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最新印發《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明確“誰保護、誰受益”原則的當下,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卻仍陷于“默默守護、全額自擔、零分補償”的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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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來,這座珠三角腹地的“城市綠肺”累計投入數億元守護657公頃山林,留存下1136種植物、223種脊椎動物的生態寶庫,卻因早年經營權糾紛導致的林權登記亂象,始終被排除在各級生態補償政策之外。最新科考報告,再次將廣東觀音山生態價值置于聚光燈下,也令這場“保護者吃虧”的制度落地之困,亟待破局。
生態賬本:657公頃山林的26年堅守
驅車穿過東莞樟木頭鎮密集的建筑群,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猶如一塊突兀的翡翠,鑲嵌在高樓廠房之間,這里是珠三角城市化進程中罕見的完整次生常綠闊葉林帶,走進觀音山公園,宛如進入仙境,呼吸間滿是負氧離子的清新與寧靜。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圈內的一顆“生態明珠”,觀音山距離廣州、深圳、香港等大都市均不超過一小時車程,卻完美隔絕了都市的喧囂。漫步于全長6.8公里的景區公路,沿途景觀錯落有致。從氣勢恢宏的門樓出發,途經會展中心、動物園、松濤灣,直至老仙巖、觀瀑臺和三生石,每一步都伴隨著鳥鳴山幽的自然韻律,為都市人提供"喘息空間"與"精神錨點"。
這片占地廣闊的綠色空間,曾是雜草叢生的荒山,歷經二十余年的保護與開發,如今已蛻變為國家4A級旅游景區和中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園內森林覆蓋率極高,保留了珍貴的原生植被,形成了獨特的城市微氣候,被譽為東莞這座“世界工廠”中的天然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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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發布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動植物資源概況調查報告》顯示,園區內現有維管束植物1136種、脊椎動物223種,其中包括恐龍時代孑遺植物桫欏、國家一級保護植物金茶花,以及中華穿山甲、香港瘰螈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共37種,森林覆蓋率常年穩定在92%以上。
“在高密度的工業城市腹地,能保留這樣一個物種豐富的生態單元,本身就是奇跡。”參與調查的林業專家高度評價觀音山公園原生態保護的如此完美。
支撐這一“奇跡”的,是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長達26年的重金投入,自1999年董事長黃淦波與樟木頭鎮石新社區簽訂承包合同起,這家民營企業便獨立承擔了園區的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植被撫育、生態監測及公益科普等全部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僅森林防火體系建設一項,觀音山便自建了專業隊伍,配備了全套設備,實行24小時巡查,26年間未發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災。此外,園區持續開展受損植被修復、荒山綠化補植,年均投入數百萬元用于生態維護。然而,與持續攀升的“生態賬本”形成鮮明反差的,是一張空白的“補償賬單”。
補償困局:政策陽光下的“燈下黑”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國家級森林公園、生態公益林均應納入生態補償范圍。廣東省自2008年起全面實施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并逐年提高補償標準。東莞市亦有相應的林業撫育補貼、自然保護地專項補助等政策,但在廣東觀音山,這項惠普政策紅利從來沒有落到觀音山公園頭上。
“周邊類似的山林、公益林地都能正常申領各級補貼,唯獨廣東觀音山成了例外”。觀音山公園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向出示了一組對比數據顯示,周邊村集體所有的生態公益林,每年每畝可獲得數百元的財政補償;而觀音山作為實際管護主體,26年來未收到過分文來自國家、省、市、區任何一級的生態補償資金。
然而,這種“零補償”的現狀,直接導致了“保護者負重”的惡性循環。觀音山不僅要承擔數千萬元的初期開發投入,還要每年背負數高額的運維成本,卻無法通過生態補償機制獲得合理的成本分擔。
“我們不是在索要施舍,而是在爭取法律和政策賦予我們的正當權益。”該負責人表示。
林權“兩張皮”,背后的歷史糾葛
為何一個生態貢獻顯著的森林公園會被政策“遺忘”?調查深入后發現,癥結在于早年的一場經營權糾紛,以及由此引發的林權登記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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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黃淦波與石新社區簽訂了為期50年的承包合同,并經多級法院判決確認合法有效。
然而,在隨后的林權登記過程中,出現了令人費解的一幕,按照規定觀音山方面作為承包經營權人原本理應申請或持有的林權證,林業部門卻沒有給觀音山方面頒發林權證。
這一操作讓觀音山方面實際投入資金、承擔管護責任、創造生態價值的觀音山公司,因缺乏對應的權屬憑證,被擋在了申領門檻之外。而持有林權證并未參與任何實質性的生態保護工作,也未承擔相關成本,卻成為了生態補償的“受益人”;真正的保護者則陷入了“干得越多、虧得越多”的窘境。
“這是典型的‘真保護者無補償、無作為者享紅利’。”一位不愿具名的林業系統退休干部指出,這種做法違背了《森林法》及相關生態補償政策中關于“誰保護、誰受益”的基本原則,也與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中“權屬清晰、權責統一”的要求背道而馳。
盡管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份生效判決已明確觀音山公司的合法經營權,但在生態補償的具體執行層面,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始終未能得到糾正。部分基層部門以“林權證在村民名下”為由,拒絕向觀音山公司發放補償,導致國家政策在基層出現“空轉”。
新政契機:能否破解“最后一公里”梗阻?
2024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為解決此類積弊帶來了新的政策窗口。《方案》明確提出“提升財政縱向補償精準性”,強調要“以實際生態保護貢獻為依據”,并“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體系”。尤為關鍵的是,《方案》著重指出要糾正過去生態補償中“精準度不足、覆蓋不全、權責不清、落地不實”的短板。
業內專家指出,新規釋放了一個強烈信號,生態補償的認定,將從單純的“紙面權屬”向“實質貢獻”轉變。這意味著,即便存在林權登記的瑕疵,只要能證明某主體是實際的生態保護者、投入者和責任承擔者,就應當被納入補償范圍。
對于觀音山而言,剛出爐的《調查報告》提供了無可辯駁的科學依據,證明其生態貢獻的真實性與顯著性。而新《方案》中關于“市場化生態補償”“生態價值轉化”的機制設計,也為其突破單一補償模式、發展生態旅游和科普研學提供了政策支撐。
生態保護不應該是一場孤獨的堅守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如何將理念轉化為保護者的切身收益,仍是基層實踐中的一大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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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山公園方面表示,他們期盼各級主管部門能以此次《方案》出臺為契機,直面歷史遺留問題,依據司法判決和實際管護事實,糾正林權登記帶來的權屬錯配,明確觀音山公司的生態補償申領資格。
多位生態文明研究學者認為,觀音山案例若因歷史糾紛導致的“補償落空”問題得不到解決,將嚴重挫傷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也與國家鼓勵社會資本投身生態文明建設的導向相悖。
“生態保護不應是一場孤獨的堅守。”有專家呼吁,國家頂層設計的善意,必須依靠基層精準的執行來傳遞。讓像觀音山這樣的“守綠人”獲得應有的回報,才是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最生動的詮釋,也是對生態文明建設最有力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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