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實名舉報法官涉嫌泄密和司法腐敗后續(xù):廣東高院已經開庭調查,孫才金提交事實澄清與核查請求
2026年5月18日,一封實名舉報函高調掛上上市公司官網(wǎng),指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法官向對手泄露“審判工作秘密”——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jiān)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jiān)局)一份注明“僅供辦案參考”的復函竟完整出現(xiàn)在廣東深圳澤寶創(chuàng)始人孫才金證據(jù)清單里。數(shù)日后,函件悄無聲息撤下。孫才金甩出閱卷記錄,反指對方重復訴訟、以鑒代審。
十五億元并購撕扯八年,從合伙蜜月到對簿公堂,當行政機關的“內部備注”撞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 《民訴法》)上的正當閱卷權,泄密指控究竟是反腐警覺,還是對審判公開邊界的一次集體誤讀?
蜜月開局爽約,十五億埋下八年雷
2018年12月,佛山星徽股份掏15.3億元全資收購深圳跨境電商“澤寶技術”,簽三年對賭:2018至2020年凈利潤分別不低于1.08億元、1.45億元和1.9億元。孫才金后來透露雙方有口頭默契——對賭結束星徽實控人蔡耿錫逐步讓渡控制權,變相借殼。公告從不認這筆賬,只寫普通并購。
頭兩年澤寶賣爆,2020年營收近50億,占星徽總收入八成,踩線完成對賭。可2020年夏天蜜月戛止——蔡耿錫否認控制權安排,要求孫才金退場。是年8月簽訂《交接協(xié)議》,孫才金交公章和法人,條件是對方辦尾款解禁、付超額獎勵、解質押。星徽全面接管后一樣沒兌現(xiàn),正式撕破臉。
2021年,澤寶遭亞馬遜大規(guī)模封號,六大品牌全滅、367店鋪關停,星徽當年巨虧超15億元,商譽減值6.8億元。星徽全算孫才金頭上,2022年起訴要把收購價砍到4.33億元,追討差價約10.4億元。孫才金反問:封號時我早走了,是你用五金廠思維管跨境電商錯過危機窗口,憑什么背鍋?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2025年初以(2023)粵03民終32758號、32756號終審判決釘死:澤寶2018至2020業(yè)績承諾已完成,境外稅款不溯及調整;判令星徽辦理解禁、賠償約8961.8萬元,另付超額業(yè)績獎勵約2647萬元及利息。
星徽不服上訴被駁回,甚至部分被執(zhí)行人上失信名單。按 《民訴法》“一事不再理”,同一爭議本不該再進法院——可星徽偏不。
舊案未冷重燃,六十五號案橫生枝節(jié)
前案輸了,星徽轉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佛山中院)立(2024)粵06民初65號案,換“業(yè)績未達標補償”名目,核心事實半點沒動。
2026年5月12日至21日,孫才金連番遞異議,咬死重復訴訟請先行審查既判力。法院沒攔沒駁,徑直走司法鑒定和實體審理。程序前提懸著實體車輪照轉——這錯位本身就是危險信號。
孫才金在投訴里憋出三個“史無前例”。
頭一樁,中審華那份澤寶業(yè)績專項審核報告不遵循企業(yè)會計準則,硬擰數(shù)據(jù)往不達標上靠,若法院放任其否定上市公司既往合法財務處理,會計準則尊嚴剩幾分?
第二樁,星徽作為上市公司,追溯重述有法定路——董事會審議、公告更正、年審會計師出鑒證——全省了,反向跪求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替它做追溯判斷,若鑒定能越俎代庖替董事會重寫財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信披規(guī)則豈不是給判決書讓路?
第三樁最驚心——鑒定申請寬到沒邊,要算業(yè)績完沒成、前案生效裁判能不能推翻、該不該追溯重述。這哪是查技術事實,分明拿尺子量法官判決,“以鑒代審”一旦坐實,審判權邊界往哪劃?
舉報函掛了又撤,復函身世成羅生門
2026年5月18日,星徽官網(wǎng)甩出《關于請求調查……法官涉嫌違規(guī)泄露審判工作秘密等問題的舉報函》,直遞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導火索是2025年10月28日廣東證監(jiān)局給佛山中院的《關于星徽公司有關情況的復函》,注明“僅供貴院辦案參考,不作為訴訟證據(jù)使用”。星徽堅稱不該流到當事人手里,懷疑內部有人泄密甚至利益輸送。
可惜,劇情沒按星徽劇本走。孫才金向廣東高院信訪辦遞交澄清信,攤開李民濤法官主持的調查記錄——復函是代理律師登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wǎng)”查詢電子卷宗時,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里光明正大下載的。法院卷宗系統(tǒng)里掛著的公開材料,當事人依閱卷權調取,何來竊取?2026年5月25日前后,高院調查未認定違規(guī)。
耐人尋味的是,沒過幾天,星徽官網(wǎng)那封舉報函悄無聲息撤了,連句公開說明沒有。火苗剛起被澆滅,孫才金投訴信卻遞到紀檢口:查清來源合法,不實舉報責任誰來擔?
專家叩問:審判工作秘密的法定疆界在哪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守審判工作秘密的規(guī)定》及司法實務通說,“審判工作秘密”嚴格圈在合議庭評議筆錄、審委會討論記錄、上下級法院內部函件、未宣判裁判心證之內——這些是副卷里的東西,永遠鎖在法院圍墻內。
廣東證監(jiān)局復函是什么?是行政機關應法院調查令作出的外部公務復函,不是法院內部決策產物。只要承辦人掃進訴訟正卷或上傳雙方共享電子卷宗“案件材料”欄,它的身份就轉化為“訴訟案卷材料”。《民訴法》第六十一條及《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寫得明白——正卷材料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制。行政機關文末加“僅供辦案參考”“不作為證據(jù)”,只能約束法官不經質證直接采信,絕無權單方剝奪當事人法定閱卷權。把“證據(jù)資格限制”偷換成“保密等級認定”,是這起舉報在實體法上最致命的錯位。
若查實復函來自合法閱卷,星徽在無確鑿反證下公開指控“泄密”“利益輸送”,還可能觸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名譽權條款及 《民訴法》對惡意中傷司法工作人員的制裁紅線——單位可處五萬以上百萬以下罰款,直接責任人可拘留。若經查實系明知來源合法仍故意捏造事實要求追究刑責且造成后果,甚至靠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邊緣。當然目前高院未認違規(guī),這些仍是懸在法理天平另一端的潛在分量。
審限迷霧與身份影子,天平微微傾斜
2026年5月27日、28日,孫才金連發(fā)申請咬死不同意和解、不同意扣審限,催廣東高院(2025)粵民申2876號、8114號及相關二審案趕緊裁。截至發(fā)稿案子是否超審限、扣押依據(jù)何在半句沒給——以和解談判為名拖著不判的嫌疑像層薄霧罩在案卷上。
另一邊,星徽舉報一出,高院立馬排期調查;孫才金澄清完畢要求追責不實舉報,反饋卻石沉大海。程序響應一快一慢,擱誰眼里都難免多想。
孫才金點名:星徽幕后實控人謝漢通,原廣州海關副關長,是不是仗老身份往外遞影子手?這指控懸著沒實錘,可遞到紀檢組案頭那頁紙分量不輕。加上2025年7月星徽控股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牽出財產保全糾紛,資金鏈信任鏈雙雙緊繃。
當閱卷權撞上“內部備注”,我們該守住哪條底線
當年跟安克創(chuàng)新并肩的跨境大賣商澤寶如今品牌注銷、團隊散盡,只在互訴判決書和立案案號里反復出現(xiàn)。十五億并購、十余起訴訟、標的超十四億、纏斗跨入第九年——它不再是商業(yè)傳奇,成為一地雞毛標本。最新懸念:官網(wǎng)撤掉的舉報函為什么撤?佛山65號案會不會被認定為重復訴訟?謝漢通影子手紀委監(jiān)委查不查?
一場并購撕扯八年十億對價來回拉鋸本屬商事常態(tài)。可當上市公司試圖讓法庭鑒定人代替董事會重寫財報、讓重復訴訟繞過既判力重審舊賬、讓不實舉報攪渾審限清水,觸碰不只是一企一人的得失。司法是定分止爭終點不是敗訴方翻盤旋轉門;會計準則是市場共同語言不能被塞進司法鑒定委托書重新翻譯;審判工作秘密守護的是裁判過程獨立而非案卷材料封鎖,閱卷權保障的是對抗制透明而非可鉆漏洞。
目前官網(wǎng)下架函為何撤、高院調查有無結論、65號案重復與否統(tǒng)統(tǒng)沒落地。孫才金筆下謝漢通尚在朦朧——清白商人還是暗手操盤等紀檢與法院筆去勾畫。唯一確定:法律邊界在個案里被反復摩擦時每道裂痕漏出去的都是公眾對制度信任的光。反腐盯住的不只是貪賄的官,還有那些把司法程序當工具、把公司治理解構為訴訟策略的聰明人。名單還長,卷未合,戲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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