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中的那根玉米,已經不純血了!妥妥是個“混血兒”。
當你看著電影,啃著兩根玉米,喝著玉米果汁,捧著爆米花的時候,你大概怎么都不會想到,這個世界上養活了幾十億人的高產作物,祖上其實是一株根本沒人待見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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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還得從一百多年說起。那時候達爾文已經在研究物種起源了,當時他就被玉米給難住了,因為達爾文發現,這玉米的樣子和它的野生親戚長得簡直就像是兩個物種,太不像了。
要說現在你對玉米是啥印象?一根小臂長短的棒上,結滿了果穗碩大,籽粒飽滿,又排列整齊的果粒,我們用力一掰就下來了。是不是?可玉米的近親大芻草,卻長著細小的穗軸,每一粒種子都被堅硬的殼包圍著,看起來更像是那種路邊無人處理的雜草。
差距太大,讓科學家們為了玉米到底是從哪來的這個話題,吵了接近100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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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叔大概歸納一下這100年時間里,爭論點都在哪里。
有一派,叫做“單一起源論”。認為玉米就是墨西哥西南部的一種叫做小穎大芻草的野草馴化而來的。這種說法在2002年時候,得到了關鍵的支持。因為在這一年,發現了玉米和小穎大芻草的基因是最像的,算是“直系親屬”。
另一派叫“雜交起源論”,這派的觀點是玉米現在的長相,絕不可能是單一的野草演變成的,中間肯定和別的草雜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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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派誰也說不不了誰,因為“單一起源論”找到的直系親屬有個大bug,那就是小穎大芻草只長在海拔較低、氣候溫暖的低地,玉米可是不論熱帶還是溫帶,不管平原還是高原,都能長的。如果和小穎大芻草是直系親屬,那玉米的耐寒、耐旱的本事是哪里來的?
而考古學家也進一步支持這一說法,因為在南美洲目前挖出來的古代玉米樣本的基因里,根本找不到小穎大芻草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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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事就太有意思了。
直到近幾年,隨著高通量基因組測序技術的發展,科學家們終于當了一回“基因大偵探”。
一支由中國科學家主導的國際團隊,分析了超過1000份玉米及其野生近親的基因組,時間跨度從5500年前一直延伸到現代。他們想用最先進的科技,拼出玉米完整的“身世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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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線索,來自兩個古代玉米樣本。
一個是在秘魯北部挖出來的、距今約5500年的玉米穗,名叫N16。檢測發現,它的基因組里完全沒有“高原基因”的影子。
另一個是在墨西哥高原挖出來的、距今約5300年的玉米樣本。這個可就不一樣了——它明確攜帶了來自墨西哥大芻草的基因。這種草,恰恰就長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上,天生耐寒、抗旱,能在貧瘠的土地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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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時間點一對比,真相浮出水面了:大約1萬年前,古印第安人在墨西哥低地,把小穎大芻草馴化成了早期玉米。這時候的玉米雖然已經比野草強了點,穗大了,籽粒也不容易掉了,但還是個“低地專屬品種”,去不了高原,也去不了太遠的地方。
然后,在大約6000年前,事情發生了轉機。這些早期玉米被人帶到了墨西哥高原,在當地遇到了“土著”墨西哥大芻草。兩株野草就這么相遇了,然后——談了一場跨越海拔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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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雜交,讓玉米獲得了墨西哥大芻草大約15%到25%的基因組。相當于給原本只適應溫暖低地的玉米,加裝了一套“高原生存補丁”。雜交后的玉米,既能耐低溫,又能抗干旱,果穗更大,產量更高,從此開啟了征服美洲乃至全球的征途。
這場跨越海拔的“聯姻”,給玉米留下了什么?
科學家們找到了一個特別關鍵的基因,叫ZmPRR37a。這個基因來自墨西哥大芻草,主要功能是調控開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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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會問,開花時間有啥重要的?太重要了!
在低緯度地區,日照時間短,早期玉米能正常開花。可一旦往北擴散,到了日照時間更長的溫帶,問題就來了——光顧著長葉子,遲遲不開花,等到天冷了,玉米還沒成熟呢。
而墨西哥大芻草的ZmPRR37a基因,就像一個“生物鐘調節器”,能讓玉米在長日照條件下提前開花,完美適應高緯度地區的氣候。
為了驗證這個基因的功能,科學家用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把它敲掉,結果玉米在長日照下開花晚了近10天;反過來讓它過量表達,開花就提前了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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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個來自高原野草的“開花基因”,為玉米打開了通往北美五大湖、甚至北歐的大門。
除了開花時間,墨西哥大芻草還貢獻了更多好東西。
科學家鑒定出25個與農藝性狀相關的關鍵基因位點,控制著穗行數、籽粒大小、含油量、抗病性等等。比如,來自墨西哥大芻草的基因,貢獻了將近25%的穗行數遺傳變異,讓玉米從原始的2行穗,一步步變成了今天常見的8到16行。在抗病性方面,這些基因更是解釋了高達50%的遺傳變異,幫玉米抵御各種真菌和細菌病害。
更絕的是,這些高原基因還順手“修復”了早期玉米的“馴化缺陷”。在單一馴化過程中,玉米經歷了一段“遺傳瓶頸”,丟失了大量基因多樣性,還積累了一些有害突變。而墨西哥大芻草的基因注入,相當于給玉米的基因組做了一次“血液凈化”,降低了有害突變的頻率,提升了整體的遺傳穩定性。
考古發現和基因證據高度吻合。大約4700到4000年前,攜帶墨西哥大芻草基因的“改良版玉米”,迅速向南擴散到中美洲和南美洲,把那些原始的低地玉米給取代了。在洪都拉斯挖出來的玉米籽粒,個頭更大、抗性更強,跟基因預測的“二代玉米”完全匹配。
玉米的成功擴散,改變了整個美洲的農業格局。隨著玉米成為主食,中美洲的古印第安人逐漸從游牧狩獵轉向定居農耕,形成了瑪雅、阿茲特克這些璀璨的古代文明。玉米能在其他作物難以生長的地方頑強存活,為人口增長提供了穩定的糧食保障。
可以說,墨西哥大芻草那次“跨海拔的基因注入”,不僅塑造了玉米這種作物,更間接推動了美洲文明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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