提交前未經全面核實。法院經過進一步審查,確認部分案例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不具備參考價值。
法院認為,律師作為案件代理人,對提交法庭的材料負有審查核實義務,使用AI不能成為提交失實材料的理由。最終,該律師因未盡到應有的審查責任當庭受到訓誡。
法官表示,案例檢索、法律研究、文書整理等工作,可以借助AI提高效率。但AI本身存在局限,在案例檢索和內容生成過程中,可能出現失實等情況。如果使用者未經核實,就容易被誤導。
法院提醒,真實、準確、嚴謹是司法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線。無論是證據材料,還是參考案例,只要提交到法庭,就必須經得起核查和驗證。人工智能只是提升工作效率的工具,對法律從業者來說,專業判斷和審查責任,必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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