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一名35歲內地無業女子王某,跟賭場認識的男子兩次開房發生性交易,每次5800元,第二次避孕套脫落她當場要8萬"賠償",被拒后直接報警說被強奸,結果司警半天就破了案,王某自己反而被抓了。
?去年底在賭場相識,今年7月13日男子再次赴澳賭博,主動邀約王某到路氹城區某酒店客房。
?兩人你情我愿發生關系,男子付了5800元報酬。15日凌晨3點,男子再次邀約同一酒店,又是5800元,雙方再次自愿。可事后王某發現避孕套脫落,當場索要8萬元“賠償”,威脅不給就報警稱被強奸。
?被拒后她真報警了,稱在酒店遭該男子強奸。
?治安警將案件轉介司法警察局。司警調取酒店監控、核查通訊記錄、對兩人進行身體檢查。結果呢?兩人身上都沒有任何受傷痕跡,王某身上沒有掙扎、反抗造成的傷痕。監控顯示兩人進入酒店時狀態正常,無強迫、拖拽。通訊記錄也證實雙方事前就交易事宜有明確溝通。面對鐵證,王某承認因勒索不成,故意虛構被強奸事實報警誣告。
?目前她因涉嫌觸犯誣告罪及勒索罪,被澳門司警依法拘捕,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這不是孤例。據統計,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澳門公開報道的內地女子誣告強奸案件已達13起,涉案人員均為內地女性,年齡集中在22至40歲,多數無固定職業,全部涉及金錢糾紛,且均被司警成功識破。有人擔心收不到錢搶先報警,有人臨時加價被拒就報假警。套路如出一轍:金錢糾紛→報警誣告→被監控和通訊記錄拆穿→移送法辦。
?想靠“被強奸”三個字訛人,可澳門的酒店走廊有監控,手機里有聊天記錄,身上有沒有傷一驗便知。
?這8萬塊錢沒訛成,自己反倒背上了誣告和勒索的罪名。法律的制裁,比那8萬塊“賠償”來得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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