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光莆股份(SZ300632)發布公告,將總投資額超1.84億元的募投項目——“光電傳感器件集成封測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從2026年7月25日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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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媒資庫AI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司在今年4月23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報告中表示,上述項目已“建成投產”。在公司于今年5月15日發布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中,高管回應投資者提問時也表示上述項目“已在2025年順利建成”。
一個已經宣告建成投產的募投項目,為何會在原定完工日的前夕突然被宣布延期兩年?7月20日,光莆股份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建成投產”和“項目延期”兩者之間并不矛盾。
募投項目建成后被延期
光莆股份此次計劃延期的“光電傳感器件集成封測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實際上是公司在2024年7月經過調整后新增的核心募投項目。
彼時,光莆股份結合宏觀經濟及市場環境變化等,將原“高光功率紫外固態光源產品建設項目”和“LED照明產品智能化生產建設項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及累計收益,變更用于傳感器領域和海外基地擴建。
據當時的變更公告,“光電傳感器件集成封測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由光莆股份全資子公司廈門紫心半導體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實施主體,落戶于廈門翔安光莆產業園。項目整體總投資額約1.8億元,其中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約1億元,原計劃建設周期為24個月。
按照時間表,該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正是2026年7月25日。
在此前的一系列公告中,光莆股份頻頻傳遞出該項目進展順利的積極信號。在2026年4月發布的《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及年報中,公司明確表示:“募投項目‘光電傳感器件集成封測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順利建成投產,為后續承接大批量新訂單、持續拓展新客戶群體奠定了堅實的產能基礎。”
在2026年5月15日舉行的投資者網上業績說明會上,面對投資者對于各大項目何時產生營收的提問,董事長林國彪及公司高管團隊再次公開確認:“廈門‘光電傳感器件集成封測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和‘海外智能制造基地(馬來西亞二廠)擴建項目’均已在2025年順利建成。”
然而,就在原定計劃到期日(2026年7月25日)即將到來前,情況出現了反轉。7月17日,光莆股份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延期議案,宣布將該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大幅延期近兩年,至2028年6月30日。
根據延期公告披露的財務數據,截至2026年6月30日,該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約1.06億元,已簽署合同金額為約7200.39萬元,實際已使用募集資金支付的金額為5663.88萬元,待使用募集資金支付金額為1536.51萬元。
回應稱系考量付款等因素
面對“已建成投產”與“延期兩年”之間的反差,不禁會讓人產生疑問: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一個已經在供貨的投產項目,還需要延期到2028年?
對于此次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原因,光莆股份在公告中給出的解釋是:“核心車間和主要產品工序已有序投產,在產能爬坡中。鑒于光電集成器件先進封裝工藝技術持續更新迭代、新市場涌現……公司尚需要根據新增市場和部分客戶需求升級部分工藝,對部分產線設備進行重新設計。”
光莆股份公告指出,考慮到優化升級的設備從設計到采購、安裝驗收、穩定運行存在一定時間周期,因此延長了期限。
7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光莆股份。在溝通中,公司工作人員講述了此次“技術性延期”背后的資金管理邏輯。
“這個并不矛盾。”光莆股份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我們這個項目確實已經投產,現在正在產能爬坡階段。申請延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設備付款周期的客觀限制。”
該工作人員詳細拆解了資金使用明細:項目預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約1.06億元,目前已簽署的合同金額約為7200萬元,而實際已經支付出去的款項是5600多萬元。這其中,產生了1500多萬元的“已簽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差額。“對于很多大型生產設備,我們前期只支付了預付款和到貨款。驗收款和質保金作為合同尾款,由于設備的質保期基本長達一到兩年,目前還沒有達到支付節點。”
該工作人員解釋,一旦募投項目宣布正式結項,相關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就必須按照監管規定予以注銷。如果現在就注銷專戶,未來這1500多萬元的設備質保金和尾款,公司就不得不使用自有資金來墊付。
“我們并不太想這么快去把它(指募投資金)轉到自有資金去‘補流’,因為募投項目結項之后,后面就沒辦法用專戶里的錢進行支付。”工作人員表示。
該工作人員稱,由于該項目是重點工程,在設備采購環節進行了嚴格的成本把控,實際采購價格低于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預估價格,從而節省下了資金。公司計劃利用這些剩余的募集資金,順應當前光通信和具身智能市場的快速爆發,陸續購入一些新的設備進行技術升級。“這些新設備從設計、采購到最終驗收都需要一段時間,這也是我們把日期延長到2028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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