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本多家調查機構的民調顯示,首相高市早苗內閣支持率持續下跌。在部分民調中,其不支持率首次超過支持率。日本輿論認為,高市出于政治目的強推爭議性政策,長期忽視民生關切,引發日本民眾普遍不滿,其執政前景飽受質疑。
7月公布的多項民調結果顯示,高市內閣支持率已跌破50%,創下其上臺以來新低。日本時事通訊社的民調結果顯示,高市內閣支持率較6月下跌5.3個百分點至49%。全日本新聞網的調查中,其支持率下降10.9個百分點至49.2%。日本《每日新聞》民調顯示,其支持率較6月大降10個百分點至41%,不支持率則升至44%,首次超過支持率。該報指出,這一結果意味著高市內閣的民意基礎和輿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
5月29日,在位于日本東京的國會議事堂前,民眾手持標語參加抗議集會 新華社記者賈浩成攝
分析人士認為,高市內閣支持率出現大幅下滑,是因為日本民眾對其在多個問題上的應對方式感到強烈不滿。
首先,強推爭議性法案引發輿論反彈。分析人士認為,高市內閣近期推動的《皇室典范》修正案和“副首都法案”以及一系列突破戰后約束的安保政策,成為其支持率下降的“導火索”。
高市于6月底召開內閣會議批準《皇室典范》修正案并提交國會審議。該修正案保留了日本天皇皇位僅可由父系男性后裔繼承的規定,并試圖通過允許皇室收養部分“舊宮家”男性后代,維持父系男性皇位繼承制度,被批評“保守色彩過于濃厚”,與多數日本國民認為可以接受女性天皇的民意背道而馳。
推動“副首都法案”意在提升大阪府的地位,而這正是自民黨執政伙伴、以大阪為“大本營”的日本維新會的“夙愿”。外界認為,高市在國會強推該法案有鞏固執政聯盟的政治目的。日本《朝日新聞》調查顯示,不認同《皇室典范》修正案以及認為沒有必要在本屆國會推動“副首都法案”的受訪者占比約為六成。此外,高市內閣此前出臺的多項擴軍備武政策也遭到民眾反對與抗議。
今年以來,高市政府放寬殺傷性武器出口,未來還可能進一步增加防衛費,甚至計劃修改“無核三原則”這一日本戰后基本政策。多項民調顯示,上述政策的反對者遠超支持者。日本國會附近幾乎每周都舉行大規模抗議活動,社交媒體上反對高市政府擴軍備武政策的聲量也持續增高。
其次,消極回應政治丑聞削弱公眾信任。日本《周刊文春》雜志近期以郵件、錄音等證據爆料,高市競選團隊在去年自民黨總裁選舉和今年眾議院選舉期間,曾制作大量攻擊抹黑對手的短視頻。面對相關指控,高市始終沒有正面回應,并拒絕在野黨令其涉事秘書接受國會質詢的要求。6月下旬,高市在國會答辯中稱,將讓秘書于“近日”向國會提交陳述書。此舉被批是以陳述書代替國會答辯,可謂輕視國會。而且,近一個月過去,相關材料仍未見蹤影,引發輿論廣泛批評。
第三,在物價問題上未能回應民眾關切。日本央行數據顯示,6月日本企業物價指數同比上漲7.1%,創2023年3月以來新高;在納入統計范圍的23類商品中,有22類價格同比出現上漲。面對持續上漲的生活成本,高市不僅未能兌現下調消費稅等競選承諾,反而維持擴張性財政政策,導致日本債務規模進一步擴大,日元不斷走弱,加劇市場對日本財政前景的擔憂。《朝日新聞》的調查顯示,僅有不足30%的受訪者認同高市政府的物價政策。
![]()
3月9日,行人經過位于日本東京的電子股指顯示屏 新華社記者岳晨星攝
日本法政大學教授白鳥浩指出,當前高市內閣關注的議題,與飽受物價上漲壓力的民眾現實生活之間脫節。政府推進一些在民眾看來優先程度不高的政策,不僅加劇了社會分歧,也讓部分民眾認為自身核心訴求沒有得到重視,進一步拉低了高市內閣的支持率。
專家認為,支持率下滑已給高市執政“亮起紅燈”。
在經濟層面,日本經濟學者門倉貴史指出,高市本應通過遏制日元過度貶值應對物價上漲,但其政策反而加劇日元走弱。如果民眾對政府經濟政策的信心繼續降低,消費者信心也將隨之惡化,導致消費持續疲軟,或讓日本經濟陷入“高物價與低增長”并存的困境。
在政治層面,有分析認為,高市在自民黨內根基不強,很大程度上依靠在民眾中的支持率維系其黨內地位,而強推爭議性政策加劇民眾不滿,將削弱高市執政基礎。東京大學教授牧原出指出,因根基薄弱,高市只能依靠人事調整、加強同維新會的合作等來改善局面,然而相關做法的局限性已經暴露,高市政權正日漸陷入困境。
牧原出認為,本屆國會會期很快就要結束,自今年年初眾議院選舉后形成的“高市一強”局面或將終結,日本政壇格局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
來源 | 新華社
編輯 | 魏娜
延伸閱讀
編者的話:7月12日,在“南海仲裁案裁決”非法出臺十年之際,包括美國、菲律賓、日本在內的14個國家發表所謂“紀念南海仲裁案裁決”十年聯合聲明,妄圖為這一無效“裁決”造勢。這當中,日本“跳得”尤其高,不僅參與聯署聲明,其外務大臣還發表談話,公然為該非法“裁決”張目。然而,日方的相關舉動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出,既然日本已發表聲明贊成“裁決”的內容,中方有理由認為,日方已按照相同標準,自愿放棄相應的海洋主張。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則提醒說,包括日方在內的那些現在高調支持非法“裁決”的國家需要想清楚,自身的海洋權益是否會被所謂“裁決”反噬。
![]()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
“將國際法學界擔憂已久的‘潘多拉魔盒’徹底撬開”
7月12日,菲律賓與美國、日本等13個域外國家,發表所謂“紀念南海仲裁案裁決”(以下簡稱“裁決”)十年聯合聲明。10年前非法出臺的“裁決”嚴重侵犯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這一仲裁由菲律賓單方面發起,而所謂基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設立的“仲裁庭”,不過是利用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相關服務臨時拼湊的“草臺班子”。該“仲裁庭”對菲方的訴求沒有管轄權。這是因為菲方“仲裁”事項的實質是中菲兩國間的島礁領土問題,并構成中菲海洋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陸地領土問題不屬于《公約》調整范圍,海洋劃界爭議則已被中國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的聲明排除出《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海洋法律與權益研究室副主任羅剛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攫取管轄權,上述“仲裁庭”蓄意通過所謂法律解釋大幅抬高“島嶼”的認定門檻,妄圖將中國南海相關島礁一律定性為“巖礁”。
根據《公約》第121條的規定,島嶼必須是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四面環水,且在高潮時高于水面。在此基礎上,島嶼享有與陸地領土同等的海洋權利,不僅可擁有領海和毗連區,還可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與此同時,該條第3款對“巖礁”作出了限制性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巖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
菲律賓總統小馬科斯
“然而,在非法‘裁決’中,就連南沙群島中面積達50萬平方米的太平島也被硬生生認定為‘巖礁’。”羅剛向《環球時報》記者介紹稱,只要把中國在南海的相關島礁都認定為“巖礁”,這些島礁便無法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這樣一來,中國在南海的相關權利主張與菲方的主張便無法發生重疊,海洋劃界問題在法理上就被人為抹去了,“仲裁庭”攫取管轄權的法律障礙也就隨之消失了。
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近日發布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估報告:成就、定位與挑戰》(以下簡稱《報告》)指出,在國際司法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現象:一些國際性法庭或仲裁庭,出于創設先例的功利算計自我擴權,突破法律解釋和造法的嚴格分野,以法律解釋之名,行創設法律之實,而這種造法的權力在理論上和實踐中,只有國家才擁有,并且需要通過締結體現國家同意集體意志的條約方可實現。“南海仲裁案裁決”對《公約》第121條第3款作出的所謂“解釋”,便是這種現象的典型例子,遭到了多國學者的批評。
《公約》第121條第3款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被認為表述模糊,充斥著主觀性與不確定性。“相關‘仲裁庭’正是利用了這一條款的模糊性,肆意操縱解釋尺度,服務于其越權管轄的私利,不僅開啟了借法律解釋之名隨意改寫島礁法律地位的惡劣先例,更將國際法學界擔憂已久的‘潘多拉魔盒’徹底撬開。”羅剛稱。
“沖之鳥礁的法律命運已在日方支持的邏輯中被判了‘死刑’”
在所謂“裁決”出臺十年之際,日本作為域外國家,其行為可謂肆無忌憚。它不僅與其他13個國家發表聯合聲明,其外務大臣茂木敏充還發表談話,支持“裁決”,攻擊指責中國合法主張,妄稱日本是南海事務的利益攸關方。
![]()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按照“裁決”標準,如果連面積達50萬平方米,有淡水可飲、有蔬果家禽可食的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都不是島嶼,無法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那孤懸在太平洋、僅由兩塊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組成的沖之鳥礁,日本又有何權利主張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按照這一標準,日本的很多其他島礁也將失去主張海洋權益的依據。既然日本已發表聲明贊成“裁決”的內容,中方有理由認為,日方已按照相同標準,自愿放棄相應的海洋主張。
在羅剛看來,日方為非法“裁決”張目的行為顯然是掉進自己挖的坑里了,“當所謂‘仲裁庭’將太平島貶為‘巖礁’的那一刻,沖之鳥礁的法律命運便已在日方支持的邏輯中被判了‘死刑’”。羅剛補充說,那些高調支持“裁決”的國家,其海洋權益也極有可能被反噬。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國家中有不少恰恰擁有眾多海外領地與遠洋島礁,其權利主張覆蓋從北半球到南半球、從大西洋到太平洋的廣闊海域。
“當‘島嶼’的認定門檻被肆意拔高,全球那些法律地位原本就脆弱的島礁,都可能因非法‘裁決’設定的標準而面臨被強制降級的命運。”羅剛對記者稱,有理由認為,支持非法“裁決”就是表明自愿接受其中島礁認定的標準,并自愿依據該標準“騰退”相關脆弱島礁不該獲得的權利或主張;多年、多次支持非法“裁決”,則是在不斷鞏固這一法律立場,并強調這種放棄的自愿性。
如此一來,一個亂套的場面便可能出現。羅剛舉例稱,支持非法“裁決”的國家若按“裁決”標準“騰退”海域,在不涉及與他國海洋劃界的情況下,相關水域可能轉為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其中的水體適用公海制度。
羅剛稱,在此情形下,其他國家有權依據《公約》在此類海域享有航行、飛越、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建造國際法所容許的人工島嶼和其他設施、捕魚、科學研究等公海自由;若支持非法“裁決”的國家拒不“騰退”相關海域,仍在這些海域開展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這種行為便面臨與“人類共同繼承財產”原則相沖突的法律風險。另外,如果這些自愿“騰退”的海域落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的管轄范圍,那么在這些海域劃設公海保護區亦于法有據。
也正是存在這種潛在的全球性重構風險,許多國際法學者都對非法“裁決”大加撻伐。《報告》中就指出,包括國際法院前院長紀堯姆、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榮休教授艾森曼等人都認為,“仲裁庭”的解釋牽強附會,一錯再錯,不可能構成司法先例。他們批評稱,一些國際性法庭和仲裁庭,為達到確立司法管轄權和樹立自身權威的功利目的,違背條約解釋一般規則,擅自曲解《公約》條款,嚴重損害了國際性法庭和仲裁庭的公信力,破壞了《公約》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來自多個國家的多位國際法學者早在十多年前就開始在《法國國際法年刊》等權威國際法刊物上持續批駁‘南海仲裁案’。他們深知,今日被用于針對他國的嚴苛標準,明日便可能反噬本國的海洋權益。”羅剛這樣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