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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謝表,換來一場逮捕
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二十八日,湖州知州的衙門里,來了一行不速之客。
領頭的是個叫皇甫遵的官員,身穿官袍、足蹬高靴,手里端著笏板,后頭跟著御史臺的兩個兵丁,白衣黑巾,眼神里兇光直閃。整個太守官衙,一下子亂了套。
蘇東坡這個時候,其實已經提前得到風聲了。他站在庭院里,穿著全套官服、手執笏板,面向官差而立,背后是排成一列、頭戴小帽的屬官。氣氛緊張到了極點。
他先開口,說的是:"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差淡淡回了一句:"并不如此嚴重。"
可那一刻,蘇東坡自己并不知道,這樁案子最后會把他關在御史臺的大牢里,整整四個多月。
一件有意思的事是:把堂堂一州太守扭送進京的,開頭不過是他到任時寫的一份"謝恩表"——也就是例行公事,謝皇上給了這個缺。
一封謝表,怎么就換來一場逮捕?咱們今天,就順著林語堂這一章的脈絡,把"烏臺詩案"的來龍去脈,一層層拆開看。
林語堂把這一章題為《逮捕與審判》。主線非常清楚:從蘇東坡調任湖州、上謝表惹禍,到御史臺連上彈章,再到湖州被捕、御史臺受審,最后貶往黃州。
時間線卡得準:元豐二年(1079年)是核心年份。自三月前后到任湖州,到除夕前后出獄貶黃州,攏共不到一年。
若只算關在御史臺監獄里的日子,林語堂記為"四個月又二十天"。若從七月二十八日被捕、到除夕出獄算起,前后約一百五十天——所以這一章,講的是蘇東坡從"太守"變成"囚徒"的那一百三十來天。
林語堂寫這章,材料用得很足:彈章原文、審訊記錄、蘇東坡自己的筆記和詩,他都引了。咱們不跟著他抒情,也不替他煽情,就把這些事實和詩,一條條講明白。
順帶說一句:烏臺詩案不是中國最早的文字獄,卻是第一樁"以出版物為罪證"的文字獄。
火星子是怎么點著的?《湖州謝上表》。
先說那份惹禍的謝表。
元豐二年春,蘇東坡自徐州調任湖州(今浙江湖州)。到任后,按規矩要給皇帝上一份《湖州謝上表》,謝恩兼表個態。這種表,本來是官場套話。
可蘇東坡寫表,習慣性帶點兒真性情。他寫了這么幾句:
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翻成白話就是:臣本性是愚笨固執的,自己也知道愚鈍不合時宜,難以去追陪那些"新進"的人物;好在臣年紀大了、不愛生事,或許還能安安分分,牧養一方小民。
問題就出在"新進"兩個字上。
"新進"這個詞,在王安石變法那陣子,是有固定指向的——指那些因為擁護新法、突然被提拔起來的少年后輩。蘇東坡嘴里的"新進",當時人一聽,就知道指的是李定、舒亶這批靠新法躥上來的人。
他還有"老不生事"一句。在變法語境里,"生事"恰恰是反對派用來罵新法的詞。他說自己"老不生事",潛臺詞就繞到了"那些在朝的年輕人愛生事"。
這兩句,直接把矛頭指向了當權的一伙人。李定、舒亶讀了,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更要命的是,這份謝表是要發"邸報"的——也就是宋代定期出版的朝廷公報,等于最早的"官報",天下臣民都能讀到。蘇東坡的文字向來惹人注意,這回謝表一登,那些"新進"成了讀者眼里的笑柄,也成了新進的眼中刺。
林語堂有個觀察很準:古代文人沒有民權保障,表達意見全靠字里行間的微妙暗示,讀者也養成了一味"于字里行間尋含義"的習慣。蘇東坡這回,恰恰是自己把話說得不夠"微妙",被人拿住了把柄。
三道彈章:把詩一句句掰開定罪
謝表是六月(何正臣率先發難),真正把案子做大的是七月。
林語堂記,先是"一個御史"挑出謝表里四句話,說他蔑視朝廷,開始彈劾。數日之后,舒亶出場。
舒亶當時在御史臺,他找了幾首蘇東坡的詩做文章:寫農人青苗貸款的、寫農人三個月吃不上鹽的,還有一首燕子與蝙蝠辯論的寓言。他說這些詩"顯示蘇東坡不但考慮欠周,也是不忠于君",還隨章附上了蘇東坡印行的詩集。
再往后,李定上場。李定這時已升任御史中丞,是辦案的主角。他跟上一表,列出四條理由,說蘇東坡必須因"無禮于朝廷"而被斬首。
林語堂說,總共四份彈劾蘇東坡的表章。案子,于是交到了御史臺。
六月何正臣首發,七月二日舒亶進奏并附詩集,七月三日李定上"四可殺"之章。林語堂說"六月一個御史挑出四句",與何正臣六月首發相合;兩相對照,這樁彈劾是六月到七月接力完成的。
舒亶那份彈章,林語堂幾乎全文引了,咱們也把它說透。舒亶寫道:
臣伏見知湖州蘇軾近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然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軾萬死不足以謝圣時。
白話說:臣看到知湖州蘇軾最近的謝表,有譏諷時事的言辭。市井之徒一哄而起,爭相傳抄,忠義之士沒有不憤慨的……可像他這樣包藏禍心、埋怨君上、謾罵毀謗而全無人臣節操的,從沒見過第二個。蘇軾萬死也不足以謝罪。
這頂帽子扣得很大:不是"寫得不好",是"無人臣之節"。
另一份彈章,抓的是蘇東坡途經張氏園寫的一篇記。文里他說:"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這是孟子對孔子參政態度的概括,意思是君子出不出仕,都不必強求。
那位御史偏要往歪里解,說天下人"仕與不仕,不敢忘其君",唯獨蘇軾有"不仕則忘其君"的意思,這是廢了為臣之道。一句話,把普通的文人感慨,扭成了"大逆不道"。
李定的"四可殺",林語堂引了序言:"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蘇軾本沒什么學問,僥幸得了虛名,偶然考中制科,就混進了館閣。接著說蘇東坡急于高位、心懷不滿,所以譏訕權要;皇帝寬容已久他卻不改,所作詩雖淺薄卻影響極大,所以"當殺"。
四份彈章遞上去,神宗皇帝看了,覺得"輿論沸騰",便下旨:將蘇東坡謗訕朝政一案,送交御史臺根勘聞奏。
需要說明的是:神宗從始至終,并沒有殺蘇東坡的意思。案子既然依法告了,他愿意讓御史臺查個清楚。這一點,林語堂點到了,后面還會印證。
逮捕:湖州衙門里那半天
彈章遞上去,李定挑了個能干又狠得下心的太常博士皇甫遵,帶兒子和兩個兵丁,火速趕往湖州逮人。
這里有個驚險的小插曲。蘇東坡有個好朋友王詵,是駙馬都尉,他先看到了彈章消息,趕緊派人去通知南都的蘇轍;蘇轍立刻派人快馬去湖州報信。這可以說是兩路使者的大競賽。
朝廷的使者帶著兒子和兩個兵丁出發,勢頭很猛。可皇甫遵的兒子在靖江突然生病,耽擱了半天。結果,蘇轍派的人先到了。
消息到的時候,蘇東坡正過著還算舒心的日子。他到湖州不久,很喜歡這個新職位,常和長子蘇邁去山林間漫游。他最好的朋友、畫竹名家文與可,已于這年早些時候去世,他為此哭過。
林語堂特地寫了一筆:就在朝廷差官趲程去抓他的那天——七月七日,蘇東坡正把收藏的名畫搬到院子里晾曬。他的目光落到文與可送他的一幅竹子圖上,不覺流下淚來。
那天他寫的筆記,記的是與文與可的友情,里頭那段"畫竹"的對話特別生動,咱們把它譯白一遍:
文與可畫竹,起初不把自家畫當回事。四方拿著白絹來求畫的人,門檻都快踩平了。文與可煩了,把絹往地上一扔,罵道:"我就拿它做襪子的材料!"
士大夫們傳為笑談。后來文與可從洋州任上回來,蘇東坡正做徐州知州。文與可寫信說:"近來我跟人家說,我這一派墨竹,近在彭城,你們可以去求他,襪材這下都堆到你那兒了。"信末還附了首詩,大意是:"打算拿一段鵝溪絹,掃出萬尺長的寒竹。"
蘇東坡回信逗他:"文與可的竹子要長萬尺,得用絹二百五十匹。我知道您是懶得動筆,無非想要這塊絹罷了。"文與可答不上來,說:"我錯了,世哪有萬尺的竹子!"蘇東坡趁機接話:"世間也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文與可笑道:"蘇子你能辯是能辯,可那二百五十匹絹,我拿去買田養老了。"于是把畫好的筼筜谷偃竹送給他,說:"這竹子才幾尺,卻有萬尺之勢。"
這是蘇東坡出事當天,手里正在摩挲的舊物。一個把友誼寫得這樣輕快的人,半天之后就要被鎖進大牢。
皇甫遵一到,蘇東坡不敢出來,和通判祖無頗商量。他覺得自己既已被控,不該穿官服;通判說您還沒正式被抓,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最后蘇東坡穿上官衣官靴、手執笏板,立于庭中。
氣氛最緊的時候,就是開頭那幕:蘇東坡說"必屬死罪無疑",皇甫遵回"并不如此嚴重"。通判上前要公文,士兵遞交——打開一看,原來只是一份普通的免官、傳喚進京的公文。
臨行前,蘇東坡回家辭別。全家正大哭。他笑著講了宋真宗時楊樸的故事安慰家人:
楊樸被推薦給皇帝,死活不愿做官,被護送入京。皇帝問:"聽說你會作詩?"楊樸說不會。皇帝又問:"朋友送你,沒贈詩?"楊樸說:"只有拙荊作了一首。"便念道:
更休落魄貪杯酒,亦莫猖狂愛詠詩。
今日捉將宮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蘇夫人聽了,破涕為笑。這個故事蘇東坡記在筆記里,林語堂也存疑:不知是不是他當時現編的。可無論從哪兒來,那是要把一家人從哭里拉出來的苦心。
家里決定由長子蘇邁陪他去。官差態度蠻橫,后來蘇東坡給皇帝上書,說他們"逮捕太守猶如捕盜"。湖州百姓都出來看太守起程,據縣志記載,老百姓"淚下如雨"。
路上還有一段慘事。林語堂說蘇東坡曾在太湖或揚州想跳江自殺——他不知會判什么罪,更怕案子連累一眾朋友。可再一想,自己一死,必給弟弟招來麻煩,便沒跳。
家里人后來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御史臺又派人到安徽宿縣搜查行李,翻得女人和孩子夠嗆。等兵丁走后,家里的女眷氣沖沖地說:"這都是寫書招惹的!"后來蘇東坡發現,殘存的手稿不過三分之一。
御史臺獄:一百三十天
七月二十八日被捕,八月十八日,蘇東坡被送進御史臺的皇家監獄。
御史臺為什么叫"烏臺"?因為院子里遍植柏樹,柏樹上棲著烏鴉,"烏臺""柏臺"就成了它的別稱。這樁案子,后世就叫"烏臺詩案"。
審問持續很久。林語堂說前后四十幾天;而他在牢里實際待的時間是"四個月又二十天"。關他的獄卒人不錯,大概知道他是誰,每天晚上給他熱水洗澡——這習慣,到現在還是四川人的習慣。
牢里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反過來幫了蘇東坡。
兒子蘇邁每天探監送飯,父子倆暗約好:只送蔬菜和肉;若聽到壞消息,才送魚。有幾日蘇邁要離京借錢,把送飯托給朋友,卻忘了交代暗號。那朋友送了熏魚去。蘇東坡大驚,以為兇多吉少。
他跟獄卒商量,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悲切到了極點。詩里說一家十口全靠弟弟照顧,自己的孤魂要獨臥荒山聽雨泣風號,愿世世為手足。他又細心地表示,以往皇恩浩蕩,自己慚愧難報,這次別無可怨,都是自己的過。
蘇轍接到,伏案而泣。獄卒后來把詩拿走——按規矩,犯人寫的片紙只字都得呈交上頭。林語堂推測,蘇轍根本知道這暗號,故意把詩交還獄卒,好讓詩傳到皇帝手里。
結果正如蘇東坡所料。這兩首詩經獄卒之手,真到了神宗眼前。皇帝讀了,十分感動。林語堂認為,這正是后來案子雖受御史壓力、卻判得很輕的緣故之一。
順便把那首訣別詩的后半譯白給讀者。詩題很長,叫《予以事系御史臺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作二詩》。其中一首寫:
柏臺霜氣夜凄凄,風動瑯珰月向低。
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歲神游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白話說:御史臺里夜霜凄凄,風動鐵索、月色低垂。夢里繞著云山、心像小鹿亂撞,魂飛在湯火里、命如雞一般懸。眼前這孩子(蘇邁)眉間有犀角般的風骨,真是我兒;身后拋下穿牛衣的妻,愧對她。百年之后魂歸何處?大約就葬在浙江西邊的桐鄉了。
一個在死牢里替妻兒愧疚、替弟弟托孤的人,文字里沒有怨天尤人,只有認錯和感恩。這種溫度,比任何辯白都有力。
審訊:一首首詩,當堂"講典"
審問八月二十日開始。被告先自報年甲:四十四歲(按西方算法四十二),然后敘世系、籍貫、中舉年月、歷任官職,連推薦過誰做官都列出來。
林語堂記了一個細節:蘇東坡自為官以來,有且僅有兩次"記過"。一次是鳳翔通判任上,因與上官不和,沒去參加秋季官方儀典,罰紅銅八斤;一次是杭州任內,小吏挪用公款他沒上報,也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開頭幾天,蘇東坡承認:游杭州附近村莊時寫的那些詩,對農民吃不上鹽、青苗貸款弊端,確實出過怨言。但他否認給朋友寫諷刺詩,連稱無罪。
舒亶當初附呈的"罪證"詩,具體是哪幾首?林語堂點到了三類。一是寫農人青苗貸款的,比如《吳中田婦嘆》里"官今要錢不要米,西北萬里招羌兒",怨的是官府只要錢、逼得百姓難活;二是寫"農人三個月無鹽吃"的,即《山村五絕》里"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寫山村鹽貴、百姓久不知咸味;三是"燕子與蝙蝠爭論"的寓言詩,暗諷新法派像蝙蝠——不禽不獸、兩頭不靠。
這些詩,本是他做地方官時替百姓說的一句話。當年寫,不過是為民發聲;進了御史臺,一字一句都成了"謗訕"的憑據。
拖到九月十三日,他決定服罪。供詞上寫:"入館多年,未甚擢進,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
牽連的人不少。林語堂說有三十九人受連累,一百多首詩在審問時呈閱,每首都由作者自己解釋。因為蘇東坡用典多、措辭精煉,幸而有這份審問記錄,我們才得以看到他自己對文句的分析。
有些指控,牽強到了好笑。
比如寫兩株老柏的七律,有"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兩句。御史說這是大不敬——龍是皇帝的象征,皇上在位,你不說龍在天,卻說龍在九泉地下。
又比如一首牡丹詩,嘆造物之巧、牡丹品種繁多。御史解釋成:諷刺新當政者定的捐稅名目那么多。
《杞菊賦》序里提到吃杞菊的苦種子,被說成直接諷刺百姓貧窮、官吏俸薄。"生而眇者不識日",被說成諷刺科舉考生淺陋、只懂王安石的《三經新義》。
蘇東坡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了新政,有憤怒、有失望,罪有應得。
林語堂挑了兩首寫給朋友劉恕的諷刺詩,講得最細,咱們也譯白一下。
第一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
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
獨鶴不須驚夜旦,群烏未可辨雌雄。
白話說:豈敢在清平之世怨自己不被容納,只嘆我和你同道、一起向東。坐談足以讓淮南(指權貴)生懼,歸來才知冀北(良馬之地)已空——滿朝沒有真才了。獨鶴不必驚夜半的鐘聲,可那群烏鴉,雌雄都辨不清。
最后"群烏未可辨雌雄",用《詩經》"俱曰予圣,誰識烏之雌雄"的典,等于說朝堂上是一群好壞難辨的烏鴉。
第二首: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
相夸綬若若,猶誦麥青青。
腐鼠何勞嚇,高鴻本自冥。
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白話說:仁義成了求取功名的大捷徑,詩書不過是路邊歇腳的亭子。互相夸耀那垂下來的官印綬帶,嘴里還念著"麥青青"。腐肉老鼠何勞你去嚇唬(用莊子典:烏鴉守著腐鼠,以為仙鶴來搶),高飛的鴻雁本來自在青冥。瘋癲不用喚,酒盡了也該醒了。
這兩首,把一個士大夫對"群小當道"的厭惡,寫得又俏皮又尖刻。林語堂有個想法:蘇東坡大概會覺得因寫詩被捕、受審挺有趣,一定以在法庭上講解文學典故為樂。
這話有一半對。蘇東坡確實愛講典、愛辯駁,真性情流露。可另一半是:正是這種"收不住的筆",在講究站隊、講究避諱的朝堂上,成了把柄。可愛處,也是吃虧處。
"蟄龍"風波與最后的轉圜
審訊后期,幾股力量在拉扯。
一股是營救的力量。仁宗的皇后曹氏,那時被尊為太皇太后,一向欣賞蘇東坡。她病重將死前,對神宗說:先帝(仁宗)當年看到蘇氏兄弟中進士,高興地說為子孫物色到兩個宰相之才;現在我聽說蘇軾因寫詩受審,都是小人跟他作對,沒法在政績上挑毛病,才想從詩里入他于罪。"這樣控告他不也太無謂了嗎?你可別冤屈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這等于遺言。
另一股營救的力量,來自蘇東坡的前輩和朋友。張方平冒風險上書,論點是:孔子刪訂的《詩經》里,本就多有對當政者的諷刺;邦有道之時,坦誠的批評完全合法。據說他寫好奏章派兒子進京,兒子猶猶豫豫不敢交,后來蘇轍看到,也驚得吐舌。
蘇轍自己上的《為兄軾下獄上書》,辯護更委婉:他承認哥哥在杭州、密州時寫過諷刺詩,但說此后已經"深自悔咎,不敢復有所為"。蘇轍把"改正"的時間點,卡在熙寧末、元豐初——也就是從王安石執政,轉為神宗親政的當口。他的潛臺詞是:蘇軾的譏諷針對的是王安石,不是神宗。當時人(包括皇帝)都讀得懂這句話。這也正好說明,詩案之所以發生,根子在從熙寧到元豐的政治環境變了。
曹太后一死,按慣例要大赦。那些御史本想借詩案把反對派一網打盡,大赦一來心血白費,急了。李定上本,力請該赦的也一律不赦;舒亶更奏請,把司馬光、范鎮、張方平、李常等一并處死。
另一股,是欲置之死地的。副相王珪在御史催促下,突然對皇帝說:"蘇軾內心有謀反之意。"神宗愕然:"他容有別的錯,決無謀反之意,你何出此言?"王珪便抬出那首柏樹詩里"龍在九泉"的句子,暗示將來有出身寒微的人要當天子。
神宗只說:"你不能這樣看詩。他吟哦的是柏樹,與我何干?"章惇當時還是蘇東坡的朋友,出面辯護:龍不單指天子,也可指大臣,并引文學例句佐證。王珪于是沉默。
這里插一段林語堂記的"神秘的事"。蘇東坡數年后對朋友說:審問完畢,一天暮鼓敲過,他正要睡,一人進來,扔下小箱當枕,躺地就睡。四更時推他:"恭喜!恭喜!安心睡,別發愁。"然后神秘走了。
蘇東坡說,這是因為舒亶等人勸皇帝殺他,皇帝無意殺,暗中派太監到獄中觀察。太監見他睡得沉、鼻息如雷,回去奏報。神宗對侍臣說:"我知道蘇東坡于心無愧!"這便是后來被寬恕、貶黃州的緣由。
這段是蘇東坡自己的回憶,當故事聽就好。但它側面說明:神宗自始無意殺他,這層意思,前后是一致的。
到了定案。林語堂依他所據材料,把下達貶謫圣旨系于十一月二十九日;而據《續資治通鑒長編》,此案終審結案在十二月二十八日。兩種系年略有出入,咱們記個大概:年底,圣諭下了。
這里要平實校正林語堂一個"溫度"很高的說法。林語堂沿傳統史筆,把結果寫成神宗"獨憐之"、特加寬恕。而實際上,依據大理寺、審刑院的判詞,給出了更冷的法律事實:
大理寺、審刑院本來就判定,蘇東坡所犯之"罪"已被此前歷次赦令赦免("會赦當原"),依法本應原免釋放;皇帝最后下的"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用的恰恰是"特責"二字——意思是法外特別處分,是神宗用皇權加的罰,不是"寬恕",而是"特別懲罰"。
換句話說:蘇軾出獄時,在法律上本是無罪之身;把他貶去黃州,是皇帝的政治決定。傳統"歸惡于臣下、歸恩于皇上"的寫法,經不起這層推敲。這點,咱們替林語堂把溫度降一降,回到事實。
受牽連的人里,三個罰得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消息、與蘇東坡交換禮物詩文,削除一切官爵。王鞏,并沒從蘇東坡手里拿到什么謗詩,大概因私怨被御史收拾,發配到遙遠的西北。蘇轍,曾上疏愿納還一切官位為兄贖罪,因家庭關系降職,調去筠州做酒監——離黃州約一百六十里。
其余如張方平、司馬光、范鎮及蘇東坡另外十幾個朋友,各罰紅銅二十斤到三十斤不等。
出獄:鼻子先嗅了嗅空氣
舊歷除夕前后(十二月二十八日),蘇東坡被釋出獄。他在監中,共度過四個月又二十天。
林語堂寫他出了東城街北的監獄門,停了一會兒,用鼻子嗅了嗅空氣,感到微風吹到臉上的快樂,在喜鵲嘰喳聲里,看行人騎馬過街。
可這人"積習難改",當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斗少年雞。
白話說:平生文字是我的累贅,這回去了,名聲低點我也不嫌。塞翁失馬,將來那匹馬或許還能回來;城東卻再不斗那"少年雞"了。
林語堂點破"少年雞"的典:唐代賈昌少年時因斗雞得天子寵愛,做了宮廷弄臣。蘇東坡用"少年雞"暗指朝中那批小人,是宮廷里的弄臣優伶——這又是"誹謗"。
他還自稱"竊祿",說自己無才為官;可"竊祿"一詞,出自三國時一位大儒給曹操的信,而曹操被認為是大奸霸主。寫完,蘇東坡擲筆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藥!"
他當天寫的是兩首,題作《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復用前韻二首》。上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另一首更俏皮:
休官彭澤貧無酒,隱幾維摩病有妻。
堪笑睢陽老從事,為余投檄向江西。
白話說:如今像陶淵明休官彭澤,窮得沒酒喝;又像維摩詰憑幾而坐,病里有妻相伴。可笑那睢陽老從事(指一位朋友),為了我,把檄文投向東邊江西去了——是在打趣朋友為自己張羅、辭官相隨之類的事。
出獄第一天就又寫"謗詩",還自己笑自己"不可救藥"。這人,確實是改不了的。
元豐三年(1080年)正月初一,汴京正過年。蘇東坡在御史臺差役押送下,啟程往黃州。蘇邁徒步相隨。回頭看京城,他心里是劫后余生,也有對前路的茫然。
詩案如何改變東坡命運?
烏臺詩案,是蘇東坡一生的分水嶺。
在此之前,他是活躍的朝官、名動天下的詩人,一路從鳳翔、杭州、密州、徐州做來,雖有過外放,到底還是"官"。詩案之后,他成了貶官,頭銜是"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有名無實,行動受限,連公文都不能簽。
黃州,是他人生第一次真正的大跌。
可這跌倒,也成就了他。沒了公務纏身,他躬耕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在黃州的江聲月色里,寫出了前后《赤壁賦》《念奴嬌·赤壁懷古》。那個我們最熟悉的"蘇東坡",其實是在黃州這塊荒地上,慢慢長出來的。
詩案沒滅了他,反而把一個詩人,逼成了"東坡"。文字獄的刀,落下來是狠的——家稿燒去三分之二,朋友連坐罰銅,弟弟遠謫筠州。可它終究沒殺死那個"鼻息如雷"、出獄就寫詩的人。
許多年后,蘇東坡回顧平生,寫了那句著名的自評:"問汝平生功業,黃州惠州儋州。"三個貶所,他倒認作一生的功業。
回看這一百三十天:一封謝表點燃火星,四份彈章把它燒成大火,御史臺的大牢關了他四個多月。可火沒燒死他,只是把他從"太守",煉成了"東坡"。
林語堂這一章,講的是"逮捕與審判"。可讀到最后,你會發現:真正被審判的,不只是蘇東坡的詩,也是一個時代容不容得下"說真話"四個字。
而蘇東坡用一生回答:容不下,那就去黃州種地、去惠州吃荔枝、去海南看海。筆,還是那支筆。
他出獄當天寫"城東不斗少年雞",自己笑"不可救藥"。可你細想:一個連牢里都認錯、出牢就寫詩的人,到底是改不了,還是根本不想改?
這個問題,黃州的月亮,后來替他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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