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LV的商標行政糾紛案。該案原告是路易威登馬利蒂(LV品牌的母公司),被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據悉,當天開庭審理后,現場未宣判案件結果。
公開數據顯示,近五年LV在中國發起的商標維權訴訟高達1691起,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從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到南京街頭的鴨血粉絲店,從日用百貨小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LV的被告名單越來越長,涉及的行業越來越廣,索賠金額越來越高。
寧波一日用百貨小店卷入LV商標侵權訴訟
寧波市海曙區一日用百貨店店主朱先生被LV起訴一事引發關注。據企查查,此日用百貨店登記信息為個體工商戶,成立于2018年,資金數額為5萬元,所屬行業為零售業,經營范圍包含日用百貨的批發、零售。
7月16日,朱先生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講述了這起持續三年的商標侵權糾紛事件的經過。
朱先生回憶,2023年11月22日,LV法務人員前往他位于寧波輕紡城的店鋪,以普通消費者身份購買了兩個“凱詩米娜”牌包包,單價200元,共計支付400元。朱先生表示,“凱詩米娜”是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注冊的品牌,自己的貨品均從杭州批發商處進貨,事前完全不知情該貨品涉及商標侵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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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店內所售的“凱詩米娜”牌包
“2024年5月,LV的委托代理人再次到我店里買了一個皮包,支付了200元。”三個月后,朱先生正式收到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傳票,LV方面起訴其商標侵權,要求賠償25萬元,并將市場管理方列為連帶責任方。
“我們小本生意,一年營收還不到2萬元,25萬元的賠償金額,我們根本無力承擔。”朱先生無奈表示。2025年11月,該案經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最終判決朱先生個人賠付4萬元,同時未認定市場管理方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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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 受訪者供圖
因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LV方面于2025年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再次將市場管理方列為連帶被告。“該案原定于7月13日開庭,目前已延期審理,新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朱先生稱。
長達兩年的訴訟糾紛,給朱先生的小店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也讓一家人備受煎熬。“現在只要是帶花紋、帶商標、帶英文字母的包包,我愛人都不敢賣了,這件事直接把她嚇出了心病。”朱先生說。
5年1691起訴訟
天眼查顯示,LV曾起訴南京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某鴨血粉絲店商標侵權。17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該鴨血粉絲店店主處獲悉,該案件已判,至于具體案件細節,店家未予透露。
據報道,同被列為被告的南京某餐飲公司實控人朱先生表示,實際被指侵權的是他曾經營的一家餐吧,接到法院通知時店已經倒閉。“當時借用隔壁鴨血粉絲店營業執照辦理收款碼,導致鴨血粉絲店被誤以為是侵權方。”朱先生坦言,店里走的是中古風路線,找學生團隊設計,曾特意叮囑不要涉及侵權,拿到設計后把很多圖案做了二次修改,但還是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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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相關照片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分析,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用于裝飾、容器、宣傳物料等,足以導致公眾混淆的,即構成商標侵權。而絕大多數個體工商戶對此無認知,默認“只要營業執照合法,開店就合法”。
此事不是個案。公開數據顯示,近五年LV在中國發起的商標維權訴訟高達1691起,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
繼起訴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索賠千萬元后,LV再以商標行政糾紛為由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案件7月16日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后,現場未宣判案件結果。
不少網友到LV官方社交賬號下留言:LV,你雖然贏了官司,卻失了人心。
LV“維權”觸角無處不在,小微商家為何難有還手之力
值得關注的是,LV的維權范圍全面下沉市井業態:注冊資本僅數萬的飲品小店、社區百貨、物業公司、小型皮具加工廠均被列為被告,單案索賠金額從數萬到千萬元不等。
有網友認為,在這場知識產權博弈中,個體工商戶處于弱勢地位。
“認知壁壘、舉證壁壘、成本壁壘是核心原因。”趙良善分析,多數個體戶不了解商標檢索、店鋪裝飾圖案等可能涉及侵權,缺乏證據留存意識,面對侵權糾紛往往只能被動接受處罰。同時,小微店鋪利潤微薄,無力承擔高額訴訟費用,大多只能選擇花錢息事寧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通過查詢發現,除LV外,其他多個連鎖品牌名下涉及侵害商標權糾紛的裁判文書多達數百件。
據報道,目前不少連鎖品牌的商標維權業務是外包給第三方律師事務所,雙方采取分賬模式,律師事務所起訴涉嫌侵權的小微商家,獲得的賠償款,雙方會按比例分成。出于利益考量,很多律師事務所自然會采用“廣撒網”“流水線”式批量訴訟模式。
但這并不意味著小微商戶只能被動認罰。
趙良善指出,個體工商戶可依法行使多項抗辯權利。若門店字號登記、實際經營早于對方商標注冊,且已形成區域商譽,可主張在先善意使用權,僅需在原有經營范圍內規范使用;店主可提交取名初衷、裝修、營收單據佐證無攀附品牌的主觀惡意,法院可酌情降低賠償。同時,商戶應當完整使用工商登記全稱,不拆分、放大近似文字,弱化混淆風險,也可通過訴前調解,增設區分標識達成和解。
制度補漏,在強保護中尋找公平平衡點
而近期河南南陽一家名為“渝見小面”的小店,雖順利完成登記卻仍遭起訴,原因是店名與連鎖品牌“遇見小面”相似。
“渝見小面”店主毛女士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注冊申請時流程很順利,但字號查重環節極為繁瑣,多次取名均未通過。最終,二人結合自身籍貫選用重慶簡稱定名“渝見小面”,表達自家小面是正宗的重慶風味,且順利通過工商查重審核。
此事一出,不少商戶疑惑,明明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合法,也有營業執照,為啥還是會被品牌方起訴維權?
趙良善告訴記者,企業名稱登記與商標注冊分屬兩套獨立法律體系。前者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屬地管理,僅核查同一轄區、同一行業內的文字重名;后者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全國統一審查,覆蓋文字、圖形、組合等所有商標類型。
商戶究竟如何避免侵權?
趙良善建議,商戶可通過事前合規操作從源頭規避商標侵權。工商核準字號后,同步注冊自有商標固化品牌權利,地域簡稱僅可客觀描述風味,不可作為核心宣傳標識。
日常經營規范使用完整登記名稱,原創設計素材留存底稿、商用素材索要授權。若收到侵權起訴,第一時間整改涉事標識并完整留存經營證據。
近年來,為解決侵權維權難題,從立法到行政、司法,全鏈條的制度補漏也正在推進。
在立法端,將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明確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且明顯超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商標注冊的,不予注冊。
在行政端,跨部門數據互通已在多地試點。全國人大代表已連續多年建議,建立國家層面的跨部門數據互通機制,實現字號與商標的交叉檢索與自動攔截。
在司法端,最高人民法院已通過系列判例確立惡意訴訟認定標準,多地法院對同一原告批量起訴的案件建立集中審查機制,統一裁判尺度,同時普遍酌情降低針對個體工商戶的賠償數額,兼顧權利保護與經營生存。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路董萌 李苗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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