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上頭電子煙”
帶你認清新型毒品真面目
前言
新型毒品不斷變換“馬甲”,以“上頭電子煙”“合法興奮劑”等偽裝滲透到日常生活中,嚴重威脅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福鼎市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嚴打新型毒品犯罪,以案釋法普及國家管制類藥品相關知識,筑牢全民禁毒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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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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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至10月,被告人葉某某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售賣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煙彈。同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入國家管制第二類精神藥品后,其仍繼續售賣牟利,還在賓館內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食。被告人葉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福鼎市人民法院以妨害藥品管理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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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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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厘清管制藥品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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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原系臨床鎮靜麻醉藥品,2023年10月1日起列入國家管制第二類精神藥品,非法販賣、吸食均屬涉毒違法犯罪。曲馬多、艾司唑侖、三唑侖等常見精神、麻醉藥品同樣屬于管制范疇,未經許可私自售賣、濫用均會觸犯法律!
02
警惕新型毒品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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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電子煙”常成為新型毒品的偽裝載體,吸食依托咪酯類制品會產生頭暈、致幻、意識模糊等癥狀,長期濫用會損傷臟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廣大公眾尤其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不購買、不吸食來源不明的電子煙及提神類產品,發現涉毒線索應當及時舉報。
結語
福鼎市人民檢察院將始終保持對新型毒品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持續深化禁毒普法宣傳,引導全社會認清新型毒品危害,共同守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與社會平安穩定。
供稿:第一檢察部
撰稿:王松濤
編輯:羅穎
圖片源于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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